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辈子交过三个男朋友。
我是个gay。
这么说有些像糟老头的口气,但没办法,命运给我开了个太大的玩笑。见鬼。
其实我不常骂脏话的。
我在初中遇到了我的第一个男孩,或许这也算是我的初恋,哈。那时我还未意识到我性取向的异常。与他初遇的具体日子早就忘了,只记得当时所见。
那时我在车站等车,看见一个少年直直地站在公交站牌旁的树下。个子高高瘦瘦的,一身黑色,头上还戴着一个听摇滚用的黑色大耳机,脸色冷淡。
简直像是我祖父插在笔筒里的那支笔直的派克钢笔,漆黑利落。
当时觉得他看起来超级酷,于是上前搭话。
那时的我被老母鸡似的姨妈带的聒噪无比,他虽话少,但也嗯嗯啊啊应付着我,车到站后我们也终于熟悉了些。
而且极为幸运的是,我们在同一个学校。
我们成了好哥们儿。最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和快餐店。
接触几星期后,我才发现他根本没有我想的那么酷,一身黑只是他习惯的打扮。当然,这在我看来绝对是审美上一个极为遗憾的缺陷。
而冷淡是他的性格……里极为表层的部分。
事实上,他极度害怕昆虫和老鼠。那天我给他展示我爸从日本带回来的密封式胶质蚁巢时,他瞪着爬来爬去的黑色小昆虫,脸色像吞了一堆活蚂蚁般难看。这在我看来难以想象,毕竟这些不过是一堆弱小的爬虫。
而我们在姨妈家那个破旧潮湿的小房间留宿时,有只肥硕的老鼠爬过,他脸色苍白,发出尖叫的分贝让人难以忍受。
哦,这也是他的惯常行为之一。
他在遇到可怕的事情当然只有他觉得可怕时会大声尖叫起来,慌乱地窜来窜去,让我完全想不起来“酷”的任何一个字母。
我在后来才知道,这也算是gay的一般通性。
最终我承认,他其实一点也不酷,除了外表。但不知为何,我依旧沉溺其中。
我们经常串门,去公园,还有遛他家的那只名叫蠢蛋的拉布拉多犬。他还会做甜点,虽然是种类永恒不变,甜腻到牙痛的苹果派。
后来我们接吻了,仅此而已。
高中我去了另一个城市,我们没留任何联系方式。
我如今只记得他叫塔利。连姓都忘了。
我与我的第二个男孩在高二相识。
那时我被突如其来的繁重课程搅得烦恼不已,好不容易挨到一个休息日,在酒吧里玩的十分嗨。凌晨路过一个街口,看到一个蜷缩的黑影。
我平时不大爱管闲事,但当时大概被雪莉酒烧了脑子,莫名就想起祖母家那条怀孕的母狗——爱玛也许叫这个名字。
那是只黑色毛皮,有些超重的杂种狗。祖母和祖父在旅途中把她忘在了一个小镇。她沿着马路大概追了很久,最后冻死在一个陌生的街口。死去时她的毛又脏又卷,大大的臃肿地蜷成一团,像我父亲的那件旧的粗呢大衣。
我想起公寓里的丽娜姑姑喜欢狗,而且房东也没说过不能养狗,于是决定收养这个大家伙他作为一只狗的确很大。这个街口离我的公寓很近,我迷迷糊糊拽着他的毛皮其实应该是毛衣拖到了门口。
开门后,借着灯光我才发现他其实是个被揍得很惨的瘦小男孩。为了不惹麻烦,我把他扔到门外,澡也没洗就睡了。
第二天我想到抽屉里那几盒从未用过、即将过期的创口贴,于是把他拉进来随意帮他贴了几个,附赠几片消炎药,便再一次把他丢了出去,当然丢得比昨天远多了。
和他成为朋友是在学校偶遇之后的事了。
其实也算不上朋友,最多是玩伴。从始至终他都没说过他自己的事,大家只知道他很穷,还有一个从未出现的舅舅。
他长得像老鼠那样瘦小狡黠,鼻子上有淡淡的雀斑,聒噪无比。我的姨母跟他比起来就像一个安静的沙漏。他的爱好是偷窃和零食,而且前者的成功率总是很低。
他经常被揍得很惨,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这也是为什么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总难看清他完整的脸。即便如此,我还是难以自拔地迷恋上了他,准确的说是迷恋上了他的身体。我在高中认清了自己的性向,并十分积极地去探索。
