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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痣前女友(30)(1 / 2)

<h1>朱砂痣前女友(30)</h1>

琳琅终于见识到了男主那种近乎逆天开挂的气运。

他们在荒无人烟的地方, 很幸运了遇到了一挂采药的村民,在当地的小村落里修养了五六天之后,琳琅伤势逐渐好转。为了躲避战火的蔓延,两人商量着一路向北。

北边除了是狄人的地盘, 还依附着不少小型部落,基本是靠天吃饭, 驱着一群牛羊,走到哪就在哪里安家。然后他们又很幸运跟一个民风淳朴的部落交上了朋友, 缘分的起因是燕昭烈顺手从发狂的马儿救出了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还刚好是首领的小儿子。

于是两人在奈曼部落中受到无比热烈的欢迎与至高礼遇。

燕昭烈比琳琅适应得很快,他原本就接受过系统的语言教习,琢磨了半个月,就能自如与部落的人对话。

琳琅知道燕昭烈迫切融入部落集体, 是为了更好的筹谋两人今后的日子, 她看透也不说破。少年嘛, 总是爱面子的。

然而, 不管是作为世子、指挥使、骠骑大将军, 燕昭烈始终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天之骄子, 这光环并没有随着他失去所有身份地位而变得黯然。

相反,现在的世子爷洒脱极了,犹如骄阳般炽热, 生生不息。

跟着部落的男人去打猎、放牧、赛马, 在烈日的曝晒下, 养出了一身古铜色的腱子肉, 那双眼睛愈发湛湛有神, 部落里的未嫁少女被他勾了魂的不在少数,有的胆儿大的,天天守在他经过的帐篷前,只为跟他说上一两句话,或是摘把野花什么的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

通常的情况,燕昭烈都会冷着一张脸,熟视无睹走过,致使一片芳心破碎。

时间长了,那些女孩子撞得头破血流,见怎么也夺不下这朵高山冰莲,就悻悻然收回了心思。

她们甚至同情琳琅,整天对着这么一张冰山脸,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

后来部落的少女们发现,人家哪里是冰峰雪莲,只不过是对她们格外冷淡加无趣而已。

对着他那个年轻美丽的妻子,他娘的,好比那开屏的雄孔雀,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求偶状态,牵手、拥抱是日常习惯,只要他逮住机会,随时随时就能不要脸,哦不,应该说是耍温柔。

这只雄孔雀仗着自己的骑术精湛,往往是把琳琅掳上马,然后跑得远远的。

等琳琅下了马,脖子那块基本是不能看的。

全是被某个牲口硬生生勒红的。

适应游牧生活之后,彬彬有礼的世子爷也变得野性十足,很多时候根本不知道节制是什么玩意儿。你要是反抗,那更好,他能给你说上一天一夜的道理。

旁人问起琳琅脖子的红痕,她面不改色,在燕昭烈玩味的视线中很自然说是被一只巨毒蚊子咬的。

然后这牲口更自然补上一句,没错,这蚊子还特别该死,认主人的。

他撒谎的表情太过真实,情窦未开的少男信以为真,还真对琳琅表示九分的怜悯。

琳琅微笑着,伸脚狠狠碾压了罪魁祸首的脚背。

燕昭烈表情不变,游刃有余弯下腰,往她的耳边吹了一口热气,故意捉弄她,“这样踩多没意思呀,要不咱们去帐里比划比划?”

部落崇尚武力至上,这里的男人们性情豪放疏狂,燕昭烈很快就被他们带沟里去了,不像山洞的腼腆,说起情话来豪不拐弯抹角,大胆又直白,直叫人面酣耳热。

不过琳琅知道,燕昭烈也就是嘴上逗弄她几句而已。考虑到她的伤势,他们虽然住在同一帐篷下,除了拥抱与亲吻,却始终没有更进一步。

琳琅手指轻弯,拨弄着颊边的翡翠玛瑙链坠,粉芙蓉女袍绣着黄金团花,披着红锻织锦短坎肩,鲜明的异族装扮为她增添了几分浓艳的风情。

身后是辽阔的草原天地,苍翠润碧,女子眸波也仿佛浮漾起新绿的光,颇为妩媚斜了燕昭烈一眼,回敬道,“去帐篷多扫兴啊,别人又看不见你哭着求我放过你——”

得,原来真正百无禁忌的主儿在这里。

幸亏世子爷最近晒黑了不少,脸上那团红晕才不至于那么明显,他赶紧堵这位主儿一本正经胡说的嘴,从人前拖走了。

只是论段数他怎么能跟琳琅比,手心被一片薄薄的温热掠过,紧接着涌起酥麻的滋味,原来是细细的小糯牙轻轻衔咬了掌心嫩肉,宛如钩子,不疼,却扯得他魂不守舍。

于是众人看见,那威风凛凛的凶禽猛兽,软了筋骨,软了意志,变成软乎乎新发酵的面团,任由一个女人坏笑捉弄。

啧,原来是纸老虎啊,一戳就破,真是太没出息了。

简直有失我大好男儿本色。

众人摇头扼腕。

部落的夜晚总是格外热闹的,宽阔澄净的天穹下,星河垂落,大家伙们围着一人高的篝火,载歌载舞的,演绎了一出出草原儿女的直爽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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