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舅金磊和二舅金顺手一放,竹篓便整个的瓮进了水里。
金小楼刚刚生产完,本就虚弱不堪,冷水一泡,口鼻浸入泥污,一口气呼不出来,差点昏死过去。
她狠狠的咬了自己的舌头,用深入骨髓的疼痛使自己保持清醒,因为她知道,此时若再闭上眼,就真的永远醒不过来了。
舅舅金小楼的呼喊随着口中的鲜血一起溢出口。
可谁又有好心听她说话?
那两个男人残忍得令人心颤,不说将要溺毙的是他们亲生妹妹的孩子,共同生活了十八年的家人。
即便是一个陌生人,那可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呐,怎么忍心就此活活淹死
可金磊和金顺便连眼皮也没有抬。
舅舅孩子的父亲是和知县
金小楼拼了命的将嘴巴抬出水面,用尽最后的一丝气息,喊出来一句话。
说罢,脖子一软,便沉进了水中。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金小楼被反手绑在柴屋里。
虽是暑夏最热的天气,她却冷得发抖。
一抬眼,便看见金磊和金顺恶狠狠的站在她的面前。
见金小楼醒过来,金顺忙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吴氏就跟着进来了,严严实实的关住了柴屋的小门。
你说,那野种的爹是和知县?此话可当真?吴氏浑浊的老眼中冒出一丝精明的神色,将信将疑的盯着金小楼。
若这贱蹄子的话不假,那小野种的爹真是和知县,咱们金家岂不是和知县老爷攀上了亲?
吴氏的主意打得飞快,如今这孩子还小,刚生下来谁也瞧不出模样来,待把那孩子养大了,血脉亲情,总归是像他的,到时候他不认也得认,无论怎样都能敲上一笔钱财。
只见金小楼好半天才喘匀了气,良久,终是下定了决心一般,摇了摇头。
吴氏的脸色一瞬便沉了下去,扫了老大老二一眼,斥责道:办事不力,处理一个祸端还生出这么多的波折来!直接活埋了事算了!
说完便走,刚要开门,便听身后,金小楼嗓音呜咽响起:孩子的父亲不是和知县,是和知县的儿子和广坤
吴氏停住开门的动作,转过身来,盯着金小楼,一字一句的问:你可有证据?
金小楼点头:那日,和少爷非礼我时,我从他身上扯下来一块玉佩被我藏在屋子的草絮堆里
吴氏使了个眼色,金顺立马冲了出去,不一会儿就从金小楼居住的茅草屋内摸出来一块羊脂白玉的锦鲤玉佩。
待这玉佩交到吴氏手中的时候,吴氏满脸的皱褶子都要笑成了一团菊花。
金小楼心中暗自发笑,口里却一本正经:当时我扯下了这个玉佩,和少爷也不生气,他说他自小被人夸赞君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由此便命人打了这个玉佩来随身带着,他说这玉佩上是一个和字一个颜字,其实就是那句诗的意思,是夸赞他倾世的容颜。
吴氏树皮般的干手摩挲着这上等的羊脂白玉,她不用问就知道这是块好玉,只是略一犹豫,还是出声吩咐道:把桂枝叫来看看。
大嫂黄桂枝是整个金家里唯一一个识字的人,是自小念过学堂的,本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没曾想九岁那年家族长辈得罪了权贵,整个黄家一齐落魄了,逃难来到了他们井口村,后来下嫁给了金磊的独子金大成。
待黄氏看过了玉佩,点了头,吴氏这才是实打实的信了金小楼的话。
人人都知道金小楼不识字,又生得蠢笨,即便是要编,也编不出这样的花儿来。
看来那孩子果真是和广坤的种!吴氏捏着玉佩睨了一眼金小楼,你们娘俩这贱命先留着吧,给她解了绑。
金小楼的双手刚刚松开,就听吴氏又道:天都快黑了,还不快去做饭,你是想要饿死我们一家子吗?
金小楼心底凉成一片,这原主从前过的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刚刚生产完,不到半天,还差点被他们害死,转过头来第一件事,竟是让自己去给他们做饭。
他们也真是心大,不怕自己下毒毒死那一大家子人吗?
第三章金小楼的初次反抗
金小楼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说是屋子便连风也挡不了,不过是猪圈旁多搭出来的一个茅棚。
她换下了满身血迹污秽不堪的衣物,刚刚生产完,身体在一刻不停的排着恶露。
金小楼照着记忆里古代女人来月事的法子,将塞了茅草的棉布垫子垫在裤子里,这才去柴屋里做饭。
记忆中,火石一打,柴火很轻易就能燃起来,那是从前的金小楼日日年年做过千百遍的事,可如今的金小楼无论多么努力,那干哑哑的木柴却怎么也燃不起来
金小楼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挫败,连高数和分子实验都能轻松解决的她,如今竟面对一堆柴火发愁。
蹲在灶膛前,从来没哭过的金小楼第一次红了眼眶。
她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孽,竟要来过这样的人生,在现代,她虽不是什么社会名流,但好歹是受人尊敬的,是别人眼中的优秀者,可如今在这落后闭塞,还封建愚昧的古代,她成了最弱势的存在,她的命比草芥还不如,任人欺负凌辱,却没有一丝还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