我早就厌烦了单调的裸男海报,也自命清高,不愿和布满纹身的身体缠在一块儿。
因此我和他搞在了一块。
我成了他的跟班。
这种纠缠是单方面的,但他无法抗拒一个钱包向他敞开的、对他也算温和的人。他不是gay,因此十分厌烦我,也偷我的钱,但我并不在意。
高中快毕业的时候,他被逮到了监狱里。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难过,只有种gaover的平淡感觉。我留下了我的手机号,但他至今没有打来。
第三个……则是我最不愿提起的。他叫伍德,伍德wood·米切尔。
', ' ')('这个名字完全符合他的性格,而且还是一根永远浸满鼻涕和泪水的木头。你明白这个人是怎样的吧,就是那种我最讨厌的家伙,懦弱苍白,时刻用一种温顺奴隶似的眼神看着你,可怜巴巴的。
我的人生准则之一,就是与这类娘娘腔离得远远,以免沾到一点儿奶腥味。
大学开学那天,他被三个壮得像头野牛的学生围在一起,泪眼汪汪地受着拳脚,手里紧紧攥着碎眼镜。
带头揍人的小子是我的堂弟。我和他极端不对盘,几乎像是猫和狗的关系。我无法忍受他那头鲜绿的头发在我眼前乱晃,还有那浑身叮当响的拙劣打扮。
我想起姨妈的灰白脸庞,还有她曾反复念叨的忌讳:旅行前,门口的死猫一定要清理。
于是,带着对那只名为伍德的死猫的厌恶,我挥着手驱散了他们。
我把伍德甩在后面,直接向校门走去。
天呐,这可是我开学的第一天!我当时就应该知道的,我整个灰暗糟糕的大学生活都是因为这只该死的、见鬼的戴眼镜的死猫!
我无法了解伍德探测人心的雷达是怎样运行的,因为在几天后,他找到我,腼腆地道谢,眼神中的感激简直让我感觉身后圣音缭绕光环耀眼。
然后……我变成了他最信任的朋友。我仅有的几个哥们儿难以置信,我也一样。
伍德是怎样把我的自私高傲看成热心善良?我永远也无法明白。
我容忍或说是漠视他的纠缠,但他越发热烈的眼神让我感到了不对劲。在昏暗的酒吧里,他吻了我,小心翼翼地,还带着龙舌兰的芬芳。我爆发了,很干脆地请病假回家休息了一星期,还不忘招呼堂弟找人把他收拾一顿。
之后……祖母在我小时候的警告成真了。
说谎的坏蛋迟早会受到谎言的报复。
在病假的第二天我感觉到不舒服,开始以为是和马克我家的腊肠狗玩水管的恶果,但被送到医院后我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我的四肢变得很僵硬,头痛的要裂掉。整个人像是一座冰层下活跃的火山,时刻渴望喷涌,但又被狠狠压抑在这个僵硬无力的躯干里。
在外面玩得发疯的老爸也回来了。他一直把我当平等的成人看待,当然也不会像肥皂剧里的蠢货家长一样对我隐瞒病情。
他拿着诊断书,脸色悲痛,活像演话剧似的斟酌字句:真的很抱歉,亲爱的,你得的是威尔森氏症。
我头痛欲裂。
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如此耐心把我交往过的三个男人的故事写下来。
这就是命运的玩笑,这意味着我的人生,我的一切只能止步于现在。
糟糕透顶。
写下这些东西不是为了模仿那些畅销书,什么绝症日记,我生命的最后一百天之类,写下一些可笑的文字去博取别人的怜悯。
我只是因为……太无聊了,还为了隔绝那个娘娘腔的喋喋不休。
就是伍德。
他早晚报到,每天都会在病房的花瓶里插一根郁金香。我的生日花。
还好不是玫瑰,不然我就算像乌龟一样僵硬,都要把它连着伍德从窗户丢下去。
很诧异的是,他没哭。我的朋友陆陆续续来了,假惺惺地安慰了几天就不见了。我每天睁开眼见到的只有他。他说我的病不要紧,按时吃药还可以活很长时间,他说我要好好呆在医院,他会每天来看我。
该死,我会关心这个吗?!
