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忽然睁开眼睛,汗水淋漓了背脊,而怀里却抱着那珍贵无比的熊玩偶。
一切都是一场梦。
而梦境很真实。
可能因为那真的发生过吧。
“白纨绮……”刘易斯甚至想起这个名字都有些不愉快。
所以,原本是玩伴的他们渐行渐远了——除了因为白纨绮就读了女校之外,更有一个原因,就是刘易斯每次看到她,都想起她拿走了那个熊娃娃的事情。
他也不想到自己的心胸其实这样狭小。
又或者说,他从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心胸狭小。
“你要当个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
但是……
他明明不是!
刘易斯知道自己其实小气又自私,非常不喜欢和别人分享珍贵的事物。他看起来很慷慨,是因为他只与人分享他不在乎的东西,比如财帛或者是一件好看的饰品什么的。
真正喜欢的东西,他是连看都不舍得让别人看一眼。
唯恐那人如同白纨绮一样,哭闹不休地讨要,而刘易斯身为绅士,必须拱手相让。
太让人为难了。
刘易斯最想做一个任性的人。
而他在职业规划上确实如此了。
他偏偏要走一条谁也想不到的道路,他要做他喜欢的事情,不管父亲的意见。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