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周济慈苍白的脸,在一种难以言状的情绪中挣扎起伏着,内心感到近乎疯狂的恐惧。
白妈好歹是服侍江家这么多年的老人,她沉着冷静地吩咐人打电话,又让江恕把周济慈平放在地上。
把人送到医院后,医生查看完片子,说:“有轻微的脑震荡,肋骨也有点骨裂,建议让周先生住院观察几天。”
江恕松了口气,他看到衣服上残留的血迹时,至今心里都怕得发冷。
他看着手心那枚黑钻耳钉,眼神痴楞楞的。
医生又道:“江先生,在验血时,我们发现周先生身体里有残留的药物,应该是某种禁药,会损伤人的大脑和记忆。”
江恕皱眉:“你的意思是,他的记忆有问题?”
他突然想起周济慈说过“我记不清了”,他一直以为周济慈这句话是在敷衍,现在看来,倒像是他真的不记得了。
医生道:“这药效挺厉害的,应该是私人研制的,目前还不知道具体成分和配方,如果要把药物全部清理干净,估计要花不少功夫,你要给他治吗?”
江恕低头思考了良久,然后淡淡道:“不用了。”
医生得到指令后,一脸平静地应下,又继续给他说了些注意事项。
等医生走后,江恕走入病房,周济慈正躺在病床上,他头上缠着纱布,脸色憔悴苍白,眼下栖息着一抹黛青色,连原本红润的双唇都清透苍白,一副薄命相。
但即便如此,他依旧是好看的,面孔苍白但不失美丽,面容安详到让人不愿意惊醒。
江恕缓缓俯下身,重新将那枚黑钻耳坠锁在他的耳垂上,却仿佛是在将他整个人都锁住。
他神色莫名地抚摸周济慈昏睡的脸,眼神里透出些许诡异的神色来。
不记得很好,如果什么不记得,那才是真正的完美。
江恕在周济慈额上印下一个吻,语气温情脉脉道:“你看你,这样乖乖的模样,可比横眉竖眼的样子可爱多了。”
与此同时,国华盛顿。
因为总统来广场进行演讲活动,很多人都来此集会,人群中,林琅正在啃一个面包,这个面包花光了他身上最后一美元。
不过都已经不重要了,反正他只要达到他最后的目的就行。
林琅知道他回不去了,国内正在通缉他,他的钱已经全部花光,他的人生已经完蛋了。
小时候,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红与黑》,他坐在那间简陋的图书馆里,把这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那时候,他的梦想就是成为成功版的于连。
他甚至在语文书的封面上写下:“谁又会想到这如姑娘一般白皙、温柔的容貌背后竟会隐藏着一种宁可死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坚如磐石的决心。”【1】
如今,他已经不能飞黄腾达,但即使不能名垂千古,也要遗臭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