我这样稍不留神就会晕厥甚至死去的人,怎么能容忍这样一个讨厌的家伙的脸天天出现。
再后来……我的病情变糟了,唯一的药物效果不大。躁郁症控制了我的身体,我疯狂地向所有人咆哮,吐唾沫。最后他们都躲得远远的,只有伍德,只有伍德……他站在我床边,抚摸我疼痛的脑袋。
一连几个晚上,我都沉浸在回忆中,我想起初中、高中、大学,发现给我以鲜明印象的只有那三个男孩。我想起大学无聊的日子。伍德时常拉我去图书馆,他安静地看书,而我,就着落地窗明朗的日光昏昏欲睡。他胆小懦弱,却也跟着我去酒吧,在灯光迷乱中凝视我的脸。周末的那次极限运动,他自不量力地跟了上来,然后摔断了腿,我背着他走了三个小时才找到车子。还有……还有很多很多……
今天,我服了药,头痛好了些。伍德一如既往给我带了一枝纯白的郁金香,坐在我的床边读书。
我费力地转动脑袋,半睁着眼睛凝视他的脸庞。
“今天感觉还好吗?”他的声音柔软而小心。
“……”
“我给你读一段——”
“靠过来。快点。”
“怎么了,需要叫医生来么?”
“啰嗦,靠过来。”
“干什……唔……”
“白痴……把眼睛闭上。”
end
那里有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面包和最甜美的牛奶。
那种滋味我至今难
', ' ')('以忘怀。特别是当他走近,弯腰为我端上面包时,我能看到他浅棕色的鬈发蓬松地散落在耳边,脖颈上白皙的皮肤在透过落地窗的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奶油般的光泽。
他垂着眼睛,弧度完美的睫毛看起来是那么的细弱纤长,他抬起头,灰色眼珠里几块斑驳的暗点清晰可见。他的目光是那么的温柔,美好地近乎虚幻。
他微微凑近,我几乎可以嗅到他在整洁笔挺的衬衫下的的肌肤的芬芳。那种气味是难以言喻的,带着某种救赎式的吸引力,令我难以自拔。
“早安,约书亚,这是你的早餐。”他的嗓音轻快而柔软,就像他刚刚放下的那盘发酵得恰到好处的白面包。
“……早上好,阿尔法。”我尽力掩饰自己干涩粗哑的嗓子,几乎不敢偏头,生怕在玻璃窗上看到自己布满疤痕的丑陋脸庞。
他是那么的圣洁美好,完美得犹如天使……
不、不,他就是我的天使。
我怎么敢再次爱上他……我怎么敢……
我被闹铃吵醒。
床下是一片金属零件的残骸。
又要买新闹钟了。我叹了口气,感觉自己长期养成的暴力习惯已经无可救药。
外面淅淅沥沥下着雨。这场雨已经持续三天了,呆在这个老旧潮湿的屋子里几乎要疯掉,我感觉自己的皮肤仿佛正在一点一点地发霉发臭,变得越来越黏腻,就像是我客厅里那张从纯白变为暗灰色的恶心毛毯。
冰箱里只有几个青黄的苹果,孩童拳头大小,小的几乎畸形,隔着冰箱里冰冷咸腥的空气,我几乎可以回忆起它的酸涩与坚硬。
但我实在是太饿了。我往口袋里装了两个,换了衣服,拿起雨伞向外走去。
雨下的愈发大了,雨水沿着伞柄顺畅留下,浸湿了袖口。
该死的,伞也该换了。
在街道的另一头我就闻到了刚烤出来的牛角面包的气味。
“叮铃……”
“欢迎光临。”
阿尔法拉开门,朝我微笑,“约书亚,你总是来的那么早。怎么站在门口不出声?”
“我在闻……面包的味道。”
“那么味道怎样?”
“很……不错。”
他笑着把我送到最靠近柜台的餐桌上,“请坐,约书亚先生,”他玩笑般地行了个古典礼仪,“那么今天要吃点什么呢,还是惯例么,白面包,蓝莓酱,煎蛋和牛奶?”
