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刘易斯点点头。
“天气那么冷,洗个热水澡也是好的。”刘修斯建议。
“嗯,不错。”刘易斯点点头,“但是我并没有换洗的衣服。”
“房间裏有一次性内裤,以及乾净的睡袍,你可以穿着过一晚,身上的衣服换下来让佣人去洗,明天应该就能拿到乾净的。”刘修斯回答。
说著,刘修斯还打开了衣柜,拿出了挂著的一套浅蓝色的睡袍递给了刘易斯。
刘易斯接过睡袍,又问:“那你呢?你洗了吗?”
“我已经洗过了。”刘修斯答,“你去吧。”
刘易斯便接过了修斯递来的睡袍和一次性用品进入了浴室。他换下了身上的衣服,放到了篮子里,当打开淋浴时,热水哗哗地洒下来,犹如雨点,从他的脸颊一直流到脚趾,为浑身的肌肤带来温暖。氤氲的热气中,他恍恍惚惚的,想着他是怎么来到这儿的?
他是怎么突然飞越几千公里的土地,降落到这个荒芜之城,又在迷离的风雪中找到来的?
刚刚刘修斯说很意外他会来到,他现在仔细一想,自己也很意外。
他向来是比较随和的个性,怎么会使计诓骗长辈、又千里迢迢、大费周章寻找修斯?
连刘易斯自己都感到惊诧——回想起来,这些简直都不像是自己会做到的事情。
淋浴过后,他换上了睡袍。看著镜中的自己,刘易斯发现这睡袍显然有些过大。他仔细看了看,摸到面料是轻柔细密、轻盈透气,花纹优雅,细微处都有设计感。刘易斯便判断这睡袍应该不是度假屋裏配备的睡袍,更可能是刘修斯自己带的。
那么说这是刘修斯的衣服了……
刘易斯无由来的慌乱,勒紧了腰带,发现睡袍仍显得宽松,露出很多锁骨和胸膛的大片肌肤,但手掌却被衣袖完全覆盖着,真正的“衣不称身”。
“哎……看来我个子还是比他小很多。”刘易斯不知为什么觉得有些沮丧。
刘易斯定了定神,便推门回到了房间裏。
房间裏大部份的灯已经熄灭,只留著两盏橘黄色的床头灯照著。刘易斯便在暗下来的房间中朝光亮处走去。借著灯光,刘易斯看到,已换上睡袍的刘修斯正背靠雕花床的软垫坐着,手里仍捧着书。
刘易斯一边走近,一边说著闲话,好缓解内心浅浅的不安:“在看什么吗?”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