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九的眼一下子直了!
今天的许大炮,跟昨天那位脚夫打扮的许大炮,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说昨天他是同福里穿得最破烂的人,那今天,他就是春风楼里最豪奢的一个!
顾九对这个朝代的衣服没有研究,可是,前身怎么也是名门大户家的小姐,只扫一眼,便知许大炮身上那件棉袍,是用云苍最贵的香云纱裁制而成,做工极其复杂讲究。
在云苍国,能穿起这香云纱的人不多,可以穿香云纱的人,更少。
香云纱这种面料,直供皇室,且仅为皇族贵族所用。
云苍国以黑色为尊,而香云纱这种面料,也只能做出黑色,便成为皇族的象征。
一个是高高在上的皇族,一个是赶车搬砖,靠体力谋生的脚夫,这两者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当这两者集于一人之身,顾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但许大炮那声音,说话那腔调,抑扬顿挫,洪亮高亢,却绝对错不了!
“什么情况?”顾九转向冥星。
“没看出来吧?”冥星窃笑,“原来你这小怪物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什么意思?”顾九追问。
“嘘!”冥星摇头,“先看戏!”
大厅里,自打许大炮开了一个头,已有无数人笑着搭话。
“许大炮,你家娘子许你娶二房了?”
“炮王,今天怎么改行了,不轰人了?”
“怎么不轰?”许大炮摇头,“每日一轰,不在同福里,就在春风楼!”
“那怎么说起喜事了?”有人问。
“不说这喜事,待会儿轰起来更有劲!”许大炮摸过手边一只茶碗,往桌上重重一拍,很有衙门里头官老爷拍惊堂木的风范,高声道:“血噬,抓到了!”
大厅里出现短暂的平静,不管是喝茶的还是吃饭的,每个听到这句话的人,动作都是微微一滞。
顾九被这一滞弄得有点呆。
血噬这个名字,不至于有这么大的威慑力吧?
当然了,他和他带领的那个食人族确实很可怕,但他们远在南疆,不至对内陆云京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正想着,忽听周围一阵欢呼声起,整个大厅,成了欢乐的海洋,有人甚至激动的把手里的杯盘碗筷扔上天,叮叮当当一阵碎响。
令人意外的是,店里头掌柜的似乎也不心疼,反而激动得老泪纵横,把自己的算盘也扔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