他唇角的弧度令人着迷,当然我更注意的是他红醋栗颜色的嘴唇,唇形漂亮,而且因为总是接触甜点,似乎还带着甜美的气息。
“……我想试试牛角面包,它们应该烤好了,对吧?”我努力移开自己的视线,望向柜台后的厨房。
“的确,约书亚,你的鼻子真好。而且你总是我早晨的第一个客人。现在镇子里的人越来越少……”话说到一半的时候他已经在夹面包了,然后把盘子端过来,“……而且也没几个人爱吃面包了。我去给你拿其他的。”
“谢谢……”
我几乎想给自己的拘谨来一巴掌。
他轻快一笑,向厨房走去。
我总算放松了,但也没有太多,因为在这个属于他的小店里,到处弥漫着他的气味,我靠在椅子上,慢慢想象他在厨房里,那双忙碌而修长的手。
如果他用沾着面粉发酵气味的双臂紧紧拥抱我。
那会是温暖而安心的。
血的味道在蔓延,糅合了炮火的炙热感。我在漫天的尘土中咳嗽,不停的咳嗽,生理性的泪水混合着粉尘,在脸上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泥浆。炮火声,也有人的尖叫,建筑倒塌的声音,爆炸声,匆忙的脚步声,量子炮的尖细电子音持续了很久很久。似乎有很多种声音回响在耳边,但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模糊不清,我能真切感受到的只能淡淡的麦芽气味,一种柔软、蓬松的触感在齿间碰撞。
“阿尔法……”,有人在呼唤我,可是那种温柔的语气是不可能存在于这里的。
这里是战场。
所有的权利尊严自由都被践踏地体无完肤,我们已经溃败了,彻底溃败。我只想投降。我摘下腰间的枪,扔到地上,摘下我的帽子高高地上举,我跪下,几乎匍匐在地。
我投降,让我活着吧。求求你们,我只想活着。
让我回去,回到那个街角的面包店,那个充满芬芳气息的地方。那里有能填饱我的食物……还有阿尔法。
“约书亚,约书亚?”
“…啊,抱歉!”我回过神,下意识挥动的肘部差点撞倒端上来的牛奶。
“在想什么呢?”他有些无奈地扶好杯子,将餐盘中的食物端到我的面前。
我匆忙咬了一口牛角面包,用力下咽:“面、面包很好。”
“慢一点,别急,”他抽出一张印花餐巾,帮我抹净嘴角的碎屑。我僵直在椅子上,感受到阿尔法温热的指肚在我的下巴上滑过。
“抱歉,我好像有点唐突
', ' ')('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和约书亚更亲近一点,虽然你来我的店里没有几天……但……”他放下餐巾,脸颊微微泛红,有些不好意思地偏过头,嗓音变得更加轻,“我们是不是以前见过?我感觉你真的很熟悉。”
他的表情是那么的腼腆可亲,眼角和嘴角微微弯曲的弧度如此熟悉,这就是我在21岁前能够轻易看到的,独属于阿尔法的柔软笑容,也是我在十年的战争中所反复回顾的记忆。
我将餐巾攥得紧紧的,酸软无力的感觉蔓延到全身,我似乎浸在一池浓硫酸中,痛苦到了极致,我的全身都在变黑分解化作白烟缓缓上升。我在颤抖,在哽咽。
“对不起,对不起阿尔法……我投降了,作为联邦的最后一个军官……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泪水沾湿了桌布,我捂着脸难以自已。
一切都是梦境。
这个安静的镇子在战争的第三年就被夷为了平地。
没有面包店也没有阿尔法。
他早就死了,被进攻的帝国军人打成了筛子。
在联邦的最后一个城市被摧毁前,我投降了。
这是一场极为漫长极为严酷的战争,毁灭了联邦将近一半的人口,近一半的城市化作焦土。
主动投降的联盟军官会被优待。
是的,我投降了。投降的军官有两个选择,一是立即执行的死亡,二是被放逐在一个荒芜的殖民星球,永远浸没在精神药物中,活在自己选择的梦境中,直至身体自然衰亡。
我选择了第二个,然后回到了我朝思暮想的小镇。
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也在这里遇见阿尔法。他是个脾气温和的面包师。
