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七八条大汉越走越近,越围越紧,有几人甚至动手解着自己的裤带,一个个竟是那么的迫不及待。
沙漠中遭难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了,不管她之前是个什么人,有多么重要的身份,哪怕是一派掌门,甚至贵为一国的王子、公主,但在这时,连头畜生都不如。
这座客栈在莽莽大漠中屹立久矣,对此早就司空见惯。
无论是行商来的商旅,踏足沙漠的大侠,掳人抢劫的强匪,还是西域小国的贵族,到了这里,只能是一条狗,一条为了能喝口水,咬口馒头,什么都肯做的狗。
但最终只能在受尽无穷屈辱之后,留下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然后被扔到沙漠中喂秃鹰,变成黄沙之下,无数皑皑白骨之一……他们绝不可能恢复力气,半天风也不会允许他们恢复力气。
遭遇最惨的,自然是还有些容姿的女子,她们都难免被废去武功,遭人尽情蹂/躏一通后,被卖到遥远的他乡,成为一个最低贱的女奴,永世不得翻身。
在这些大汉的眼里,眼前这个虽然模样狼狈,但依然掩不住绝色的女子,已经是一条被扒得精光的母狗。
他们已经开始想象,这条母狗到最后会是怎样的摇尾乞怜……进到这里来的女人,不论之前有多强硬,有多高傲,最后也只有这一个结果。
饥、渴本就大漠中最凶恶的神器之一,也是他们最好的武器,一向无往而不利,任何人最终都只能屈服,从无例外!
邀月连眼角都未抬起,但这些大汉们忽然一起打了个激灵。
屋中已弥漫起了一阵莫名的寒意,就像沙漠夜间的寒,能够冻入骨髓的寒!
只听有人哈哈大笑,道:“住手,你们都给老子滚开!”
笑声如钟巨鼓,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屋子后的一扇门里,已大步走出一个人来。
这人身长九尺开外,满脸虬髯如铁,他身上衣襟敞开,露出了黑铁般毛茸茸的胸膛,手提一柄九环金背刀,长达五尺,看来竟似有四五十斤重。
这样的人,这样的兵刃,当真教人见了胆寒。
他忽然看见了邀月的脸,大笑声顿时戛然而止,半晌才说道:“不管你之前是什么人,既然到了这里,就要守‘半天风’的规矩。”
他虽然仍是一口一个“老子”的叫着,但明显斯文了许多。
邀月仍是看着怀中男人的脸,理也不理他。
虬髯大汉狂笑道:“好个小妞,听到‘半天风’的名号,身子都不带打颤的,好,老子让你知道知道老子的厉害!”
狂笑声中,五十斤重的金背开山刀已直砍而下,刀锋劈空声,刀环响动声,震得人魂魄全都飞散。
邀月探出了一只手,玉白生光的手。
风萧萧的眉头皱起,脸色刷的惨白,与那只玉手相比,简直死寂的无一丝光。
邀月眼神顿时有些散乱,手又回到了他的胸口,像是从未动过一般。
虬髯大汉却猛地停住了动作,直挺挺的站着,手中还握着那柄砍到半空的金背大刀。
老颜笑道:“二哥怎么刀下留情了,难道看这小妞细皮嫩肉,舍不得下手了?”
那些大汉们起哄道:“上次有个走镖的小妞,一样生得水灵的很,二哥还不是亲手砍断了她的四肢么?”
“那小妞越是喊痛,就越是紧,差点将老子的魂都给吸出来!”
“难道二哥想换个新花样,试试她的手脚……嘿嘿,细滑白嫩的,像能滴出水似得,老子光看着都快忍不住了,哈哈……”
大汉们的笑声越来越小,忽然停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