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妮子!我姑爷还用得着说,浓眉大眼,瞅着就叫人喜欢。”
田氏爹也道:“那是,配我闺女正好。”
老俩口从前对马捕快就比较满意,虽然不爱言语,可从没动手碰过他们闺女一指头,对他们二老也恭敬,他俩就田氏一个闺女,不图姑爷大富大贵,只图他们小两口能和和气气过日子就成。
更何况,如今姑爷虽和过去一样话不多,但有了笑模样,又高升到县城当了捕头,有个啥好事还总是想着他们,二老看他能不顺眼能不喜爱吗?
田氏娘夸丁有田也是真心夸,可要论好,她还是觉着自个姑爷好。
见了简宁,自然又是一通猛夸。
在古代,无论官官宦人家还是平头百姓之家,都是极讲究规矩的,历来家中办宴席都是男子一桌,女眷一桌,可今儿简宁被里正跟族长破格请到了男子这一桌。
首先,今儿是马小麦的拜师宴,其次,她精湛的医术也让大伙佩服。一个人,若和别人处在同一水平线,或只比别人超出一丁点,要是享受特殊待遇会遭到众人的口诛笔伐与嫉恨。但要是超出常人一大截,到了周围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大家就只剩仰慕敬重了,哪还会不服。
简宁和丁有田一并被请到上首坐了,在里正主持下,换过衣裳穿戴齐整的马小麦,恭恭敬敬给简宁奉了茶,完成了拜师仪式。
简宁拿出了丁有田写的那副字,马小麦见她还有礼物给自己,暗期待是上回简宁给他用过的暗器来着,结果是副字,他心里有点小失望。
马福全是理工男,不懂字画,独太傅赞誉有加,以丁有田的年纪能写出这手字,在太傅看来相当不错了。他捋须连点了几下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妙啊!”他沉吟会,道声妙,又接着念道:“永平三十三年孟冬七虞,尊内子嘱为其徒儿马小麦书字一副。”
永平是当今皇上的年号,孟冬是十月,七虞是七号,还有丁田落的印鉴。这是他唯一一副提有尊内子嘱的字,因此在他和简宁名扬天下后,这副字竟有人以万两黄金收购,马小麦卖了这副字被成了候爷夫人的田氏追了半条街,差点被田氏用大扫帚给扑倒。
饭菜上桌,无论太傅怎么看,坐在边上小孩一桌的马小麦也不像是能静下心来学医的人,他心中疑惑便问了简宁,里正和族长听了,忙告诉太傅,简宁会些拳脚功夫,马小麦是跟着简宁习武并非学医。
太傅没想到简宁身为一个女子还会些拳脚功夫,这让他不由想起平南王走丢的嫡长女,自幼也是跟着平南王习过武的,要还活着差不多和简宁一般大,也早进了他们霍家的大门,他儿子霍锦成现在也不至成个鳏夫,令他这个老父亲每每想起都为他黯然神伤。
他忍不住摇头,轻叹了一声。
里正和族长都误以为他是不看好简宁的功夫,便把前回简宁收拾老大几个,将他们胳膊一个个都给卸了这事给太傅摆了摆。又告诉太傅,简宁虽是女子,功夫却是不弱的。
至于马小麦为何不跟着他自个老爹马福全习武,也不跟着他二舅,俩老儿都想着这是两家关系好,马小麦又总是一口一个师父的叫着简宁,人家愿意办个正式的拜师宴,他们也乐得讨顿酒喝。
这酒喝高兴了,马福全就好吼几嗓子,他起身一脚踩在凳子上,对马小麦喊道:“今儿爹爹也送你四句话,听好了!”
他扯开喉咙唱上了:“今日痛饮拜师酒,壮志未酬誓不休。来日方长显身手,甘洒热血写春秋!”
简宁知道他有这习惯,也知道他一向谨慎,怎么都没料到他会忘形高歌,万一原来的马福全压根不会唱歌岂不穿帮了?
她不由朝田氏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