钱二嫂和刘大娘都说好看。方晴看不出好看不好看,起初只觉得解气,剪掉了作为“媳妇”的发髻,心里好像也不那么沉了。等过了这使性子的劲头儿,就剩下心疼那一块钱了。难怪那店里的剃头婆那么殷勤,这么贵。
听钱二嫂这么说,方晴笑道,“我这就够摩登了,回我们乡下,会被我娘打死。”
“呸呸,说话也没个忌讳。”钱二嫂嗔怪道。
“要我说,头发这样就很好,显文气,”刘大娘端详片刻说,“再穿这个旗袍。”
刘大娘挑的,与春天穿的那件到脚踝的白底儿绣迎春花的软缎旗袍一样,都是方晴的陪嫁衣裳,只是这件蓝白格子洋布旗袍更显朴素庄重。
这件袍子当时能到小腿中间,现在却快到膝盖了——恰巧现在街面上流行这个长短的,长袖,蓝缎子滚边儿,盘扣儿是那年在京里买的,样式也是当时京里流行的样子,只是没那么紧,开叉也只意思意思地开了一寸。太紧、开叉太大,在乡下是没法穿的。即便这样,这件衣服方晴出嫁后也没穿过。
钱二嫂拿旗袍往方晴身上比了比,与刘大娘统一了意见,“这件倒真是合适,只是有点肥。”
试一下,竟出乎意料地好看,既不像过去试穿时那么松,也不像市面上摩登小姐的旗袍那样紧,稍有余地的样子,显得风姿绰约。
“放了几年,竟然合身了。”方晴笑说。
“你长身体的时候呢。”
方晴又翻出当年妗子给买的玻璃丝袜,也只上次去大姨家穿过一次。
“呦,这可是新鲜物。”刘大娘拿过来细看。
“这叫玻璃丝袜,得好几块钱一双吧?”
“是不便宜,妗子送的。”
“就只缺一双高跟皮鞋了。”
“那就真没有了,只有绣花鞋。”方晴摆出鞋来,齐整些的是一双粉色绣柳叶儿短脸儿不系带的和一双蓝色绣同色吉祥纹的系带方口鞋。既然要搭蓝白格子旗袍,三人决议就选了后者。
钱二嫂催着方晴再换上袜子和鞋。
“啧啧,看看,看看,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钱二嫂先赞叹。
刘大娘也笑道,“是像个出去做事的女先生了。”
方晴只笑。
一宿无话。第二天一早,刘大爷也穿上备好的蓝洋布长衫,带上打扮得齐齐整整的方晴,往南市进发。
“呦,今儿刘大哥这么精神。”早有相熟的跟刘大爷打招呼。
虽方晴这事有了七八分的谱儿,刘大爷谨慎,却也不提前说出去,就怕万一不行,方晴再在南市画画儿就尴尬了,是以对这种问候只打个哈哈混过去算罢。别人原也不认真细究的,不过是打个招呼。
俩人还是铺开摊子,等着。
等的时候不长,昨日那个八字胡魏先生就来了。
看方晴的打扮,魏先生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抹一把小胡子,笑着问,“姑娘考虑得怎么样了?”
方晴差点打寒颤,心说,您别这么笑行吗,我怎么感觉跟要卖身似的?过会儿许要签文书什么的,得多个心眼儿仔细看看。面上却还绷得住,微微笑着说,“已经跟家人商量过了,我愿意去贵报馆做事。”
“好,姑娘爽快。那就请姑娘去敝报馆,见一见总经理周先生及同仁们,另外也要签个雇佣文书,从此以后咱们就是同事了。”
方晴又问了可否请刘大爷同去,魏先生没有意见。
于是请他稍候,爷儿俩把摊子稍微拾掇一下,劳烦旁边摆摊儿的帮着看顾,就一起往广兴大街走去。
虽在南市摆摊儿,方晴却没来过这边儿,一路行来,竟然看到有十来家报馆。
走了有一两盏茶的工夫,便看到《津门时报》所在的红砖二层小楼。据魏先生说,除了印刷,其他人都在这里办公。
进得门去,一楼有柜台,台上摆着牌子,“挂失”“广告”什么的,台子后是一张张办公桌子,有几个人正在忙碌。
魏先生引刘大爷和方晴上二楼。二楼最里头那一间是总经理室。魏先生敲敲门,并不等里面回答,已经推门进入。
“伯伦,我把方小姐带来了——嘿,小安也在!”
周伯伦周先生竟然就是那天给了五块钱的那位!方晴恍然大悟。
第27章 新女性小安
周先生冲方晴及刘大爷点点头。
“密斯特魏,多日不见。”“小安”与魏先生打招呼,又冲方晴和刘大爷点点头。
这位“小安”实在是个美丽的女子,肌肤雪白,明眸皓齿,头发统统拢在脑后盘个高髻,穿男孩子的格子衬衫和裤子,手里拿着个像是照相用的机器,挽着袖子,笑起来露牙齿,却并不显粗鲁,反而让人觉得清朗。
“安才回来,就又来吸血。”周先生口气调侃而无奈。
魏先生听了这话笑起来。
“小安”也笑一下,便要识趣地告辞出去。
“你且停一停,我给你们介绍,这是方小姐,这是方小姐的令伯父,”周先生对小安道,又笑问方晴,“方小姐已经答应做我们的美术编辑了吗?”
方晴点头称是。
“如此,你们就是影画部的同事了,安是摄影师。”
小安与方晴及刘大爷打了招呼,方、安两人又寒暄两句。
方晴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子,又美丽又大方,这才是新女性呢,方晴立刻便被她折服。
小安一走,办公室的阳光似都被带走一半。
周先生确实如他的外表一样是个儒雅的君子,虽也按照程序问方晴身世经历,但并不细究,方晴三言两语便高度概括了自己这二十来年,周先生听了,也只是微笑着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