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觅的社交能力还行,主要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落落大方,一点儿不谄媚,有一股他所说的“底气”。刘正阳就是看中她毫不扭捏的做派才养的她,加之她还有一个好处:能歌善舞。
也甭管客户喜不喜欢听,总之刘正阳经常会对她使眼色,说:“唱两段来听听。”
林觅做乖巧状,“那要听什么歌?”
五十几岁的发老板憨笑两声,很给面子地说:“呵呵我听的都是很老的歌,你这么年轻应该没听过吧?”
“那我随便唱两句咯。”林觅甜笑,捻起唱戏时的兰花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了一段《千千阙歌》。巧的是,发老板最喜欢的歌就是这首!他听了精神一振,连连拍手叫好,连着他带来的那些人也一起喝彩,整个包间热闹到不行。
“你会讲粤语的?”发老板有些欣喜,用粤语问她。
林觅低眉颔首,给他的酒杯满上少许,也用粤语回:“会啊。广东人。”
在港深混饭吃,哪能不会粤语?
“哈哈,好!”发老板大笑着指了指林觅,又指了指刘正阳,说:“你这朋友好啊!”
刘正阳淡淡地笑,面色从容。他在桌底下拧了一记林觅的大腿,林觅稍稍坐直,笑着对发老板说:“您看这时间还早,要不吃了饭我陪您去ktv唱两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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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妇级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