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古喇战区,新任司令长官任青松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内默默的喝着被灯影映射的有些泛红的威士忌。
那是法国空运过来的一种威士忌。这东西说起来和白兰地基本上一个调调,但酒劲却比白兰地烈的多,并且后劲十足。
呆在这个每年只有四个月被称作是夏天的却让人无限神往的地方,有时候任青松都会突然间觉得自己的心灵完全的被净化了!
雪山,青草,美丽的唐古喇!
雪山,就在窗外,这里海拔七千多米,仅仅比珠穆朗玛少千多米而已。但是青草,简直就是奢望。如果体格健硕的话,在仅有的四个月的夏天出去走走,如果你不缺氧,不担心高原反应,不用背着氧气包的话,那还是真能够看到青草和雪莲花的!
青草!
对此刻的任青松来说,只存在于梦境之中,甚至他来到了此地,只是刚来的时候在山下住了一个多月,作为高原反应的适应期过了才能允许上山之外,他再也没有见到过青草的真实绿色!
因为这里说起来只有两季,一年两季,什么踏马的春夏秋冬,那都是狗屁。在唐古喇,只有冬夏两季。因为就算是春天的唐古喇和秋天的唐古喇依旧也会下雪,甚至是大雪纷飞,突然间就风雪交加,冰雹漫天!
威士忌,不用杯。喝酒用杯子的都是俗人,任青松早就免俗,因为他认为自己就是超凡脱俗的存在。
本来他一出生就高人一等。威武的任家啊,自己的爷爷就是任康年。天下之大,谁敢不恭维任大少。
但任家家风苛严,即便是任青松小时候就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又是被捧在手心里,放到玉床上长大的,但是任康年对他的教育却从不缺少。
他是被当做任家第三代接班人来培养的,所以在任康年看来,他的一丝一毫,一举一动都必须要彰显任家本色,不能有丝毫的偏差。他要和任家这个绝对的英雄家族相匹配,能够有能力领导的起以后的任家。
但现在的任青松,却是一脸一身的疲惫与颓废。他已经喝了不少了,大半瓶都进了自己的胃里。但足以可见这家伙的酒量超人。就算是喝了这么多,他的思维依然是清醒的。只不过多少有点断格而已,就像是电影里面的慢动作,手脚有些不听使唤了。
有些朦胧的起身,一把推开了双层的封闭严实的塑钢窗。模模糊糊的看着窗外,一片的白!
白的虚无缥缈的,全都踏马的一个颜色!
此刻的任青松很想大吼一声
——啊!
一声长啸!
......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只有咬着*
报以两声长啸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
轻轻地低吟,每当微醺之后,一首《北方的狼》便是任青松的最爱!
他感觉自己就是一头孤狼,还是正遭受着不公正待遇,并且差一点把他逼疯了的孤狼!
但是他需要忍耐,需要等待。他需要一个最好的时机。然后离开这里,重新回到草原!
冰封并不属于他的世界,这一切都不应该属于他的世界。在漫无边际的唐古喇,给任青松最大的感觉就是他是一匹被无端困在了这里的狼,他需要时时刻刻的想着怎么样才能够离开!
仰天长啸!
任青松突然一把抓起了就放在他自己外衣兜内的哨子,忽然间放到了嘴里,狂吹起来!
嘟——
嘟——
“紧急集合!快,速度!一分钟内必须要出现在校场上!”
“艹他娘的,踏马的又踏马的喝多了,艹他娘的,这是从哪来了个这么一个王八蛋,麻痹的但半夜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董小川,你嘀咕个屁,你是不是又想被关禁闭室了?啊?你踏马的赶紧起来,快,集合!”班长大声的训斥着董小川。这是个南方人,明显非常的不适应这里艰苦的条件。可是没办法,既然成为了一名战士,其实就等于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国家。而服从命令就是一名战士的天职,而紧急集合,无论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都应该是忠诚的战士们最忠诚的报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