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明月却多情
尚烟道:“怎么个比法?”
芷姗望向戏台,见兔儿爷们正在表演刀舞,道:“我便以‘刀舞’为主题,《神凤语》为词牌,起一首词,请尚烟姐姐来接龙,可好?”
“一切谨听姗儿吩咐。”尚烟笑道。
芷姗提笔,在纸上写下第一句:
“今儿郎舞刀光。”
尚烟想了想,便在后面也接了三个字:“撼四方。”抬头望了芷姗一眼,道:“不够?不够我继续了。”
而后又写下:
“入阵群龙天地曲高扬。”
芷姗读了读尚烟填的词,那一股退意再次涌现,硬着头皮写下又一句:
“散如雪。”
她故意写了消沉的句子,本有意将尚烟词里的气势拽下去,哪知,尚烟接着写的是:
“聚时烈,更沧桑。”
此刻,旁边已有学生感慨道:“九天上的神女下笔就是非比寻常,可婉约,可豪放。”
韶宇得意道:“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什么血统的神女。”
芷姗知道,不论是这位学生,还是韶宇,其实都是在夸赞尚烟,气不过,咬了咬牙,赌气写了与前文完全不相干的一句:
“美色终将白首。”
尚烟看见这句,抿唇而笑,提笔,只写了三个字:
“又何妨?”
竟把整首词接上了,还多了一股大气慷慨的调调:
今儿郎舞刀光,撼四方。入阵群龙天地曲高扬。散如雪,聚时烈,更沧桑。美色终将白首,又何妨?
“好词,甚好。”柳先生竖起大拇指。
方才读尚烟山诨诗作时,柳先生便留意到,她在诗作中自称“仙女”。若寻常树灵这样写,难免矫情自恋,但尚烟是上神之后,自称“仙”,可谓相当谦虚了。但是,尚烟对自己的文思又很是胸有成竹,显然是不把自己的出身当回事,却渴望独立成才,一展抱负。也不知九莲刺史的女儿,为何骨头会如此硬,如此不娇气。但不论原因如何,即便考虑到为人层面,他也更喜欢尚烟。现下见她作词接龙,同样是透露出大气宽容、自强不息之意,更看好这小姑娘。反观芷姗,文思才华皆有,却始终有点斤斤计较,不太可取。
芷姗彻底尴尬了。这下,连柔儿看她的眼色,都不禁带了几分同情。
“好了,到目前为止,都是姗儿在出题。”尚烟把毛笔放下,全然是怡然放松的模样,“现在,可该轮到我出题了?”
“你想出什么题?”芷姗气得发昏,险些跌脚。
尚烟在纸上写下:“夜来云散,漫山月明。”便道:“方才我们已经切磋了诗和词,现在来试试填曲吧。”
其实,作诗之时,芷姗佯装是即时创作,但那首诗实际上是她在家里早写好的。诗作初成时,她跟母亲、弟弟都念过,他们均对她大肆赞赏,夸她是天赋卓然的小才女。她早就预谋着要拿出来卖弄一番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颇为沾沾自喜的诗,居然被尚烟按在地上摩擦。
芷姗自然不知,常羲虽是月神,却还兼顾女诗人的身份,著有七册诗集,在上界流传甚广。羲和虽不及母亲,却也颇有文采。移居九莲后,羲和过着餐松饮涧的生活,经常在家中作诗。尚烟自小耳濡目染,不用怎么认真读书,在诗词方面,也有几把刷子。加上母亲去世后,与外祖母常出去溜达,佛陀耶叫得出名号的戏园子也好,老字号的民间戏舍也好,她们俩一个不落地听了个遍。因此,对诸多神族戏曲,她都了如指掌。回到父亲身边后,她没心思再去玩赏文字,但就儿时学上常羲的那一丁点儿皮毛,也足以甩芷姗一万条街。
连准备好的诗都比不过尚烟,临时创作,芷姗自知更不是对手。众目睽睽之下,她知道其中有多少人在笑话自己,只觉得蒙受奇耻大辱,分外失态,再看看韶宇对尚烟一脸欣赏,眼眶红了一圈,几乎垂下泪来。
火火无疑是个毫无同情心的姑娘,指着芷姗道:“噗哈哈,这么输不起,气哭了?”
“不,并不是输不起。我娘说过,姐姐自小没了娘,身世可怜,让我凡事都要让着姐姐,不要和姐姐争。”芷姗抹去眼角的泪,带着恨意看向尚烟,“可是,姐姐用的法子,未免也太过恶毒了。”
“恶毒?”尚烟茫然道。
“你让我来作曲,那不是把我比作戏子了吗?若爹爹知道了,会如何作想?这曲,我是万万作不得的。”说着说着,芷姗又哭了出来,端起酒杯,委屈巴巴地说道,“这酒,我喝了。姐姐,以后若想赢,直接告诉我便是,我一开始便会让你赢,大可不必如此笑里藏刀。”
她仰头,正准备对自己灌酒,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却挡在了杯口。回头一看,竟是韶宇。
“姗姗,胜负未定,不用认输。”韶宇把杯子压了回去,直直地看着尚烟,“尚烟姑娘固然文采斐然,但我也不能让姗姗受了委屈。我们俩再来比过。”
尚烟接收到了韶宇莫名其妙的敌意,原有些想不通,但很快明了——芷姗的眼泪起了作用。
“你想比什么?”尚烟无奈道。心中暗骂愚蠢的男人。
“戏子玩的曲儿我也不会,咱们来对对子。”
这下轮到尚烟心虚了。她文笔不赖,但对对子肯定斗不过韶宇。因为,在万宗法城的对联比赛中,共工韶宇曾拿过第三。这下,是把看家功夫都拿出来折腾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