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和性伴侣完全是两回事,共通的地方只有一点就是在床上的时候。但是这种幸福感总会把我湮灭,我最近又常常想着同一件事,想是不是该和他求婚。
我想他应该不会接受我的戒指,因为他要让我存钱买车。但是更不会接受我的鲜花,因为他讨厌娇艳的花。他最不喜欢烛光晚餐,也应该不会想和我一起穿婚服,总之是一个很无趣的男人。
但是我还是和他说了。
“奚烨霖,嫁给我吧。”
他的态度异常冷淡。“我知道了。”
我的心里不抱期望了。可是第二天,又拿了一张结婚协议书给我。我的眼前一晃,晃回了去年的冬夜。他说,“这次的绝对有法律效益,不管国家承认不承认,我已经把结婚的基本条例换成了法律范围内的内容,而且终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