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1)

这个人,真的是有魔力的。

她静静听着他授课,一刹那竟然连时间都忘了。

临近下课之际,时砚提前五分钟结束了课堂内容。他站在讲台后面,低着头眉眼淡淡地收拾手中的教案,口中漫不经心道:“下课前照例请几位同学分享一下自己近期最喜欢的一段句子。”

话音刚落,讲台下就已经齐刷刷举起了好多只手。

时砚看都没看,随手指了一个女生。

那个女生愣了愣,然后微微睁大了眼睛,似乎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竟然这么好。她站起来,激动得连声音都有些发颤:“我最近比较喜欢的是《简爱》里她的一段独白:‘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同你我走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

“很好。”时砚点点头,口吻简直是极度敷衍,即便这样,那个女生仍旧一脸幸福地坐了下来。

随即,他又伸手指了另外几个人。

“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

“每一个生命都要得到肯定和尊重。死亡是我们的朋友。死亡是我们生命中最大的支持力量。我们每天都向着死亡走去。”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在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

最后一个女生念完这首诗之后,抬头有点羞怯地看着时砚,咬了咬唇,半晌还是鼓起勇气问:“时教授,今天,能不能请你也分享一段喜欢的句子给我们呢?”

拿着教案的手一顿,所有人都以为时砚依旧会毫不留情的拒绝,可是今天的他没有。他仍旧维持着那个即将走出教室的动作,没有转身,没有回头。

他的背影带着浓重的雾色,孤独又疲倦,开口,依旧是淡淡沙哑却极度性感的音色:“there are some people who think love is sex and marriage and six o‘clock-kisses and children, and perhaps it is but do you know what i think i think, love is a touch and yet not a touch”

“选自塞林格《破碎故事之心》,下课。”从始至终,时砚都没有回头,他说完这句话,谁也没有看,循着那道笔直的轨迹,径自走出了教室。

love is a touch and yet not a touch,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塞林格的这个短篇故事《破碎故事之心》,阮之之也曾经一遍又一遍地阅读过。她记得有人是这样评价这个故事的:有些作家穷尽一生的写作,也无法用寥寥几笔写出这样具有强烈情感的句子。

从《百年孤独》到《破碎故事之心》,时砚喜欢的好像总是这样消极悲哀的故事。

或许,他们都是两个爱而不得的可怜人而已。

跟着人流一起走出教室,阮之之看了看时间,估算着这个时间顾念也该下课了,正想着随便叫住一个学生问路,没想到一抬头就看到了在走廊对面的吸烟室里吸烟的时砚。

比起陌生人,是不是还是找认识的人问路好一点?

稍稍考虑了一下,她脚步换了个方向,还是往吸烟室走过去。

阮之之走到吸烟室门口,时砚此时此刻是背对着她的,高挑削瘦的背影看起来冷冰冰的,毫无感情,就像刚刚在教室里一样,浑身上下贴满了生人勿近的标签。

张了张嘴正想开口叫他,不知道为什么,下一秒,时砚却好似心有所感一样,突然在这个时候转过身来。

她毫无防备,对上他一双冷漠到近乎尖锐的眼睛。

对方看到是她,神色稍缓,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垂下眼睛,不动声色地开口寒暄:“又见面了。”

“是啊,又见面了。”阮之之清咳一声,略有些赧然的开口询问,“我是来找我朋友的,但是因为校园太大所以现在好像迷路了,能不能告诉我三号教学楼怎么走啊?”

时砚抿起唇,露出一个极淡的微笑来。他掐灭手中的烟,慢慢从光线阴暗的吸烟室里走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看着他一点点从黑暗里走向光明的地方,竟然会隐隐觉得松了一口气。

“我带你去吧。”他说。

☆、12.c5·大学校友

跟时砚并肩走在去三号教学楼的路上,阮之之深深怀疑自己刚刚的决定是错误的。她不应该让时砚带她过来,因为……此时此刻,凡是他们走过的地方,路人望过来的眼光简直就像刀刃一样刺在她心上。

阮之之眼观鼻鼻观心,努力装作一副自然平常的样子。时砚的步伐并不快,好像怕她跟不上一样。他的侧脸轮廓极其精致,而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

