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1 / 2)

“哎,小宝长得又好看还会做饭,不如给你沈叔做个儿媳妇吧?”

沈奇半开玩笑的道,“你小时候可说了长大要嫁给我儿子,你小铭哥的!”

“小铭哥?”林绫有点懵。

沈奇笑道:“是呀,你可喜欢你小铭哥了,还偷偷亲他呢。”

顾柏放柴的手微微一顿,手中的木柴霎时落在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的爆发果然是一时的错觉哈哈哈对啦,再吆喝一下预收。

幻言:《我养成了一个丧尸皇》治愈系甜宠文,男主又疯又宠现言:《我是替身文里的白月光》虐渣爽文,追妻火葬场古穿:《穿成荒淫无道的昏君后》女扮男装万人迷渣女文,女主又渣又苏嗷,三本我都喜欢,难以抉择。大宝贝们帮忙选一下吧呜呜呜

第41章

“怎么了?”

听到木柴落地的声音, 正聊着天的林绫和沈奇都看向了坐在灶前的少年。

顾柏摇了摇头,若无其事的把柴捡了起来放了进去。

见他没事,沈奇又笑道:“说起来, 你小时候就喜欢长得好看的。小铭当时是院里长得最好看最壮的男孩,好些小女孩喜欢跟着他, 你却是其中最霸道的一个。”

“那些小丫头们都不敢跟你争,办家家酒的时候,你硬是要做小铭的新娘子。”

“小铭不愿意,你个小丫头就直接摁着他亲了一口, 还霸道的宣布以后他就是你的人了。”

说起这些事,沈奇就忍不住笑。

别看林绫丫头长得柔柔弱弱,看上去可好欺负。但其实性格可霸道强势了, 他家小铭当时刻拿小丫头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哎, 小宝还记得不?”

虽然做这些事的不是她, 而是原主。

但她现在成了原主, 林绫就有点尴尬的摸了摸头道:“哈,那不是当时还小嘛,不懂事。”

“那你现在长大啦, 要不就履行了你小时候的诺言,给你小铭哥做媳妇吧?”沈奇笑着道。

“对了, 你不是喜欢长得好看得嘛?你放心, 你小铭哥, ”他指了指安静烧火的顾柏道, “不会比你弟弟差的。哎, 早知道我就该逮着你小铭哥去拍个照。”

小铭哥,小铭哥……小铭?这名字咋这么熟悉呢?

没等林绫想明白,系统便主动解释道:“宿主, 你不记得啦?沈铭就是你未来的丈夫。”

原来是那个被戴了绿帽子的倒霉蛋!

林绫恍然大悟。

在原书中,原主确实是嫁给了林爱军战友的儿子,也就是沈奇的儿子沈铭。

沈铭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大帅哥。

但是沈铭进了部队做了军人,在一次任务中不幸受伤,恰恰伤到了脸,从此脸上便留下了一个狰狞的疤痕。

在当时的医学环境下,这疤痕是根本去不掉的。

也因此,沈铭就从一个大帅哥变成了原主眼中的丑八怪。

后来,原主受不了每天都要对着丑八怪,于是便跟着小白脸私奔了。

而沈铭的下场也不算好。

原主私奔时,他正外出做任务,为了救战友,最后不幸牺牲。

想到此,林绫心里非常的唏嘘。

“宿主,沈铭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有责任有担当且忠诚,在原书中,知道妻子跟人私奔,他也没有怪罪,甚至为了原主的名声,主动申请解除婚约。并且对外解释说,他与原主早就离婚了。”

系统感叹道:“而且他长得真的很好看,不比顾柏差。宿主,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这确实是个好丈夫人选。”

林绫被说得有点心动。

她其实并不太期待爱情,所以倒是不太反对现在的相亲。而且这个时代,她想要真的不结婚遇到的困难肯定很大。

其他人,林绫可以不管。

但是林爱军的想法,她却不能不理。

她可没忘了,自己除了要做一个好姐姐,还必须做一个好女儿。

在原书中,林爱军把女儿嫁给沈铭,足以说明他对沈铭的认可。想必这一世,林爱军也不愿意女儿不结婚。

所以,林绫早已做好了结婚的准备。

听系统这样说,如果结婚对象是沈铭,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她不看重爱情,但是有一个长得帅又优秀,还有责任感的丈夫自然更好啊。沈铭若以真心对她,她定然也会报以真心。

想到此,林绫并没有第一时间拒绝沈奇,而是羞涩的笑了笑道:“沈叔,都说了这是小时候的事嘛,小铭哥可不会这样想的。你可别胡说,让人误会了不好。”

【沈铭确实还不错,如果与他结婚其实还挺好的】她心里想的,与嘴上说的却完全不一样。

结婚。

她想与那个沈铭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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