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说过,这个时代的男人喜欢涂脂抹粉,某些名士为了追求时尚打扮得比女子还要勤快。
赵绍作为名士自然也不能免俗,他为了追求雪白的肌肤还时常服用寒食散,一身雪白肌肤能令世间九成九的女子无地自容。脸上肌肤细嫩不见毛孔,修眉化妆一样不落。
人到中年还时刻追求时尚,不似其他男子一样蓄胡须。
乍一看去,眉眼竟比女子还要娇艳三分。
因为伪装技术不到家,赵绍混入流民人群不仅没有受到“保护”,反而被几个混混盯上了。
他的财产包裹被混混摸走,“财”得手了,这“色”是不是也得沾沾便宜呀?
一群旱了许久的混混对赵绍来了意思。
可怜赵绍,人到中年还碰到这么一遭事情。
虽说赵绍也是男风爱好者,平素男女不忌,但他身份尊贵,一向是上面那个,什么时候被人摁在地上当下面的人?那群混混也觉得自己倒霉,本以为是个美娇娘,哪知衣衫扒光了才发现人家底下有一条和他们一样的玩意儿?有就有,掏出来的玩意儿比他们还大就不能忍!
这火一上来,不灭就很难受,哪是说断就断的?
男人就男人呗,凑合着也能用。
呸呸两口唾沫,几人摁着,另一人提刀上马。
还别说,细皮嫩肉的赵绍比寻常女子有滋味多了。
这些混混许久没有开荤,兴致上来就胡闹了好久。
传信兵自然不清楚这些细节,不过他也含糊地说了赵绍这几天的经历。
赵绍被人找到的时候,几乎已经没了人样,一身细皮嫩肉全是淤青,几乎每一块好肉。
姜芃姬垂眸,问了个问题。
“赵绍是谁找到的?”
传信兵老老实实地回答,姜芃姬听后沉默了一会儿,一旁的韩彧也微蹙眉心。
按照传信兵的说辞,找到赵绍的过程有些巧合。
斥候巡逻的时候瞧见几个衣衫凌乱,行踪诡异、面色惶恐的混混。
姜芃姬三申五令不允许帐下士兵扰民,更不许他们欺凌无辜百姓,违令者斩!
若百姓有困难,甚至能向他们求助。
斥候生了疑心,立马将这几个鬼祟的混混抓住,一番拷问,顺着他们找到了赵绍。
这都没什么,关键是姜芃姬发现赵绍被发现的地方有些不对劲。
赵绍根本没有离开山瓮城,但众人却怎么都找不到他,发现他的地方也不算很偏僻。
若真是混混将其藏匿凌辱,面对这么大的寻人阵仗,他们岂会不慌?
姜芃姬拧眉想了想,找了个借口让韩彧退下。
有些事情要避着点韩彧,不是不信他,她得为另一人留点儿面子。
“来人,你去将——算了,我自己去一趟。”
姜芃姬趁着夜色去寻杨思。
赵绍能“躲藏”三天,她不信这里头没有猫腻。
推测一番,她将怀疑的目标定在杨思身上。
当姜芃姬来到杨思帐外,耳尖听到这家伙捶着桌案冲着谁大笑。
“……姜校尉你是不知道,那个场景……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姜芃姬:“……”
吾有一句mmp要对你说,接下来三个月滚去啃冷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