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对年轻的情侣过来打招呼的时候,叶远溪清楚地看到那个女生眼睛还红着,手机锁屏的壁纸竟然还是一张他十几年前被记者拍到的一张侧脸。
那一瞬间,他是真觉得挺唏嘘的。
他上辈子过的其实挺好的。
有残缺,有闪光点。在人前耀眼过,在人后也平凡地享受过自己的幸福。
可惜了。
叶远溪低下头,动作不紧不慢地把自己有些长的毛衣袖子卷了两折,视线有些飘忽。
这个孩子也可惜了。
二十来岁最好的年纪,刚踏上这条路还没崭露头角,就因为一次意外没了。
叹了口气,叶远溪看向窗外飞速向后掠过的景色。
可也没办法,哥只能帮你活着了。
放心吧,一定给你活的顺顺溜溜漂漂亮亮的,到时候下去碰到你也好交差。
拍了拍自己的卷的整整齐齐的袖子,叶远溪抬起头,眼神又恢复了往常清亮的样子。
坐在他旁边的余枫乔今天的精神不错,虽然靠在座位上,但腰背依旧挺拔,这会儿修长的手指正放在大腿处,跟着歌轻轻点着节拍。
也不知道今天余枫乔是几点起的,浑身上下收拾妥帖得跟要去结婚一样。
黑色西装黑色衬衫,衬得他的肤色有些精致的苍白,下方西装的领口里别着一支和他的眼睛同色系的玫瑰。
非常像叶远溪曾经见过的那些芭比娃娃的男士款。
感觉这样的人就该端端正正坐在橱窗里,而不是颠儿在凌晨的高速公路上。
“小叶?”前头的方厝叫了叶远溪一声。
“诶!”被打断思绪的叶远溪应得脆生生的,很快就挥去了自己脑子里的七七八八,抬起头看向方厝。
“等会儿你和枫乔一起从通道出吧。”
叶远溪一听,笑着就摇摇头:“我就不啦,我又没粉丝。到时候下了飞机,说不定还是我溜得比较快呢,海城我也熟门熟路的,我坐地铁去就可以。”
方厝想了想就点头了。
余枫乔的粉丝们属于一个很奇特的群体,粉头们有钱有闲有能力,就像现在他们坐的这趟航班上,就有余枫乔的粉丝。
只不过她们,普遍...很怕余枫乔。
就像接机见着真人了,不喊也不叫,看到余枫乔的时候他们就捂着嘴掐旁边的人的胳膊,却从不会打扰到余枫乔。
大概是因为在爱豆面前太压抑,导致她们在背后爆发得有点厉害,听说被誉为战斗力最高的粉丝群体。
下场骂仗一个个都是巾帼英雄,战斗力堪比迫击炮。平日里又全是文艺少女,修图剪辑写段子,技术帝大手层出不穷,净天的给余枫乔写诗。
要是被拍到与友人共进晚餐或是逛街,那一个个欢欣鼓舞地几乎都要出去放炮,说自家枫乔终于肯和朋友出来玩儿了。
但今天...
今天还是让余枫乔一个人安静着吧。
一行人抵达海城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
叶远溪和方厝余枫乔挨个儿道了谢,借着人高腿长的优势,背起自己的书包就飞快往外蹿。等方厝和余枫乔出来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他的影子了。
奚远从出道之后就定居在海城,在这儿呆了十几年,出了机场上地铁,第一反应就是想回自己家看看。
只不过在买交通卡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家早就烧成灰了。
真可惜。
小区门口附近巷子里的面馆还挺好吃的,以后过去就没那么方便了。
以他现在的工资,刨去吃吃喝喝,估计要存上两百年才能买进他原先住的那个小区。
为了保险起见,叶远溪在便利店里买了个口罩。
只不过他现在的长相实在是不低调,鼻子和嘴一遮,上头露出来的一双眼睛看得安检口的小姑娘都呆得忘记抬手拦他。
低头查着自己追思会的地址,叶远溪还是规规矩矩过了安检下扶梯。
追思会的地址定在市郊的一个酒庄,是罗嘉在前几年自己投资的,因为奚远对这些不感兴趣,所以一直就没去过。
刚走到酒庄的外围,穿着黑色大衣的叶远溪就看见了一辆接着一辆从自己面前开过的豪车。
那唰唰唰的,呼啦呼啦十好几辆连着过,吹得叶远溪的长大衣都扩成了摆裙,在尾气中宛如风萧萧易水寒的壮士,显得他的背影壮烈而又凄凉。
叶远溪刚进来的通道是有人管理的,进出的都是业内人士。
这会儿抱着花下车的大多都是名流,一个个戴着黑超捧着白花,硬是用颜值把追思会进场走成了红毯秀。
还穿着板鞋的背着书包风尘仆仆赶来的叶远溪觉得自己真是砢碜到家了。
哦不对。
砢碜到坟头了。
叶远溪扒拉了两下自己刚被吹乱的头毛,正了正肩膀上的背包,往里头走去。
追思会的氛围并不很严肃,但确实有些哀伤。
叶远溪进去的时候,里面又正在放他曾经写过的歌,里头的人三三两两靠在一起低声交谈,表情大多很难过,还有人在小声啜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