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的生活里从来没有轻松的活计。
黄桃听说加玛肚子里有宝宝,又高兴又不高兴,高兴的是茫茫荒野上又多出一个年轻的生命,不高兴小生命在孕育之初就和妈妈一起遭受荒原上的冰雪与寂寞。
黄桃是城市里的女孩,她所知道的孕育都发生在温房里,城市里的孕妇打个喷嚏都能让丈夫心里抖一抖,她不知道草原上的女人原来这样强悍。
向兴学在黄桃上车前拍了拍她的后背,“城市女孩儿,要好好照顾孕妇。”黄桃认真地点了点头。
陆旻看着皮卡绝尘而去的身影,说:“估计还是加玛照顾她。”
向兴学笑了笑,“总有一天黄桃能照顾到加玛的,她学得很快。”
向兴学觉得黄桃能够成长得很快,就像他的向俨,不知不觉之间就长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了。
向兴学他们和波塔语言不通,但交流起来也不至于困难。在荒野上,传授本领和语言不通没什么本质的联系。波塔教他们骑马,牵骆驼,赶羊,这些都是牧民生存的技能。人到了新的环境里好像自然而然地就会拥有全新的本能,波塔只要示范一两次,向兴学和陆旻就能学会——向兴学不觉得自己有这方面的天赋,只是为了活着,他不得不具备这些技能。
波塔是一个沉默的男人,向兴学以为所有的哈萨克男人都具备这样的品质,放牧的日子单调又寂寞,牛羊不懂人言,人对着纯白的旷野,心绪也会放得很空,久而久之,话就不多了。
但向兴学到底不是牧羊人,他听着风卷起沙砾,看着雪片在天空中盘旋、有时天地间纷飞的雪白会遮挡住视野,他会想念。
想念的时候,面上冰封,心里炽热。
黄桃说荒原上的风像刀子一样,她说得没错。
零下三十多度的气流拍打在脸上,皮肤被冻得坚硬。向兴学甚至不敢轻易呵气,他怕嘴巴一张,涎液就会被冻在嗓子眼里。
呼啸的风犹如钝刀,没把脸上的皮肤割裂,却一下一下剜在了向兴学的心上,伤口源源不断地向外涌着三十七度的血,血是热的,想念是痛的。
向兴学会想,向俨是不是真的没有爱过自己呢。
一想到这儿,他先前的自信就会垮塌成断壁残垣。
他觉得向俨可能真的没有爱过,毕竟这是向俨亲口说的。
雪停了,天晴了。
他们的路途才走到一半。向兴学终于感受到自己似乎已经不在壮年,他不过是连着三天牵着骆驼在冰雪里行走,就觉得浑身没有一块儿正常的骨头。
哪里都疼。
波塔比向兴学大了好几岁,却还有一身的力气。
向兴学不好意思说自己不舒服,毕竟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难受也只能忍着——没有医院,没有柔软的床,把难受说出来反倒显得懦弱。
晚上守夜的时候,陆旻抱着腿坐在火堆旁,小声说了一句:“向老师,我有点想妈妈。”
向兴学知道陆旻的想妈妈也不一定是真的想妈妈,可能是身上难受,也是心里难受,他不能说他难受,只能换一种表达方式。
在这个地方,白天只能看到雪,看到起伏的地平线,来处和去处都是白的,人没有方向。
牛羊会哞哞咩咩地叫,叫声里有生气,也有死气,在风声里听着动物的呼喊人特别容易变得脆弱。
晚上看到火焰,来自于荒原的脆弱会少一点,但夜晚本来就代表惆怅。
在这里,无论什么时候,向兴学都不觉得自己坚强。
陆旻想妈妈,向兴学却不敢去想向俨,再去想那个不懂情爱的小朋友,向兴学怕自己会哭死在博尔塔木卡的夜里。
向兴学问陆旻:“想妈妈的时候你会后悔吗?跟着我来这里。”
陆旻摇摇头,“不后悔。”
陆旻从来都没有对向兴学说过喜欢,所以向兴学不能拒绝,他原本会为这种隐密的情感烦恼——陆旻的亲近就像一床夏天的棉被,很热也很多余。向兴学害怕陆旻会影响到向俨的情绪,但是事实上向俨根本不在乎。
这床被子在冷风里好像又有了存在的价值。
向兴学想,有个人说话也是好的。向兴学一直把界限划得很明白,陆旻非要跟着,那向兴学就不算是在利用他的喜欢。
陆旻展开五指靠近火源,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您和俨哥是不是吵架了?”
向兴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们没有吵架,直接分开了。
分开是真的分开,但也不意味着以后就不在一起,更不意味着向兴学会去找别的人——他现在有点儿难受,有点生气,但他还是很喜欢他那个小侄子的。
向兴学也还没想好以后该怎么办,向俨能服软说一声想念或是说一声喜欢是最好,不说……那也是以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