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2)

数百年前,一名术士无意间得到了这枚法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上千布衣死于非命。

五命石所释放的能量相当于一枚核弹的威力。

后来,马灵珑的祖先将它带到昆仑山,并锁进了这座天然的千年钟乳洞,世代由马家女人的鲜血与特殊咒印才能彻底封印得那股源源不断的力量。

但是现在,五命石被盗走了,原本放置的石台空无一物,只有一具女性尸体以仰躺的姿势倒在上面。

死者名为刀浮梦,约莫三十来岁,秀丽的容貌因死气而显得异常诡异。她来自“符箓派”,在此之前她还是符箓派的老师,擅长阵法与画符。马灵珑跟刀浮梦的交情不深,只知道她来自布衣家庭,父母都不是术士,但她的舅舅是术士。

马灵珑跟她虽不算朋友,倒是有过不少接触,面对同门的尸体,她感到无比悲愤。

尽管马灵珑并没将这样的情绪表达到脸上来。

刀浮梦的尸体是在三天前被发现的,没有外伤,死于术法,而且是一击毙命。当马灵珑跟着唐寅来到钟乳洞看到尸体的那一刻,她就马上明白刀浮梦的死因。马灵珑太熟悉那个咒语了,虽然那个咒语出现在聚仙会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霍格沃兹的时候,马灵珑就是研究它的。

“是阿瓦达索命。”马灵珑下定结论后说,“聚仙会馆有谁会这个,除了我。”

“没有人。”唐寅肯定地说,“你想到的,我也想过,并且我三天前就想到了,整个学校里里外外我亲自调查了一遍,没有学生懂西洋术法,除了当年加上你那几个孩子……”他痛心疾首地攥紧拳头,“一定是汤姆.里德尔干的,他跟那个恶魔私底下曾经有过勾结!”

聚仙会馆的老辈术士对当年的欧洲巫师大战深有了解,但他们不叫他伏地魔,而是直接叫他原本的名字,因为伏地魔最不喜欢的,就是自己生活在麻瓜世界时有他父亲影子的名字。

“不可能是汤姆.里德尔,至少现在还不可能,伏地魔的确已经蠢蠢欲动,但他还不敢把自己暴露出来,可能是食死徒混进了聚仙会馆,毕竟能够使用阿瓦达索命的黑巫师不止伏地魔。”马灵珑陷入沉思,她尝试着召唤刀浮梦的灵魂,却什么也没感觉到。

唐寅道:“这孩子的灵魂被彻底抽走了。”在聚仙会馆,除了马灵珑,唐寅也懂召灵之术,但刀浮梦的灵魂不在山洞里,也没有保存在她的体内,甚至连残灵都没有留下,“我把学校的事与阿不思谈论过,他也认为是食死徒干的。”

“刀浮梦死前,学校没有可疑的事情发生吗?”马灵珑不意外有术士能够掌握收取灵魂的咒术,毕竟这里是聚仙会馆,不缺能人异士。但这绝不是好事。

“我认为肯定有,只是无人注意。”唐寅道。

两人口中的那个“他”,正是马灵珑的表亲,原名常洛。

这件事要追溯到很早之前,马灵珑还不是昆仑山掌权者的时候。

在马灵珑之前,拥有“聚仙会馆”的是她的姨婆,她死的时候,马灵珑还不到8岁,并不具备继承能力,但是马家再人可选,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聚仙会馆都是由代理校长管理着学校大小事务。其实原本是有合适人选的,可当她达到继承条件时,已经甘愿变成僵尸与伴侣在一起了,她现在被马家除了名。【注1】

现在的马灵珑不能被称之为校长,因为一直以来执行校长职责的是唐寅,在马灵珑看来,她认为唐寅比自己更有资格掌权昆仑山,可惜唐寅只想辅助马灵珑,他坚决不接受改朝换代的继承仪式。

本来聚仙会馆的长老是打算等到马灵珑毕业回来就立刻担任校长之位的,等到她25岁再把实权交给她,结果马灵珑根本没有管理学校的志向,倒是一门心思读麻瓜大学去了,尽管最后也没念出个什么名堂。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马灵珑可能是出于年少,玩心过重,等她到20岁就好了,但事与愿违,马灵珑在美国一待就是整整十年,期间只有春节回来一个月。任由昆仑山各大长老和她的师尊如何苦口婆心威逼利诱,马灵珑就是不为所动。

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十分后悔当初将她送往国外开阔眼界的决定,他们一致认为马灵珑是被外面的花花世界给玷污了。

最终让她坐上昆仑山最高掌权者宝座的原因是在她23岁那年,女孩儿记得很清楚七年前发生了不少坏事。

她先是向麻省理工递交了退学申请,没过几个月她便遭遇了暗杀。策划暗杀的是马家的另一个男人,但他不姓马,他的母亲是马家的女人,却没有法力。常洛的父亲是一名术士,性情软弱,甚至有点愚钝。

