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一百九十四章 吊在屋中的十三具尸体</h1>
我把布拿开,里面是小格子,把脸画儿都固定住了,很精心,精细。这是毛晓丽倾注了一生心血的东西,那么最奇怪的是,她完成了第十三张脸画儿,反而自杀了,这让我无法理解,她所说的成功,就是能和丈夫在一起,甚至是和活着的时候一样,但是终有不同,有什么不同我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确实是可以达到一个意外的结果。但是没有成功。
我拿出放大镜,看着第十三张脸画儿,那竟然是一个男人的,那是唯一的一个男人的画儿。毛晓丽丈夫的照片我看过,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
我把脸画儿收起来,没有想到,毛晓丽就这样的离开了,去了另一个世界,也许那才是幸福,她这一生幸福吗?我不知道,我想应该是幸福的,她在努力的追求着,虽然没有得到,但是过程是最重要的,当然如果有结果更好了。
开车去上班,我看到扔在车里的那个头骨,这心里就不舒服,开得非常的小心,到单位,坐下喝茶,看着窗户外面,竟然起雾了。
李小欢进来了。
“师傅,起雾了,就火葬场这儿有。”
我激灵一下,火葬场起雾,这雾就只有火葬场这儿有,大的时候会把火葬场包住,站在远处看不到火葬场,只是一片雾团,这样的事情到是发生过,不过今天的雾是实在太大了。
我把主任叫来了。
“如果雾大了,全部停下来,家属不让进火葬场。”
雾果然就大起来,只几分钟,伸出去的手你就看不到了。
所有的工作都停下来,家属都到了火葬场的外面,职工也都在外面。
起雾的时候,突然有行尸,那是最诡异的事情,行尸在雾里行走,你看不到,抓住你的时候,就是要你命的时候。
我坐在车里,看着火葬场,其实,什么都看不到,就是一团雾气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说是天气的原因,也可以,但是太诡异了,这儿竟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李小欢坐在我的车里。
“师傅,怎么回事呀?”
“天气的原因,这火葬场在两山之间,所以就会这样,正常的现象。”
“那人都出来干什么呀?在办公室里呆着不就行了吗?”
“你事挺多的。”
我点上烟,李小欢拿起那个头骨看了半天问。
“这是什么骨头?”
“人的。”
李小欢“妈呀!”一声,扔到我这儿,我拿起来翻着看,竟然有名字,名字,刻在头骨上,头骨刻上名字,在东北这块儿,只有土匪才会做这样的事情,东北出胡子,这是谁都知道的,他们行话在头,行动异常,杀人如麻,当然,也有好的胡子。
胡子头儿死去的时候,都会刻上字,在头骨上,有了自己的名字,也就是说,丢不了了,就是被人盗墓了,鞭尸了,挫骨扬灰了,他依然丢不了。胡子自己也知道,干的坏事太多,死后会有人挖坟掘墓的,他们虽然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坟墓隐藏起来,但是毕竟还是会有人知道的,所以就刻上名字,但是这是最不吉利的做法,刻上名字的头骨,这个人转世之后,便会少点东西,转世之后就是残疾,大小之分,但是如果不这样做,挫骨扬灰之后,便没有转世之轮了。
我竟然轧上了这样的头骨,真是倒霉。
我把头骨包好,放到扶手的盒子里,李小欢那种眼神看着我。
“一块头骨有什么可怕的?还在火葬场呆着。”
李小欢不说话。
雾竟然还没有用,而且越来越大了,真是太邪恶了。
我开车去何大拿那儿,说了这件事,他说。
“不要进雾里去,会出事,今天看来是麻烦了,火葬场有雾是三次,加上这次是第四次,上三次分别是十年一次,这大概又是十年了,三次都出事了,这次不知道要出什么事情。”
“上三次都是出了怎么样的事情?”
“一个是跳尸,十三个尸体在雾里跳来跳去的,它们在雾就不会散,最后还是我进去引尸回室才结束,还有一次是死了一个场长,场长没有出来,在办公室里呆着,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死得挺惨的,被尸啃了,一块一块的肉,整个办公室都是,最后一次就是宅房,雾里出现一个老宅子,雾散去后,有人就失踪了,说是进了宅子,这件事一直没有弄明白。”
我开始担心了,这回又会怎么样呢?
火葬场出现雾竟然是十年一次。
主任给我打电话,说话有点结巴了。
“场,场长,雾里出出现了宅子。”
我激灵一下。
“走吧,我跟你过去。”
我开车带着何大拿去了火葬场,果然是,雾里有一个宅子,就在火葬场的西侧。
“这儿原本是一个大地主的宅子,后来被扒掉了,盖了火葬场,但是在扒掉前,大地主就吊死在宅子里,当时全家十三口,全部吊死在宅子里,这个大地主也是太有脾气了。当时惊动不小,这个宅子就是那个大地主的宅子。最后一次雾的时候,也是这个宅子,当时我就知道会有事情发生,十三口,像挂的香肠一样,吊在了屋子里,太可怕了,当年我也看到了那场景,到现在一想都还哆嗦一下。”
我听完,也哆嗦了,十三口,就一个宅子,全部吊死在屋子里,想想你都觉得可怕。
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子的,我不知道,反正我觉得太可怕了。
“我们得进去破宅子,当年失踪的是一个炼化师,这个宅子如果不破,恐怕也会有麻烦的。”
“进去?”
何大拿,你可真是一个疯子,进去不是找死吗?我们是人,人家进宅子失踪了,你多什么?
“我看算了,只等着雾散去,我不相信他总会这样。”
“不进去不行,恐怕会有大的事情发生,竟然出现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