刚拐进三号教学楼的时候,需要步行穿过一片走廊里的密闭区域,这里没有灯,严严实实密不透风,一点儿光线也透不进来,逼仄又压抑。

身体瞬间变得高度紧张,由于之前在大学里的一次实验室停电经历,阮之之是有一点幽闭恐惧症的,虽然并不严重,但是此时此刻也足够让她心绪不安。

步履艰难的慢慢走着,阮之之额头上的汗一滴滴落下来。

突然,旁边有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握住了她的手腕。

对于她跟时砚现在的关系而言,这是一个很安全的动作。没有牵她的手,也没有搂她的肩,只是礼貌又有距离的握住了她的手腕,似乎对她的恐惧感同身受一般。

“你很害怕?”一片阴暗里,他的声音很克制,沉沉的,又有些哑。

阮之之点点头,点完之后又下意识补充一句:“我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正在实验室里做一项危险实验,突然停电了,而且门被反锁出不去,我跟其他人一起在里面困了好几个小时。所以现在只要是走进密闭的地方,心理上就会有些抗拒。”

对方握住她手腕的动作一怔,半晌突然轻轻笑了笑。他一边笑,一边恍若自言自语般地低声开口:“原来你还记得。”

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阮之之忍不住扭头去看他,一片光线阴暗的空间里,恍惚间只看见他唇角的笑容很淡,转瞬即逝。

时砚走在稍微前面一点的位置,不轻不重握着她的手腕,两个人就这样慢慢走着,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竟然觉得有些安心。

跟在他的身后,竟然会让她感到安全。

直至穿过走廊,一路走到顾念的办公室门口,阮之之站定,在心里想着怎么措辞跟他告别显得自己礼貌热情一些。

时砚就站在她对面,个子高高的,此刻微微垂了一点眼睛看着她,漆黑的瞳孔暗潮汹涌,情绪不明。

一片沉默之际,他走近,伸出手,轻轻在她脸上蹭了蹭。

瞬间感觉到浑身血液都凝固了,阮之之愣在原地,有些僵硬地睁大了眼睛。

而刚刚做完亲昵动作的男人却只是扬扬手,轻描淡写地解释:“有灰。”

……是刚刚在走廊里蹭到的?

脸颊上还残留着对方手指上淡淡的烟草味道,阮之之情绪平静下来,又觉得自己刚刚那么大的反应似乎有些丢脸。

他退了几步,歪了点头看着她,好似漫不经心地问:“你之前说过的那个人,现在还喜欢吗?”

困惑了几秒,阮之之半晌才反应过来时砚的意思,之前在玉龙雪山上,她曾经跟陈嘉言说过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当时时砚也在场。

她抬头迎上他的视线,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点点头。

觉得气氛有点尴尬,阮之之伸手撩了撩头发,也跟着随口寒暄了一句:“那你呢?现在还在喜欢她吗?”

时砚沉默,抬眼看她,一双漆黑漂亮的眼睛明明灭灭,半晌,也点头说是。

两个人再次礼貌告别,阮之之站在原地看着他一步步走远,阳光下,他落在地面上的影子被拉成一条很长的,细细的线。每一次告别的时候,他的背影都显得孤独又寂寞。

***

“哎呀之之你来啦,走走走,我请你吃早茶。a大附近正好新开了一家,我同事告诉我的,说特别好吃,一会儿到饭点了还要排队呢。”顾念刚收拾好东西走出办公室,看到阮之之站在门口,立刻风风火火的过来拉着她就走。

阮之之一路心不在焉地跟着她走出a大校园门口,那个港式茶餐厅距离a大不过一个街区,确实很近。

现在是上午十点多,餐厅看起来也才刚营业不久,两个人在侍应生的带领下直接走进去,还挑了一个靠窗的好位置。

顾念刚代完一节课,现在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她拿过菜单,照例乱七八糟地点了一大堆,完全不像是两个女生能吃完的量。

阮之之坐在她对面,无奈叹气:“我的大小姐,你这个浪费粮食的习惯,从大学到现在真是一点儿都没变。”

顾念家里虽然只是普通的小康家庭,但是作为独生女儿,她也是被父母当成掌上明珠从小宠到大的。再加上大学后谈的男朋友程风瑾身为一家上市公司的继承人,经济条件更加优渥,所以她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什么是人间疾苦,做什么事情都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在浪费这一方面,程风瑾也曾经无数次地说要帮她把这个坏习惯改正过来,不过照阮之之看来,他们两个在一起之后,顾念浪费的习惯倒是越来越严重了。