常洛比马灵珑大两岁,照辈分来看,马灵珑应该叫一声表哥的。

他是马家的女人所生,只不过,因为是儿子,所以没资格姓马,但他天赋高出其父许多。

马灵珑对昆仑山没兴趣不表示他没有,他对马灵珑的骄傲自大以及与身俱来的众星捧月积怨已久,更痛恨昆仑山早在几百年前就定下来的,只能由马家女人享受最高荣誉的规矩。

而常洛认为,只要马灵珑死了,他才有继承的机会。

他用了一些恶毒的手段,却都失败了(马灵珑很久以后才知道,由于神盾局常年监视自己,她好几次没有死于表亲之手都是神盾局给她透露的风声)。

常洛被抓回昆仑山,废掉了法力,他们把他囚禁在昆仑山下的雪狱之中。

马灵珑为了平息这场缘起于马氏一族内部的斗争,最终继承了聚仙会馆,哪怕她将校长一职交给了唐寅。马灵珑仍然享有最终决定权,但如果她保持沉默,唐寅就是唯一决策人,因为马灵珑废掉了长老制度。【注】

如果不是五命石被盗,又因此闹出人命,唐寅也不会大费周章的亲自把马灵珑从学校接回昆仑山,还允许她带上男朋友,一路眼睁睁地看着这对男女亲热恩爱。

“灵珑,常洛肯定会来找你报仇的。”唐寅担忧地说,“你应该待在这里,直到他被抓到,我们加派了人手,有探子回报,他登上了一架开往埃及的航班,你只有待在昆仑山才是安全的。”

“你觉得我会退缩?”

“那个外国人呢。”唐寅依然不想承认斯塔克的身份,“你不考虑他的安危?”

马灵珑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四周一片静寂。她看到门口的白玉石台上放着食盒,马灵珑将盖子打开,里面的食物却没有被动过。那应该是斯塔克点的餐,全是肉类几乎看不到蔬菜,还有一些糕点。食盒的底部有一道温火术法,所以食物依然是送来时的温度没有凉,马灵珑无法估计斯塔克到底是什么时候点的,但是以他的平日里的习惯,马灵珑确信这些食物已经放置至少五个小时。

马灵珑提着食盒进了院子,夜明珠将前院照得通明。

木格子门自动拉开的一瞬间,马灵珑无比庆幸她在房间周围设了屏障以确保隔离噪音。

节奏感强烈的摇滚乐冲击着她的耳膜,马灵珑呆住了,原本忧郁的心情一扫而空。

地上到处都是金属物件,她从一堆铁疙瘩中找到了熟悉的东西,几叠宣纸,她觉得自己应该没有看错,但那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公式,而大部分是马灵珑看不懂的。

房间的花香已经被金属的味道完全覆盖了,其间夹杂着轻微的机油和某种染料的味道,不刺鼻的原因大概是因为那是斯塔克工业生产的,绝对环保的高端产品。

除此之外,地上横七竖八的电线像阵法似的替代了原本属于地毯的位置,马灵珑大约用了两秒找到了地毯,它就在斯塔克的背上。不远处放着两部发电机,她猜测这东西应该是来自“布衣研究小队”的库存而不属于斯塔克工业,因为发电机上有学校的标志。

这还不算最奇特的,马灵珑看到白矖的嘴里叼着一把螺丝起子,它像是打算递给斯塔克,但它显然无法判断究竟哪一个才是对方想要的,于是白矖拿错了,它正在接受斯塔克式的唠叨。

“这才是1号起子。”斯塔克把他的1号拿在手里,当着白矖的面晃了晃,“我要的是这个,不是你那个,你嘴里的是5号。不,别吞进去!”斯塔克将5号从白矖嘴里夺下来,“我只带了一个过来,好了,待在那儿别动,嘿,不准碰我的焊枪。”

马灵珑瞬间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斯塔克的工作室,斯塔克坐在她最喜欢的蒲团上,用她的白玉杯放螺丝帽,还有价值千万的琉璃碗也没有幸免于难,马灵珑甚至看不出来盘子里究竟装的液体究竟是机油还是光漆。

显然斯塔克将整间屋子在主人外出期间改造成了临时的工作室,他把能找到的东西全都用上了,马灵珑不确定白矖是否帮了他的忙,但想来应该是有的,毕竟就这么看的话,白矖充当了机械手臂的角色

很好,即使斯塔克转头告诉马灵珑,他已经在这里扩建了一组盔甲陈列柜和装卸台,马灵珑也不会感到过于惊讶。

白矖首先看到了马灵珑,接着是小蝙蝠,不过他太害怕白矖了,一直躲在房梁上不敢飞下来。

“斯塔克。”马灵珑叫了他一声,然而男人的后背还在跟着音乐做出摇摆的动作并没有听见,马灵珑注意到笔记本电脑的旁边是两枚音响,电脑桌面显示着马克盔甲的图案,“静音。”她没想到自己会在聚仙会馆使用到“te”这个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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