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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明嫣堂(三)涉及到钱,毕姗姗上(2 / 2)

…………

可毕姗姗还是单纯。

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水军公司前脚才刚把5000个赞全部赞完,那篇文章就因为被投诉,炸了!

理由是“内容虚假”。

谁投诉了它,显而易见。

花了如此大的功夫,毕姗姗当然气不过,当即重新发了一遍。

几小时后,又炸了。

之后的几天,毕姗姗只要发出,一小时后立即就炸。

几次之后,连“闪闪传媒”的都一块儿炸成烟花了。

“哈哈哈……”号都没了,毕姗姗干笑几声,“大公司,哈哈哈哈……小广告人,哈哈哈哈。”

“换个平台”是当然的,毕姗姗又注册了微博、抖音、小红书等。

还在知乎上四处回答,比如,在“极致的恶是什么?”的问题下,又贴上自己的小作文,甚至还自问自答。

然后,在各媒体上一一炸掉了号。

一开始,毕姗姗贴完文章后整个人都十分紧张,几分钟就查看一下那篇文章还在不在,但几天后她就习惯了,淡定地等待炸号。

不仅如此,毕姗姗还收到两封“明嫣堂”的律师函,在第一封律师函里律师警告毕姗姗:如果再不老老实实的,就等着马上吃官司吧。 而在第二封律师函里,律师更加凶相毕露,说毕姗姗若继续发小作文,明嫣堂会选择报警,按照“诽谤”处理这事,把毕姗姗丢进大牢蹬缝纫机和吃牢饭,因为“毕姗姗的谎言已经给明嫣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没有说谎!我不相信会吃牢饭。”毕姗姗告诉自己,把律师函丢进马桶。

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毕姗姗诉“明嫣堂”的案子被立案之后,简直地理所当然地,“明嫣堂”的法务人员表示绝不接受调解。

毕姗姗的选择是毫无疑问的“接受调解”,因为她只想要拿到钱,可明嫣堂不接受调解。

而且明嫣堂非但不接受调解,还对毕姗姗提出了反诉!

诉毕姗姗与“闪闪传媒”侵犯“明嫣堂”名誉权,说毕姗姗在的文章已侵犯权利,想逼毕姗姗撤诉。

见明嫣堂是起诉自己“侵犯名誉权”,都不敢起诉自己诽谤,毕姗姗根本不理,让明嫣堂诉明嫣堂的,她自己诉她自己的。

她自己诉明嫣堂的能赢就行。

至于明嫣堂诉她自己的,无所谓啊,明嫣堂肯定能赢,法院也肯定判她这边在各媒体上公开致歉之类的,可她这张脸值几个钱啊?早就不要了。

然而还是那个问题,“诉讼”时间过于长了。

她根本就等不了了。

可不管发什么,都立即炸。

她这件事又没有到值得别人“转载”的地步。其他人不讨论这事,信息只在她一个人这,太容易被投诉、也太容易被扼杀了。

除非搞出更多热度。

可是,还能是什么呢?

毕姗姗愁。

她冥思苦想。

还有什么能当作武器?

…………

这天晚上,喝了点酒的毕姗姗突然之间灵光一现!

她急急忙忙爬起来,在电脑前打开一个视频软件操作了番,接着又在“闪闪传媒”的账号发了一篇新的东西——当然,是她已经炸过n轮后的“闪闪传媒”新账号,重生了的闪闪传媒。

她这时候已经杀疯了,为5万块变成颠婆,她说:

【“明嫣堂”还虐待明星!】

【“明嫣堂”让明星趴在垃圾桶上写签名!人家帅哥有素养、有操守,没说什么话,甲方公司让趴垃圾桶他真的就趴垃圾桶,只想着必须完成活动,可我们这些合作方却一个个都看不过眼啦!

好脾气的大帅哥是要被珍惜的,不是要被欺负的,ok???

明嫣堂,快还我的钱!】

配着文字,毕姗姗还发了一条遮了脸的现场视频。

视频里面,顾乘泠的一张脸上被打了个白底红框的圆圈,上面写着一个“帅”字。

毕竟不能侵犯肖像权。

顾乘泠没注册微博,毕姗姗也联系不了他,但毕姗姗觉得自己说对方帅说对方好,替顾乘泠也弄点热度,应该不是一件坏事。毕竟顾乘泠想红起来、想赚2000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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