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远溪!!!!!!!!!!啊啊啊啊啊啊啊 !!!”
叶远溪正了正自己耳朵上别着的耳麦,笑着大步向舞台走去。
舞台上的灯光非常刺眼,叶远溪站在聚光灯的正中间,笑的很平静。
这个大概是在舞台上蜕变得最快的一个人。
从刚上台的淡淡的青涩,到现在的完全carry全场,叶远溪只用了半年的时间。
无论是从才华还是从他沉稳的气质上来说,这个人,已经用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挤进了歌坛小天王的行列。
“今天要给大家唱的,是我最近刚写的歌。”叶远溪这次难得的没有使用任何乐器,只是屈腿坐在了聚光灯下的一张高脚凳上,“名字叫《窗外》。”
他说刚写,其实真的就是刚刚写的。
这首曲子完稿是在他昨天和余枫乔打电话的时候,之前他就把谱子交给了合作的乐队,但一直没有拟好名字。
昨儿在打电话的时候,他听着余枫桥的清浅呼吸声,站在窗子里看了会儿雨,转身就给这首曲子定下了名字,就叫窗外。
他穿着宽松的白色线衣和浅色牛仔裤,单手扶着椅子,坐在高脚凳上。青涩地宛如正在参加十大歌手的校园少年,这会儿坐在台上,红着脸要和自己亲爱的人告白。
一片安静中,后方乐队的配乐缓缓响起,叶远溪单手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轻轻地打着节奏。
这首歌曲并没有之前他所惯有的愁绪和深情。
清淡随意的风格,倒更像是首随性而做的民谣。
下方听着的人跟着叶远溪的牌子摇晃着脑袋,仿佛看见了叶远溪所唱老房子外的青绿芭蕉,听见了吱呀响着的老式收音机里正在念着的情诗。
“我只听他说…”叶远溪唱完这最后一句,就睁开了眼睛,笑着等着节目组给的音响效果。
这里原本应该有一段提前录好的收音机音效的情诗。
是余枫桥上一本床头书中叶远溪摘抄下的,觉得喜欢就想化在自己的歌里。
可没想到,节目组却掉了个链子。
一片安静中,叶远溪的眼神有些疑惑。
片刻之后,另一束追光灯打下。
叶远溪和所有观众都用着惊讶的眼神看向舞台的另外一边。
“HowI love thee ,letcount the ways .”
许久不见到余枫起乔靠在上头的栏杆旁,举着话筒,安静地笑着,和下面的叶远溪对视,眉眼间是满满地眷恋和思念。
他念诗的速度很慢,每一个单词吐字都十分清晰,清晰到让听的人不住地红了脸。
“I love theethe depth and breadth and he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