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魔帝前女友(34)</h1>
天道胸膛起伏, 低低压抑的喘气声令众人头皮发麻。
他死死盯着琳琅。
一个濒死而无力挣扎的美貌女修,一群虎视眈眈心狠手辣的修真者,实力悬殊的两方遇上,能有什么下场?
稍好的结果, 是身死道消。
如果往坏里想……
他闭了闭眼,秀美如仙的脸庞结上一层千年寒冰。
再度睁眼时, 淡漠的瞳孔染了阴翳。
“……是谁?”
圣地尊者被他冰冷的眼风一扫,膝盖软得不像话, 有些人心头发虚,噗通一声跪了下去,冷汗阵阵。
谁敢直面众生之父怒火?
琳琅冷笑,“你现在迁怒他人有什么用?若非天道大人的偏爱, 我又怎会落到那般下场?其他人要千刀万剐, 那你这个元凶又该如何惩处?”
“哦, 不对, 天道大人怎么会错呢?是我的错, 全是我的, 千不该万不该,为了自己的道,就惹着了您的小情人, 我应该断了自己的大道之念, 还消除什么心魔?乖乖等死不就好了, 起码还能得一些时日的安稳呢!”
“如你所愿, 我死得很凄惨, 可更是不甘心。都说怨极生鬼,我死以后,尚存几分清明,有些肉眼看不到的事,我看到了。后来我才发现,你根本就不是什么剑门弃婴,而是为了渡化情劫,专门来到人间走上一趟!也是,有哪个弃婴能天生重瞳,天生剑骨的?”
“命运嫌我碍眼,作为蝼蚁还能怎样?无法反抗,不过是一死!”
她越说越怒,越说越怨,气急攻心之下,又是吐了一口血,咳得五脏六腑都在翻江倒海。
“我能如何!”
琳琅声嘶力竭,一个昏眩,身子往后倒去。
小太子呆呆的,还没反应过来。
“琳、琳琅!”
而天道完全慌了神,他先前是拿不稳剑,现在是连剑都不要了。
叮的一声,长剑落地。
他飞扑到琳琅的面前,一只手结结实实搂住了琳琅的后背,双膝跪着,弯下背脊,手指落在她的眉心上。
刹那间清光大放。
“你不会有事的,我不会让你有事的……”他喃喃地说。
一股温暖的力量在琳琅的四肢百骸里游走,她重新有了力气,掀开眼皮。
“……你滚!别碰我!”
她的眼神怨毒至极,似要寸寸剖开他的心肝,叫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琳琅……”
他红着眼,哀求似唤了声,“心肝儿。”
天道高冷禁欲,又是闷骚,当然不会叫什么心肝什么宝贝,他耻于表达。还是琳琅趁着两人缠绵,趁着他耳根正软,硬是逼着他叫了几次。
至于当众,那更是不可能了。
所以众人一听这玩意儿,眼珠子好悬没砸地上。
“谁是你心肝儿?”琳琅无情推开他。
“区区棋子,担不得天道大人的心肝二字。只怕是嫌我活得太长,成了您的心头腐肉,时时刻刻想着如何剜掉才好!”
“不会的,我,我没想过。”天道语无伦次,“你信我,我真的没……”
“我不信。”
“正如我不信你的公正,我也不信你的情意,除非……”
“除非什么?”他急急地问。
“我不是你,没有断骨再生之能,除非你碎了你身上七十二块剑骨,偿我当日之苦。”琳琅幽幽地说,“从此以后,这双手,再也无法握剑,再也无法伤人。”
世间爱欲之苦,无非是荆棘丛生,伤其身,痛其骨,直至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照琳琅看,女主对天道委实过于“仁慈”了,她给天道的情劫不过是“得不到”,甚至不是“求而不得”。
毕竟,天道骨子里也有自己的孤傲与矜持,他不屑求爱。
待天道顿悟,立地飞升,这一缕情丝自然被他轻飘飘扯断了。
再无任何痕迹。
人间情爱对他而言,好似一瞬黄粱。
来的干净,走的也干净,如同大雪一般,无牵无挂。
“人间的规矩是,以债抵债,以命抵命,从此就一笔勾销,如何,你可接受?”
玉无雪怔了一下。
他低下了头,下意识看向自己的手。
指腹生着薄茧,那是他年复一年练剑磨出来的痕迹,那是他的坚持,他的半生信仰。
师傅说,这是一双最适合握剑的手,宽厚而不失力度。
他初次降生就绝了父母之缘,裹着破旧的麻布,丢弃在冰天雪地中,浑身冻得青紫,无父母庇佑,这是他身为玉无雪的第一苦。茫茫大雪中,他被师傅捡到,带回剑门。
师兄们对他很好,他一直都知道,怜惜小儿孤苦无依,便常常陪伴,细致看护,一个个当娘又是当爹的,却毫无怨言。
师兄们总喜欢逗这个不爱笑的小师弟,时不时就摸摸头,差点没将人活生生撸秃。
幸好师傅没有这个爱好。
当时小家伙尤为庆幸,在心里偷偷松了一口气。
师傅第一次将剑交予他时,小儿才三岁,脑门的绒毛软嗒嗒趴着。
他好奇盯着那柄剑,浑然不知命运降临。
赠剑之后,师傅让他向天地立誓,从今以后,若非身死,否则绝不弃剑。
小儿乖巧答应了。
他似模似样跟师傅挥了第一剑,心中竟有无限欢喜的感觉。他能隐隐感觉到,剑也是欢喜的。
像是失散的碎片,多年以后重新完整。
真的很欢喜呀。
终于找到了你。
不会再孤单了。
这天以后,小儿就“走火入魔”了。
吃饭要抱着剑,睡觉也要抱着剑,他还会偷偷找个无人的角落,把剑整整齐齐插在他的前面,然后小儿会规规矩矩盘着腿,挺直小身板,看上去是在打坐,实际上是嘟嘟囔囔发着牢骚,小嘴儿嘚啵嘚啵的片刻不停歇,抱怨师傅今日又发脾气了,师兄今日又想撸秃他的脑瓜子,隔壁家的小师弟今日又偷了他藏在床底下的小馒头。
一个个的真是太坏了!
还是剑好。
那时候师兄还笑他,小家伙的身高还没有剑来得高呢,非要搂着庞然大物四处跑。也不想想,那剑足足有三十三斤,人间剑客佩着它行走江湖就跟大秤砣似的,累得慌。这还是长剑有灵,将自己的真实重量委委屈屈压缩到最轻状态,否则小儿别说抱剑了,一个脚底打滑就能直接升天。
于是剑门经常上演这样一幕,一个小豆丁拖着剑跑得欢快,就像屁股后面长了一条小尾巴。师兄们闷笑不已,也不劝人,就抱着胸看。有的蔫坏的,比如后来的副掌门,偷偷隐身去围观,顺带制造点“小麻烦”。
师兄弟们并不知道,这柄剑不是普通的初学之剑,它自洪荒混沌中诞生,传承万古,当之无愧的百兵之君。
三十三重离恨天,一朝踏碎六合宫!
此剑,故名天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