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位堂兄是整个颜家除了爷爷以外,唯一不嫌弃原身的人。
即使知道原身并非颜家的孩子以后,也没有对她表现出鄙夷和疏离,依然和过去一样,把她当自己人。
颜与戴上鸭舌帽,起身,准备去校门口迎接堂兄。
颜与顺着楼梯拾级而下,到一楼大厅时,好巧不巧的又双叒叕遇到了那个学生会的帅哥。
他没有戴袖标,却依然高冷,冷眼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低贱如蝼蚁般的生物。
颜与下午和同桌打听过了,这人叫沈括,理科班的no.1,是整个七中唯一能在颜值上和程翊这个男主一决高下的男人。
见对方用那副高高在上的眼神打量自己,颜与在心里竖起两个中指,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便抬腿往外走。
沈括平白无故挨了一记白眼,心里只觉得莫名其妙,怀疑这个女生脑子有坑。
同时,他又觉得颜与是在故意吸引自己的注意力。
不得不说,她的计划奏效了。
他现在不仅记住了她那头扎眼的黄发,还记住了她那张明艳张扬的脸。
颜与要是知道他在想什么,绝对能抽出四十米长的大刀砍死他。
她早过了中二的年纪,对这种自诩清高,还爱装逼的小屁孩儿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跑到校门口,站在大树下等堂兄,过了二十分钟,腿都快站麻了,才看见一个穿着黑t,戴黑色头盔的家伙骑着拉风的哈雷过来。
周围的同学都看呆了。
女生喃喃:“哇,好帅啊!”
男生惊呼:“靠,是哈雷!”
颜铭摘下头盔,捋了捋帅气的发型,看着几天没见就大变样的堂妹,“你怎么想起搞乐队了?想唱歌你直接过来跟我混不就行了,哥带你飞。”
颜与:“国庆文艺汇演,高一高二每个班都要出个节目,我原本是想跳舞的,现在改变主意了,打算弄个乐队上台唱歌。”
颜铭沉吟片刻,蹙眉问:“乐器呢?准备了吗?”
“音乐室有乐器,我已经跟老师申请过了,晚自习的时候去练习。今天找你来,是想让你帮我参谋一下,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东西。”
“了解了。”颜铭点点头:“不过,我现在还没吃晚饭呢。”
“……说吧,想吃什么,我请客。”
“嗐,那怎么好意思呢。不过你都这样要求了,哥哥我也不好意思不给你面子。走,咱们去前面那家卤肉店,他们家的卤猪蹄特别好吃。”
颜与:“……”
你是来蹭饭的吧?
请颜铭吃完大猪蹄子,颜与带他去艺术活动中心,在一间落满灰尘的房间的角落里找到了一台架子鼓,两把电吉他和一台电子琴。
颜铭上手试了一下,连连摇头:“这不行,质量太差了,音都不准,还有这个架子鼓都破成这样了,根本不能用。”
颜与:“没事儿,我明天去买新的,今天先凑合一下,他们说自己会打鼓,会弹电吉他,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帮我看看。”
颜铭:“买什么啊,我家有一套,你把那个拿来用呗。”
颜与:“你那套设备那么贵,要是给你弄坏了……”
颜铭笑:“弄坏了你就花钱给我换套新的呗。”
颜与:“……”我看你就是想让我出钱给你换设备。
没一会儿,17班来人了,是两个女生,窦婉婉和宿昕昕。
颜与看见同桌,愣了一下:“昕昕,你也是来参加初选的?”
宿昕昕脸皮薄,胆子也小,急忙红着脸解释:“不是,我是陪婉婉来的,她会弹吉他。”
“哦~”颜与点点头,把电吉他交给窦婉婉,“你先练练手。”
窦婉婉接过吉他,试了几个音后,便皱起眉头,面露难色。
颜与见状,赶紧解释:“今晚先用这个凑合一下,明天我拿新的设备过来。”
听她这么说,窦婉婉凝重的神情淡了一些。
很快,班里其他要报名的同学也都到了,颜与让大家分别试了试自己拿手的乐器,由颜铭这个专业人士在旁边做评委,挑选出最优的乐手。
挑完乐手后,要选主唱,让大家意外的是,颜与居然也要参加初选,来之前,大家都以为她是内定选手,毕竟,以颜大小姐爱出风头的性格,是不会亲手为他人做嫁衣的。
颜铭也有些意外:“你会唱歌?”
颜与不理他,戴上耳机,清了清嗓子开唱: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
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1]
……
标准的粤语发音、恰到好处的情绪、以及得天独厚的嗓音优势,登时惊艳了在场同学,大家都不自觉地跟唱起来: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ohno[2]
……
虽然有个别同学怀疑她提前练习过这首歌,但这都无法改变颜与成为主唱的事实。
为了增加声音的厚度,颜铭选了一个男生做她的搭档。
对于那些没有被选上的同学,他都一一安抚了情绪,邀请大家有时间来看自己的乐队演出,他可以看在颜与的面子上免费赠票。
有几个同学是他乐队的粉丝,听到这话后,他们看颜与的眼神顿时就不一样了。
过去是嫌弃,是不屑,是敢怒不敢言,现在只剩下满满的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