李司晨以前经常说顾念被程风瑾宠坏了,的确如此。

相比较而言,李司晨对阮之之,残忍了何止一百倍。

因为这个点儿客人很少,所以食物上得很快。肠粉、虾饺、凤爪、萝卜糕,还有艇仔粥,在餐桌上摆了一圈,香气扑鼻,瞬间就勾起了阮之之的食欲。

顾念一边毫无形象的狼吞虎咽,一边跟阮之之碎碎念:“之之,我下个礼拜就要跟程风瑾举行婚礼了。你知道吗,我这几天晚上天天失眠,掉头发,黑眼圈都快比上熊猫了。”

“怎么?你别告诉我你现在又不想跟程风瑾结婚了。”

“……哎呀不是啦,我就是、就是觉得吧,一辈子这么长,万一结婚之后他对我不好怎么办?万一我们熬不过七年之痒又离婚了怎么办?万一,他发现我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怎么办?”

阮之之无奈,细心劝说道:“你这是典型的婚前恐惧症,一方面渴望结婚,一方面又害怕婚姻的束缚。”她拿起勺子喝了一口粥,细嚼慢咽道,“照我说啊,你能遇见程风瑾就知足吧。在这个世界上,多得是求之不得,像你们这种终成眷属的,只占极少数。”

顾念沉默,眉头紧紧皱在一起,半晌才叹了口气:“其实我知道程风瑾已经对我很好很好了,我觉得,比起担心自己被束缚,我更怕他以后会觉得我是他的包袱。”

扑哧一声笑出来,阮之之弯弯唇安抚:“你这个包袱,他会很乐意背一辈子的。”

曾经的大学四年,最让阮之之羡慕的,不过是程风瑾对顾念的这一份全心全意,那是她从李司晨身上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的东西。

因为知道得不到,所以才更加渴望。

阮之之从小到大,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李司晨曾经给过她短暂的温暖与陪伴,却从来都没有给过她一星半点的安全感。她陪在他身边的时候,幸福,却也不安。因为她知道,他随时随地都会走。

说起来,给过她一丝安全感的,竟然是萍水相逢的时砚。

如果不是因为那五天四夜的云南之旅,她也许一辈子都不会与这个人有丝毫交集。她知道他对自己有些不同,可是是为什么呢?

难道……是因为自己长得和他喜欢的女孩有些相像?又或者,他对自己的种种照顾,纯粹只是他一时兴起,举手之劳?

那个时候,阮之之设想了一千种可能性,独独没有想过,她就是时砚放在心尖上,辗转多年求而不得的那个人。

“之之,你想什么呢?半天都不理我。”

阮之之游离天外的思绪被顾念的声音重新拉回来,想也没想就下意识地回答:“我在想一个人。”

本身她只是这么随口一说,没想到顾念却瞬间来了兴趣,连自己的婚前恐惧症都扔到了一边:“什么人啊?之之,是不是有人在追求你?还是……你对哪个人动心了?”

瞬间窘迫起来,怕顾念这个大嘴巴误会,阮之之赶紧解释:“你想多了,就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最多可以称之为朋友的人。”

“谁啊谁啊?哎呀,好之之,你就告诉我嘛,不然我今天晚上又要失眠了。”

禁不住顾念的软磨硬泡,阮之之想了想,尽量简洁明了的回答:“他叫时砚,是你们学校心理系的一个教授,上次去云南旅行他也在。”

听到“时砚”这个名字,顾念愣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时砚……我一直都觉得他是整个a大里最聪明的教授,比我智商还高,人长得又超级帅。不过他这个人啊,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谁都不爱搭理,特别高冷。”

阮之之立刻赞同的点点头。

“对了。”顾念放下手中的筷子,口中含着一块萝卜糕口齿不清道,“之之,你知道吗,时砚以前跟我们是大学校友呢。”

“什么?!”

阮之之的大脑好像在这一秒死机了,半天都转不过来。

时砚,跟她,是大学校友?也就是说,他曾经也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怎么可能……这个世界也实在是太小了一点吧。

热爱谈论八卦的顾念却一下子来了精神:“你竟然不知道?他以前在学校里是个风云人物啊,iq其高,而且本硕连读加起来四年就毕业了,总之在当时的留学生圈里是个传奇人物。”

好不容易消化完脑海里巨大的信息量,阮之之开口,语气里还是有点疑惑:“是吗?那我为什么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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