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去医院复查。
等待周朗的间隙,视线不经意撇过,就看见周笙陪他在复诊。
几月过去,阿森还是那样单薄,眼睛蒙着一层阴翳,折迭拐杖握在手中,正侧耳倾听医生叮嘱,时不时点头,又时不时询问。
他放弃了暗地里我在项目上为他安排的闲差,我偷偷找人跟韦青说,这是项目老板的优待,请他务必多劝劝。
但是阿森不笨,他一定知道是我的安排,所以无论开了怎样的条件,他都没有同意,而是去了一家盲人按摩学师。
早九晚六,坚持自己上下班,很少麻烦韦青,有时盲道不平整,他就会撞到街边的自行车,或者踩进水坑,弄得很是狼狈。
尽管如此,偶尔出现的周笙,仍然被他拒绝,孤寂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
诊室里的人看到我,皱眉出来,关上门拉着我走远,很不耐烦:“你又打小森什么主意?我告诉你,叁堂哥可答应撮合我和小森,他迟早是我的。”
我转动手里的烟:“对,你叁堂哥同意了,你也同意了,唯独男主角还没同意。”说完我就要离开。
周笙在身后气急败坏,那头,韦青已陪伴阿森走出诊室,朝我走来。
一支细长的手杖在地上探索,探着探着,就碰到我的鞋,我戴着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他们谁也没认出我,只见阿森快速收回手杖,对我道歉:“真是抱歉。”
他看不见我,所以眼神只停留了一秒,而我却藏在墨镜后,紧盯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之后,我朝另一头走去。
自从确定了去瑞士,周朗就开始挑选起房子,他换掉当初我选定的背靠森林的,而是重新在靠近河流的地方建造了一栋,时常把规划图拿给我看,我没有异议,没有阿森,在哪里都一样。
他热衷于讨好我,像不会疲倦的小狗,招招手就忘记一切抛弃与背叛,或许他是会伤心,比如睡觉时会莫名惊醒,满额的汗,不敢跟我哭诉,只好眨眨眼,滴两滴泪在我的脖颈,再默默睡去。
很快,我第二次见到阿森。
瑞士的房子即将竣工,周朗特地带我出门庆祝,包下本市最豪华的顶层餐厅。
那天恰巧是圣诞,特地在市中心为我燃放的烟火吸引众人驻足,我兴致缺缺吃完,坐车路过街边,看到冰糖葫芦时,倒是眼前一亮,周朗屁颠屁颠下了他暗夜黑的跑车,西装革履去帮我买。
正当我百无聊赖支颐车窗,街对面一个身影引起我的注意。
他身穿的依旧是当年我们逃亡时的灯芯绒外套,正弯腰,在绿灯斑马线上,艰难地去摸索散落一地的西红柿。
我立马推开门,跑去街对面,风吹动我皮草上点缀的几根珍稀鸟类羽毛,我捡起最后一个滚落太远的西红柿交到他手中,他愣了一下,随后说了句“谢谢您”。
我没有出声,牵着手杖的另一端,将他安全送到马路对面。
围巾因垂落地上而脏了,手也因被推搡摔倒而擦破,口中的呼出的热气成白雾,他的目光柔和地,准确地锁定我的脸庞,再一次致谢。
街头熙熙攘攘,火树银花,阿森离我这样近,又这样远,我仍旧没有回应他的话,掉头要走,他突然喊住我。
“小姐。”
我停下。
一阵窸窣,原来是他从背包中掏出什么东西,递到我面前,仔细看,是一根快化掉的冰糖葫芦。
见我久久没接,他想起什么似的,不知疼般将破了皮的手在衣服上狠狠蹭了蹭,颤巍巍再次递给我。
“请您收下这个吧,”他笑着,“从前我有个极要好的朋友最爱吃草莓冰糖葫芦,希望您也会喜欢。祝你圣诞快乐啊。”
烟花“嘭”升空,我们“注视”彼此,最终,我接下冰糖葫芦,默默凝视他的身影再次消失人海。
等我回到车上,周朗也回来了,举着根葫芦竿子,人模人样地站在豪车旁等我。
见到我,眼睛都亮了,挥了挥手,硬生生把一人高的竿子塞进车,然后摸了摸我冰冷的脸道:“怎么自己去买啦,看你冻的。”
他拿开我手里的冰糖葫芦,兴致勃勃递了一根他买的,让我尝尝,我突然没了胃口,神色恹恹躺在座椅闭眸休憩。
人想得到的和能得到的,向来不能统一,无一幸免。
最后一次见阿森,是登机去瑞士前接到他的死讯。
我很冷静,像当年我与阿森一齐发现教书阿姨的死亡般,不动声色骗过兄长,从卫生间窗户逃出来,开车去往医院。
六十秒的红灯,我想抽支烟,才发现手已经抖得不成样子,脑海中不停闪回他们的话——郑先生是为了救扶他过马路的孩子被撞身亡的,我们想去救已经来不及。
巨大的红色数字变得模糊,我等不及了,一脚油门踩下,从车流中硬生生挤出一条道。
我希望是误报,可韦青和周笙都在,他们在哭,吵得我脑袋疼,我一手扶着脑袋,一手扶着墙,一点一点挪过去。
躺在病床上面无血色,没有呼吸的,不是阿森,还有谁呢。
只一眼,山崩地裂。
一根弦倏地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