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表哥,跟我还客气?”
林蝶衣凑过去低声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那里还有几个,害怕都拿来吓着我大姨,这几个不够,你再去我那里取。
要是还不够你就去吴叔那里买。”
“你在吴叔那里弄来的?”
“嗯。”
“谢了。
妞子,多少钱,哥给你。”
林蝶衣瞪了孙新华一眼,“二表哥,说啥呢,就这几个猪蹄你还要给钱?
我用你们拿回来的东西还少了?
要不要给你钱?”
“嘿嘿,嘿嘿,美妞子,哥错了,不给,绝对不给。”
“这还差不多。”
金秋十月,天高了云淡了,绿色的叶子变黄了,树上的果实沉甸甸的,四处都是金黄色,这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今年的秋收,支书大姨夫给林蝶衣安排一个好活儿,代替胖美妞大姨给大家伙儿做饭。
刚开始的时候几个年长的婶子还不服气,不过,林蝶衣的饭菜一出来,所有人都没话可说,一样的东西,林蝶衣做出来的就是好吃。
馒头又大又白,又宣又软,普普通通的白菜土豆汤被林蝶衣做出了玉液琼浆的感觉,色香味形融为一体,滋味儿十分鲜美。
大家活儿都早早地来,抢着拿碗盛汤吃馒头。
支书大姨夫笑着说,“让你给大家伙儿做饭,上工的时间提前不少。”
林蝶衣做饭不费力,摘菜,洗菜,切菜,掌勺样样都难不住她。
一般的年轻小姑娘跟她没法比。
知青点的小隋也在生产队做饭,两个年轻的小姑娘站在一起高下立显。
不过,多数时候,林蝶衣都是随着小隋的速度做事,并不强出头。
生产队做饭的人不少,不过,小姑娘就这么两个,一来二去的,林蝶衣和小隋便混熟了,小隋说话挺风趣,林蝶衣挺喜欢和她聊天的。
村民们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秋收,每个人似乎都很忙碌。
林蝶衣每天也是早出晚归。
说实话,给生产队所有的社员做饭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虽然社员们只在生产队吃两顿饭,但是,林蝶衣他们这些做饭的人却几乎要忙活一整天。
这天终于有点儿空闲,大队长又派人回来挑水。
为了收回喝水的碗,林蝶衣跟着挑水的人去地里。
听说黄豆和谷子已经收完,这会儿正在收玉米。
水来了,大家伙儿紧着把手里的玉米扒完,然后过来喝水。
林蝶衣左右看了看,每人四个垄的玉米,快的已经过了半截地,慢的还在地头晃悠着,还好,她没来干活儿,要是她来了,还不得被人追圈,就像跑步一样。
林蝶衣看见了王建军。
也不知道王建国他妈是怎么想的,平时惯孩子惯的不行,这会儿倒是让她儿子干活儿来啦。
王建军虽然恢复的不错,但是,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是内伤。
王建军远远的看见林蝶衣,眼神有些胆怯的微缩。
他从来没有想过林蝶衣竟然是会武的。
这样的女人哪里是他能惹起的?
王建军躲着她,林蝶衣高兴还来不及,自然不会介意。
林蝶衣漫不经心的朝着四下看,突然眼睛眯了眯。
蔡珍珠又在搞事情!
蔡珍珠刚回来没两天,这一次蔡珍珠被调查组的人收拾丢人丢大发啦。
可是,日子还是得过。
秋收抢收的时候她不敢再拖,硬着头皮出现在上河村,被王建设他妈收拾了一顿。
可是,不知道蔡珍珠说了什么,王建设他妈反而安静许多。
林蝶衣看见蔡珍珠扒玉米,一穗扔在玉米堆里,一穗凭空消失。
也许别人不知道,但是,林蝶衣却知道蔡珍珠在利用空间偷东西。
这样的事情蔡珍珠不是第一次做,所以做起来特别顺畅,要不是林蝶衣对她太了解,恐怕也不会发现。
蔡珍珠偷粮,肯定会去山城黑市。
去了黑市就会认识很多人,认识很多人,蔡珍珠就会顺着杆子往上爬,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林蝶衣略有些担心。
再次看向蔡珍珠,蔡珍珠已经起身过来喝水。
此时的蔡珍珠显得格外的安静。
经过这一次,蔡珍珠变得沉稳许多,这样的蔡珍珠也变得更加危险,这个人还真是祸害!
天公作美,秋收期间只下了一次雨,还是在夜间,并不影响大家伙儿干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