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疼。
浑身上下哪哪都疼。
尤其是一双腿, 比穿着十五厘米的高跟鞋暴走几十场秀还要疼。
闭着眼睛,昨晚的画面一帧一帧地撞进脑子里。
她的腰一直被傅斯珩掐着,开始还好, 他还顾着她, 最后关头,他差点没把她的腰给掐断了。
也不知道某个好言好语哄她说要参禅的狗男人昨晚到底参到什么时候的!
又参了几次!
她隐约记得,她累的迷迷糊糊睡过去的时候, 某个狗男人还没消停下来。
安歌回想了一下,试图找出自己胳膊为什么也这么酸的原因。
腿又酸又疼就罢了,胳膊又是为什么啊?
这么想着, 安歌稍稍一动,再次原地僵住。
“轰”的一下,脑子里的小火山爆发了。
有什么流了出来。
感觉太过清晰,安歌白净的耳垂一下子红了,还很热。
僵着腿,安歌一动也不敢动,胳膊半圈着绕在头顶,指尖捏着枕头一角,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男人一张无可挑剔的颜映入眼帘。
卧室内遮光窗帘被拉上,只留了白色轻纱帘掩着外面临正午的日光。
白光透进来,光线又虚又冷。
傅斯珩右手支颐靠在枕边,敛下眼睑,整个人由内而外地透着股慵懒散漫的感觉。
完完全全是一副餍足的模样。
他像是刚洗完澡不久,发尾微湿,黑色浴袍松垮地披在身上,领口敞开大半,露出里面偏白干瘦的胸膛。
胸膛上布满了红色印记。
像手指的抓痕,又像吻痕。
吻痕?
安歌一哽。
那位置总不会是傅斯珩自己低头亲上去的,所以她昨晚到底做了什么?
“醒了?”傅斯珩掀起了眼皮,抬手抓住了安歌的腕子,指腹贴着安歌尾指的指甲边缘来回轻蹭着。
她的手很好看,典型的美人手。
手上没什么肉,骨指很细,似葱管。
柔软而纤细,瓷白的肌肤再搭上纯黑色的指甲,赏心悦目。
指腹摩挲着没有往日那般光滑的尾指,傅斯珩轻哂,缓声道:“指甲断了。”
“嗯?”安歌下意识应声。
“昨晚掐我背上的时候掐断了。”傅斯珩顿了顿,又补充了几个字,“食指和尾指。”
安歌差点怀疑自己幻听了。
咕咕咕?
这踏马还要公开处刑的吗?
搞得跟某个属狗的二狗子昨晚没用力一点都不热情的一样!
睇了眼某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安歌深吸了一口气,勾着唇,突然坐起了身,梗着脖子,用平平常常陈述事实的语气道:“破皮了。”
光线跃动间,傅斯珩一直懒懒半掀着的眼皮垂了下来,唇几乎抿成了条直线。
夜游园。
红烛昏罗帐,小扣柴扉久。
满园春景色,最是关不住。
红杏压群芳,堪堪只手折。
美人英雄冢,千金销魂刻。
昨晚的感觉还刻在骨子里,傅斯珩喉结轻滚,抬手又将被子盖回了咸鱼身上,眼皮子抬抬,像是说给安歌听的又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老安一早打电话让我们回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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