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动作如行云流水,快得让人眼花缭乱。
沈璟冰眯着眼睛远远看着,只觉得一阵心旌动摇。
男朋友太帅了!
太炫酷了!
他虽然知道男朋友是退役特种兵,身手肯定差不了,但之前他们交往了整整半年,都没有什么让他出手的机会。沈璟冰每次提出要和他切磋,男朋友都会伸手揉揉他的脸,温柔又无奈地说:“别闹了,你打不过我。”
沈璟冰小时候学过跆拳道,后来又在国外练过拳击,回国之后虽然没再打过拳,但工作再忙也没忘了健身,听了这话非常不服气。
但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他可能真的打不过男朋友。
虽然这个事实让他身为男性的自尊有点儿受伤,但……男朋友真的好帅啊!
沈璟冰眨也不眨地看着童臻将凶手交给其他保安,拍了拍手,站在一边儿看着。他穿着一身笔挺的暗蓝色保安制服,勾勒出他腰背笔直的挺拔身姿,帽檐下的侧颜鼻梁挺直、轮廓完美、帅气逼人。
头发似乎比上次见面的时候长了一点点,从侧面看过去,灯光下他耳后的头发乌黑柔软地直立着,看起来毛茸茸的。
可爱,想摸。
肤色似乎也比上次白了不少。
从前大概是一直在部队的缘故,男朋友晒得很均匀,退役大半年都没完全白回来,以至于沈璟冰一直认为他的肤色是偏黑的小麦色,没想到其实他这么白的。
他情不自禁地想起那日在浴室,透过磨砂玻璃惊鸿一瞥的那一痕“皑如山上雪”,禁不住心中一荡、喉头发干。
这时候,一个保安搜出一个透明塑料袋装的小东西,递给童臻:“是这个吗?”
“嗯,”童臻拿过来看了一眼,拜前男友所赐,他对这种名叫鸽血红的宝石印象深刻,一眼就看出是如假包换的正品,他随手递给一个保安,“送去会场,别误了事儿。”对另外一个保安说:“和陆总说一声,报警吧。”
这个时候,他感觉到一道炙热的目光落在他耳廓上,侧头一看就是一愣——前男友站在走廊的另一头,正用一种炙热到疯狂的目光看着他。
☆、小保安和大狼狗
沈璟冰隔了一道走廊,死死地盯着他,眼睛亮得怕人,像是瞳仁里燃烧着两朵跳跃的小火苗儿。
一眼看过去就像一只得了狂犬病的疯狗,目光凶得要吃人,可仔细一看,却又仿佛不是那么回事儿。
童臻收回目光,眼角疯狂跳动。
妈的,原来是一只发Q的大狼狗。
那眼神童臻见过。
就在他离开X市,出发去南疆的前一天晚上。
沈璟冰压在他身上生涩又紧张地耕耘,一边动作一边紧张地观察着他的表情,问他:“怎么样?还疼吗?好一点儿了吗?舒服吗?有没有感觉到一点儿爽?”
“别吵,”童臻忍无可忍地睁开眼睛,嗓音沙哑虚弱,“专心一点儿,OK?”
“……”
卧室的灯没开,窗外路灯的灯光泄进来,在黯淡的橙光色灯光下,沈璟冰眼角带着一丝委屈,但眼神却很炙热,炙热到近乎疯狂。
就好像眼前和他负距离交融在一起的人,就是他这一生唯一的挚爱一样。
沈璟冰从走廊那头走过来,目光中的炙热已经被很好地掩去,只剩下一丝得体的温柔微笑:“好巧啊。又见面了。”
童臻从回忆里回过神来,矜持冷淡地一点头:“今晚的事情给沈总带来不愉快,十分抱歉。既然鸽血红戒指已经找回来了,沈总还是回去吧,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说着目光越过沈璟冰,微微一点头:“高总。”
又是这种冷漠到毫无感情波动的语气。
又是这种见外到甚至还不如陌生人的客气。
沈璟冰感觉自己的心又被扑哧扑哧扎了一堆冰窟窿,脸上的笑容都快要挂不住,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急得焦头烂额的高总拉走了。
虽然再遇前男友蒸腾了他大部分的脑细胞,但表面的理智还在,慈善晚会还没完,媒体也都还在现场等着,璀璨娱乐高副总的面子他也不能不给。
确实不是一个聊天的好时机。
他只能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前男友,跟着高副总回到晚会,微笑着做了半个小时的人形提线木偶——没有灵魂的那种。
晚会一散他就急不可耐地冲到后台去找男朋友。
警察已经在二十分钟前赶到,目击者挨个儿被叫到后台办公室问话,没被叫到的都等在隔壁休息室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