我无法忍受失去他的日子,即使我明白这只是一个用药物制造出的幻境。
因为……
他是我的爱人。
永远的,灵魂挚爱。
【投入:冬天,春天,世界,血,鲜花】
一开始他们以为那是一滩血。
“绝不可以靠近!”“太危险了……”“一定要小心……”父辈们裹着破旧的皮袄,在篝火边对孩子们反复说道。
然而孩子的好奇心是能突破一切重围的。
无论是永恒的冬季、无垠的雪地还是腐败的尸骸都无法阻止他们好奇的脚步。
最先尖叫起来的是个女孩。那尖叫代表的并非恐惧,而是某种惊奇的情绪。
“那不是血迹!”女孩抬起幼嫩却皲裂的脸庞,扬了扬手中的红色,兴奋地说道:“它摸起来特别软。”
“退后!”孩子里领头的是个高个儿少年,脸庞已经有了成人的棱角和冷硬,他皱着眉毛发出警示。
孩子们齐齐后退了几步,包括那个胆大的女孩。
在这里,无论多顽劣的孩子都懂得听从领头的指令。因为这片雪地永远平等地看待上面的一切活物,蹒跚学步的孩童或是强悍高大的战士,都曾被掩盖在茫茫的冰雪之下。
没有成人的允许,不可触碰陌生的生物——这是孩子们来到这个世界后学到的第一条铁例。然而女孩打破了它,她小心翼翼地看着掌心的片状物,轻声说:“它软得像妈妈的头发。”
孩子们的视线重新汇聚在那块红色。
它像野兽受伤后在雪地留下的斑斑血痕,凑近看,底下还有细弱的绿色条状物,撑着头顶的点点血色在风中摇晃。
孩子们惊叹地互相张望。绿色,是这片土地上最稀有的颜色。
人群里忽然冒出一个声音。
“那是花。”
说话的是一个极平凡的孩子。他既没有能出门探险的强壮体魄,也没有足以换取食物的漂亮脸庞。他胆小,也不太合群,只是喜欢呆在部落的杂物堆里,拿着一些无用的纸张和金属当玩具。
他说完,发现自己第一次吸引到了所有人的关注,孩子们都看向了他。
他兴奋又羞赧,胸膛高高地涨起,高声补充道:
“那是鲜花!我祖父说过,每当鲜花出现,春天就要来临了!”
春天?鲜花?
孩子们对这两个词陌生极了,他们议论着、嬉笑着、胆怯着、好奇着,却都不由自主地朝那片红色花丛慢慢走去。
那是战后的第三百七十一年。
【投入:二十岁,下雪,叙述,驱邪术,寸步千里】
“明天我就二十岁了!”不知道为什么,哥哥今晚的话很多,“希望明天天气能好一些,不要下雪。”
他挠着自己乱糟糟的金发,焦躁地在房间里打转。“你知道的,等明天太阳一升起,我就能获得妈妈所有的力量,成为这里最强大的法师。我会学会驱邪术,拥有自己的精灵,行动比闪电还要迅速。”
“就像坐马车那样快吗?”弟弟的发色比哥哥略浅,却要比哥哥整齐许多。他个子只到哥哥的胸膛,却睁大眼睛,仔细观察着哥哥,看他是否多了一些奇妙的纹身或者尖尖的耳朵。
“
', ' ')('比那快多了!只要我往前走一步,就一步,立刻就能到达咱们的小镇。”哥哥自信地笑了笑,把粘在额头上的头发搓开,夹到耳朵后面。
“太好了,我太想念咱们的小镇了!”弟弟对“小镇”这个词敏感极了,他兴奋地从地上站起来,忽然又有些犹豫,说道:“可是咱们不是来工作的吗?虽然待了这么久……但你不是说我们的活儿还没干完吗?”
“别担心,我已经都做完了,我可是未来的法师,这点事情哪里难得到我呢?咱们明天就能出发!”哥哥肯定地说道。”
“那……那我明天回去就要吃面包,黑麦的也行!”弟弟说完便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谁知道出来工作却填不饱肚子呢。
哥哥把半碗污浊的燕麦粥递给弟弟,说:“不过我没办法带上你走,我的法术只能我一个人用。”
“那我怎么办,哥哥你不能丢下我!”弟弟躲过那碗燕麦粥,担忧地说道。
哥哥抓住弟弟的肩膀,解释道:“我怎么可能丢下你呢?听着,等明天清晨,我就会先离开房间,和这里的好人们打声招呼。你只要一直躲在房间里的草垛里就行了。等到你听见了咚咚咚的声音,那就是我在敲鼓,你知道的,妈妈每次施法也要敲鼓,这样我们才有好吃的。等我开始施法,你就赶紧从草垛后面的洞里钻出去,骑上一匹马……”
“马?”
