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元元此言一出,不止是沈全寿,在场所有人都惊了。
对寻常农户家庭来说,能写会算的人是何等金贵?他们灵湖村一百多户人家,咬牙供孩子读书的人家,两只手都数得过来。
顾元元一个女人,竟然读书识字?!
沈全寿抖着手指向顾元元,震惊道:“你,你……”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来。
倒是徐村正笑道:“对对对,倒是忘了,你自己就识字。”
老沈家的人个个呆若木鸡。
明明他们是想给沈正凌选个表面光的媳妇,谁知,沈正凌的运气就这么好,这样也能拣到宝。
特别是赵水仙,心里更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说起来,顾元元这个人选还是她挑的,早知道顾元元又识字,身家又丰厚,她就把她说给自己的二儿子沈正义,怎么还轮得到沈正凌拣便宜?
都怪那吴媒婆,说什么顾元元父母双亡,是被娇养长大的,长得非常好,就是不怎么会干活,而且没脾气,像个糯米团子任人拿捏,家里被大伯娘完全把持,急着把她嫁出来,不要聘礼,也不给嫁妆。
她就是听了吴媒婆这么说,才决定把她说给沈正凌当媳妇。
没脾气好拿捏,至于不会干活,呵,那是因为平常干得少了,以后多干些自然就会了。
长得好就更容易勾住男人的心,要是她真能迷住沈正凌,她们只要拿捏住她,就可以让沈正凌往家里多交银子,要是她没本事,拢不住沈正凌的心,那也没什么,权当老沈家又多找了个干活的长工,就跟四房的方丽娘一样,使起来多顺手?
可是从顾元元出现到现在,不过短短几个时辰,就已经完全颠覆了吴媒婆说给她听的印象。
会不会干活目前还不知道,可是绝对会说话!
一开口,就能把老沈家的人怼得哑口无言,还能反过来用沈长荣这个读书人的名声要挟沈老头,沈老太。
这叫没脾气好拿捏?也不知道是谁拿捏谁。
长是好看那是真好看,一点都不像村子里人,赵水仙去镇上卖荷包帕子的时候,偶然间见过几次有钱人家的小姐,看起来都没顾元元吸引,她身上就是有那么点别人没有的气势,这不,还不算直接成亲,沈正凌就直接被她迷住了,原本多凶煞的一个人,这会儿倒对她言听计从,让干什么干什么。
这还不算,她还有嫁妆,一整辆牛车都拉不下的嫁妆,另外还装了半牛车。
赵水仙刚才借着说搬东西的时候,偷偷往牛车上使劲看了几眼,发现车上塞得满满当当,装得实实的,一车能顶别人两车东西。
这得带了多少嫁妆过来?
单就这些,就已经够她眼红的了,结果现在,她听到了什么?
她听到顾元元说自己写嫁妆单子,她听到青山村的村正说,顾元元本就识字。
只要一想到,她自己亲手给沈正凌挑了个好媳妇,赵水仙就悔不当初。
顾元元对沈全寿道:“还请三爷爷帮我借些笔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