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忐忑地离开公司,在公司楼下,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高大魁梧的外国男子——正是克涅没错了。
“克涅?”刘易斯有些意外,“你怎么在这儿?”
克涅笑道:“我正好有事经过,看到了新闻,便想来看看你。正要给你打电话呢!”
刘易斯脸色微微变得阴郁,但勉强笑了笑,说:“谢谢你的关心。”
“你还好吧?你……应该很为难吧?”克涅小心地问道,唯恐再次出言冒犯刘易斯。
刘易斯摇摇头,笑道:“其实我一早已经做出了选择了。”
“什么?”克涅有些惊愕,想了想,说,“难道,你一早就知道了这个事情?”
“嗯。”刘易斯勉强点点头,“而且,我已经决定了相信自己的直觉。”
“你的直觉是什么?”克涅问。
刘易斯想了想,说:“我的直觉是跟随对我最好的人。”
“啊……”克涅想到什么似的,咧嘴笑道,“我对人也挺好的。”
“你……”刘易斯会意过来,无奈一笑,“是么?”
“总比你喜欢的那个人对你好吧?”克涅的语气像是吃醋一样,“你应该跟随对你好的人呀。”
刘易斯一怔,说:“你怎么知道他对我不好?”语气还有些不高兴。他哥哥对他可好了。外人懂什么?
克涅却说:“他不是不喜欢你么?”
刘易斯听着这话,心内也不知什么滋味:“谁知道呢?就算他现在不喜欢我,将来也可能会被我吸引的。”——刘易斯不是在朝这个方向努力着吗?
“这是什么意思?”克涅问,“你要去追他?”
刘易斯听了这话,怔了半晌,似茅塞顿开了一样,一笑道:“对啊,为什么不呢?”
他刘易斯这些年来都追过不少男人了,这些男人中每一个及得上刘修斯那么迷人、优秀。为什么他可以做小伏低去追求那些人,却别别扭扭地蹲在刘修斯背后吃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