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没关系。”刘易斯回答,“我怕不适合你的肤质。”
“不会,你这个挺好的。”修斯说,“是什么品牌?我也买一个。”
刘易斯却答:“是兰蔻,不过是定制版的。你需要的话,我让凯特带你去订制一个。不过要出国才能做。还要等制作工期。”
“你们真讲究。”修斯笑着将脸霜放下了。
刘易斯笑了:“我也是闲的,和她去尝尝鲜儿。你可不比我们两个,你是个大忙人。”
修斯笑道:“你不是在揶揄我吧?你也是个公司老板啊。”
“你这样才是揶揄我吧!”刘易斯也笑,“我那个小生意算什么?”
“你的生意挺好的,你也干得很认真。”修斯说,“和凯特那样玩票的不一样。”
“凯特也干得很认真。”刘易斯为他们的堂妹讲话,“她只是效率不高。”
凯特在学设计,一时兴起,瞧刘易斯搞了品牌,她自己搞了个工作室。不过出货奇慢无比,设计也一拖再拖。一旦想不出设计,她就要去旅游,一时去巴黎,一时去地中海,说是去采风,丰富灵感。大人们都挺明白怎么回事的,但谁也没说她。
“算了算了,随便她了。”姑姑说,“总好过去赌钱、乱玩。”
刘易斯当初跑去搞设计,大家也是这么劝老刘的:“想开点吧!起码他是正经找点事做,总好过去吃喝嫖赌!”
刘易斯侧眼看了修斯,忽然想知道他的看法。
刘易斯便一边拿起梳子,一边装作不经意地说:“其实,我当初说要做时尚品牌,你是怎么想的?”
“我?”修斯仿佛没听懂,“我没什么可想的。”
刘易斯又问:“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也总好过吃喝嫖赌?”
“哈哈。”修斯笑了,“为什么要这样做比较?”
刘易斯也笑了:“确实没有可比性。”
“但这确实是我当时拿来劝老刘的话。”修斯非常“不敬”地称呼自己的父亲为“老刘”,“他就是看不开。我只得这么说,还援引了白家的例子,说他们那个儿子跑去赌船输的,都够你开三个公司了。他这才消停了些。”
刘易斯真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文章,只说:“你当初也劝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