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温慕似乎天性喜欢照顾人,从前在孤儿院就是这样,他会主动照顾其他小朋友帮护工们分担压力。后来上了大学,在寝室里也是那种帮室友带饭,上课替人喊到的类型。
他喜欢对别人好,看到身边的人开心,他自己也乐在其中。
裴书臣眉心拧着。
这个omega当真是贼心不死。
可他目前处于发病状态,每当这个时候,他会不由自主对这个omega凶不起来,甚至会产生依赖感,对方的请求让他难以拒绝。
裴书臣端起杯子把水喝掉,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换衣服,陪我出去跑步。”
“好的。”温慕见他喝光,眉眼弯弯地收了杯子,去换运动服。
反正都要健身,既然脑子里那根躁动的神经不安分,裴书臣索性放任自己去室外跑步。
这一片是富人居住区,治安好,容积率低,绿化覆盖率高,而且周边各种基础设施齐全,自然也不会缺少户外健身的场所。
温慕艰难地跟在裴书臣身后,急促地喘,他跑不动了,快不行了。
裴书臣自顾自向前跑,然后速度放慢,等温慕跟上,给他一个“你怎么这么弱”的眼神。
面对对方鄙视的目光,温慕委屈地在心里抱抱自己。
ao有别,omega的身体素质怎么能跟alpha相提并论。
裴书臣停下来等他时,他们身边经过一个遛狗的女孩。
狗的品种是哈士奇,它撒腿狂奔,女孩子拽着狗绳,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跟着,随后,哈士奇会停下来等它累得半死的主人。
女孩和狗的组合停下时,裴书臣向前跑去,温慕半死不活地跟上,片刻后,温慕又不行了,他们两个再次被女孩和狗超过。
如此几个回合,女孩经过温慕身边时,两人交换了一个同病相怜的眼神。
“发什么呆呢?”裴书臣不满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温慕回神:“啊,没什么。”
其实他是在想,怎么觉得他和裴总一起跑步,有种女孩遛哈士奇的既视感。
当然,这话他不敢说,怕裴总杀了他。
发泄了多余的精力,裴书臣恢复正常,整个人神清气爽。
温慕则萎靡不振,拖着疲惫的身躯回自己房间洗澡。只有裴书臣要睡觉时,温慕才可以进他的卧室,其他时间他还是在那间客房里活动。
他把自己洗干净,换上干净的睡衣,来到裴书臣卧室。门开着,但他不敢直接进,站在门口敲了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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