“对,那是我用这里的老鼠变的,你骑上它就可以去咱们的小镇了。”
“可是这里的老鼠很坏,昨天还咬了我……”弟弟指着自己红通通的鼻尖,十分委屈。
“没事,我已经教训过它们了,它们现在可怕我了,我可是这里最强大的法师。放心,它会乖乖听你的话。”哥哥说着,骄傲地扬起下巴。他的脖子上也有一个红色的牙印。
“可是……哥哥,我还是想和你一起走……”弟弟胆怯地看了眼角落的草垛,小声说道。
“哦?那你就不想软软的床铺,喷香的面包,还有香甜的蜂蜜了?要是我们一起走回去,那我可就累垮了。那时候我才不愿意去奎妮大妈那里借磨坊和面粉呢!而且你知道马丁大叔有多难缠的,我不多求他一会儿,给他打扫下院子,他怎么肯把蜂蜜罐子拿出来呢?如果我先到小镇,就能帮你准备好一切了。”
弟弟听着哥哥的叙述,眼神越来越亮,连忙点头说:“也对,哥哥有了法术,做的面包肯定更好吃!”
“那你就听我的,明天等我出去后,你就窝在草垛里不要说话,如果听到了咚咚咚的声音,就上马赶紧走,你要是再慢一点,我就要把你的那份面包给吃了。”哥哥威胁地说道。
弟弟只好继续点头,重复哥哥的话语,说:“我知道了,等你出门,草垛,咚咚咚,骑马,骑快点。”
“越快越好!”
“越快越好。”
哥哥满意地笑了,从稻草堆里掏出一枚金币递给弟弟。
“记得带上这个。”
“和你的放在一块不就行了?”弟弟知道这回出来他们兄弟赚了许多金币,等回了镇子就能开一家属于他们的面包店。
“太沉了,分你一个玩。”
他抬手抚摸弟弟的脑袋,把上头凌乱的头发理顺了些,说道:“睡吧。”
次日清晨。
弟弟笨拙地骑上马,带上哥哥为他准备的地图,朝着小镇的方向奔去。
他本以为那“咚、咚、咚”的声音会很快消失,但骑了一段时间后,他却发现自己仍能听见那鼓声,微弱却清晰,仿佛在为他送行似的。
弟弟暗暗地笑了。他虽然年龄小,脑子也笨,但也知道哥哥其实很爱吹牛。哥哥今天第一次使用法术,肯定特别不熟练,都打了这么久的鼓。说不定他还能比哥哥先到小镇。
弟弟握着缰绳,一边咽口水一边回想着小镇上的食物。
“咚、咚、咚——”
“这是格瑞丝留下恶魔双子,这世上最为邪恶的血脉!“
“血脉!”
“以皮为鼓面,以骨为鼓槌,我们已将这恶魔的长子制成驱邪之鼓,驱散这邪恶的魂灵,敲响它!”
“敲响它!”
“咚、咚、咚!”
【投入:酸奶,西瓜,酷夏,猫咪,寒冷,玫瑰】
乌云把脑袋从酸奶杯里拔出来,陶醉地舔了舔舌头,胡须上沾了一堆白点点。
他是一只年轻的暹罗猫,体态匀称,皮毛滑亮,一条细长的黑色尾巴在背后愉悦地摇晃。酸奶是他在夏天最喜欢的东西。自从学会了开冰箱,他这两天常常能获得这种享受。
“……不止是酸奶,那个大冰块里还有很多好东西。”他炫耀般地说道,一边用肉垫粗鲁地把脸擦干净。
坐在他面前的是一只丰腴的白猫。显然这只白猫并没有什么珍贵的血统,她只是本地土猫的后代。但她异色的双瞳却是如此的迷人,一颗是纯净的绿色,一颗是剔透的浅蓝。
“比如?”白猫漫不经心地接口,视线停驻在乌
', ' ')('云背后的鱼缸上。她并非是那种从未出过家门的单纯小猫,正相反,她比乌云大两岁,早已娴熟地行走在庭院与巷道之中。
乌云感觉到白猫在看自己,不由地挺了挺胸,露出胸口蓬松整齐的毛发。他思索了一下,补充道:“还有西瓜。”这是他最近学会的关于食物的新词,虽然他只舔到过几滴沾到地板上的西瓜汁,但也并不能阻止他的卖弄。
鱼缸里半透明的小鱼甩了甩尾巴,缓缓沉入水草深处。白猫收回了视线,敷衍地点头,说:“挺不错的。”
乌云往前走了几步,离白猫近了一些。
“那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吗?”他望着白猫悠然的神情,试探地表达赞美,说:“你的眼睛真漂亮,比小霜还漂亮。小霜是一只布偶猫。”
“哦,布偶猫?我在这里不常见到。”谈到其他的猫让她提起了一些兴趣,白猫不由地往前凑近,问道:“你常和不同种类的猫一块玩儿吗?”
乌云依旧维持着矜持的姿态,犹豫地点头。
“那你一定见过缅因猫和豹猫了?”
“是的,他们挺可爱的,我常常和他们玩。”乌云回答道。事实上,他是一只才满一岁的猫,自出生以来就生活在室内。除了小霜外,他只在窗外见到过一些毛色混杂的流浪猫。这只白猫是他第一次主动搭讪的对象。
白猫并未被他的回答打动,而是无趣地伸展了一下身体,抖了抖脑袋。她似乎准备走了。
乌云急切地想留住对方,飞快地动着脑筋,提高声音说道:“那大冰块里有束玫瑰花!”
玫瑰?白猫停下了脚步。花是她无法抗拒的东西,尤其是好闻的花。
她终于认真地看向了乌云,说道:“真的?”
“我保证!是我看见那花被放进去的,”乌云生怕自己不被信任,立刻朝冰箱的方向走去。他先是跳上附近的一个纸箱上,然后忽然伸着爪子朝冰箱高高跃去,一下子便将冰箱拉开了。
冰箱里的确有一束玫瑰。那是一束干燥发灰的红玫瑰,被随意地塞在冰箱的第二层。
“需要我帮你取过来吗?”乌云殷切地问道。
“谢谢,不过你即使拿过来,我也闻不到。”白猫伸出指甲敲了敲面前的玻璃,说:“咱们还隔着一扇窗户呢。”
哦,窗户。乌云想起来了阻止他和白猫紧密接触的罪魁祸首,失望地低下了头。
白猫歪着头,瞧了瞧乌云,又瞧了瞧远处灰蒙蒙的鱼缸,说:“你可以把花叼到窗边来,我也能欣赏一下。”
乌云连忙点头,转身去寻找最美的那一支红玫瑰。
“我叫白雪。”白猫在他身后说道。
“很好听的名字。你的玫瑰。”乌云很快就回来了,他把玫瑰小心地放在窗沿上,觉得自己的搭讪已经成功了一半。女孩总是很谨慎的,当她们选择告诉了男孩的名字,说明她已经没那么抗拒对方了。
“你的力气很大,”白雪歪着头看向敞开的冰箱,好奇道:“你一直都是这样开冰箱的吗?我在家从未成功过。”
乌云坐得笔挺,自信地答道:“这需要技巧。我原来也很难打开,不过这两天我掌握了合适的角度,很轻松就能打开。”
“你很聪明。”白雪并不吝啬于夸奖向她表达好感的公猫,说:“不过玫瑰的上面是什么?”
乌云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冰箱的第一层,那处很高,平日他从未注意到过。他跳上纸箱,仔细观察着,不太肯定的说到:“大概是西瓜。”
“黑色的西瓜吗?”白雪在她的角度也能看得很清晰。那东西的大小和形状的确像西瓜,但她从未见过被漆黑厚实的塑料袋包裹起来的西瓜。这种颜色总让她想到其他的东西,比如从市场上买回来还弹跳的鲜鱼,或是……
“肯定是。”乌云并不想让对方认为他不熟悉自己的领地,因而坚定回答道:“人类总是喜欢用奇怪的包装来装饰食物。”
白雪点了点头,并不愿和一个小她两岁的公猫做无谓的争论。
她朝冰箱的方向又看了一会儿,忽然抽了抽鼻子,背脊无意识地微微弓起,朝后退了一步。
“如果你想看看西瓜,我可以帮你取下来。你知道的,我力气很大。”乌云仍想对白雪献点殷勤。
白雪异色的眼珠动了动,看向乌云,说:“或许你可以尝尝鱼缸里的东西。虽然它们可能不太新鲜了。”
“我不能碰鱼缸,你也不能,那是规矩,”乌云摇摇头,用爪子指了指自己的自动喂食机,说:“我还有很多吃的呢。可惜你不能进来,不然我可以分你一半罐头。我昨天刚学会怎么开它。”
白雪瞧着乌云刚刚长开的灰色脸庞,说:“这里没有什么规矩。”她说完便身躯一转,抬爪一跃,轻轻地落到了远处的院墙上。
乌云对白雪的离开有些措手不及,只得隔着玻璃对白雪的背影大声喊道:“有机会一起散步!”
然而白猫似乎没有听见,踩在狭窄的围墙上快步离开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