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个儿起晚了,她惴惴不安出门,生怕家婆和嫂嫂们说她。
好在婆婆住的堂屋还没动静,应该还是养病呢。
吴凤想。
前段时间,姜家老太遛弯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脚,这一摔直接在炕上躺了一个多月,前头几天,婆婆又是高烧又是昏迷的,可把姜家的大孝子们给吓了个够呛。
连在部队,万年不回家的老三都急吼吼请了假,回来看老娘。
也幸亏,家婆素日里身子硬朗,加上老姜家有底子,能掏钱儿请医生吃药打针,几个儿子儿媳妇日夜在炕上守着,老太太这才从鬼门关回来了。
吴凤进了厨房,看见二嫂许春秀挺着肚子烧火,脸红耳赤赶忙上前帮忙。
手还没碰到锅沿儿,就听见许春秀笑嘻嘻打趣她,“三弟妹啊,你起了?”
吴凤点头。
许春秀又捂着嘴笑,“老三前头刚走了几天,你这脸色咋又黄黄的了,可跟老三在家的时候不一样了,老三在家那会儿,你脸色红润的跟大苹果一样,老三在家不在家就是不一样,哈?”
吴凤脸红的跟什么一样,闷头闷脑不说话,只一个劲儿低头烧火。
许春秀大早上在大嫂那里吃的那点儿气,才算是散出去了。
想起大嫂陈秀英,许春秀又不悦地撇撇嘴。
大嫂是家里老婆婆千挑万选娶进门的长媳,个性精明干活也是一把好手,前头家里两个弟媳妇没进门家,都是她一手操持家里家外,这几年有了两个弟媳妇帮忙,她也轻快了许多。
不过,许春秀就是不服气大嫂。
进了姜家门这几年,她可是知道的,婆婆最依仗的就是大嫂了,现在家里是婆婆当家,家里大小事儿,婆婆都听陈秀英的,就连大房生的儿子,姜家的大孙子黑娃儿,也是婆婆最宠爱。
而她家的蛋娃儿呢,虽说婆婆也喜欢,可到底不如黑娃儿。
再说了,家里还有婆婆最疼爱的老四呢。
老四眼下还没结婚,初中毕业了,在家里都晃荡了好几年了。
婆婆还跟地主家养少爷一样宠着小儿子。
为了啥啊,还不是因着老四是老来子。
大孙子小儿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姜家的家业不薄,公公当了那么多年的老师,再加上家里这些年赚的钱儿都是婆婆拿着的,家里日子过的节俭,这么些年,也该不少钱了。
更何况,婆婆手里还攥着姜家祖上传下来的那对翡翠手镯儿,水绿水绿的啊.......
想起婆婆手里的家当,许春秀的眼睛就闪了闪。
正想的入神儿,院子里的猪吃光了米糠,又开始叫唤着拱栏门。
在外头整理草垛的陈秀英喊许春秀再去喂猪。
许春秀不情不愿,看着天上升的老大的太阳,再看一眼姜家老四关的紧紧的屋门,她心里憋着火,顺手抄起墙角的棍子,一阵风似的跑到猪圈前,朝着嗷嗷叫唤的母猪一顿乱敲,“吃,吃,你就知道吃!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吃!馋不死你!”
一早就出门去公社开会的姜远山拎着三两羊肉进门,闻声皱眉道:“二弟妹,干啥呢?大早晨吵着娘休息咋办?”
黑脸老大一出声,许春秀就怂了。
“大,大哥,没啥。”
姜远山没多话,正好陈秀英抱着捆麦垛进屋,把手里的羊肉递过去。
“秀英,把这羊肉拿去炖了,给娘补身子。”
“诶。”
家里正好有萝卜,陈秀英就一块切了加肉炖了,为了婆婆吃的好,还奢侈地加了猪油和葱花。
院子的嘈杂声传来,堂屋炕上的沈荷睁开了眼,看到头顶破败昏暗的屋顶,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她是真的穿到书里来了。
成了四个儿子的老娘了!
要说沈荷上辈子,那也是爽唧唧的一辈子啊。
二十一世纪的沈荷,出生于动荡的民国末年,家中世代经商l
时局动荡,沈家祖父带着家人乔迁到港城。
自小在时髦港城长的的沈荷有钱有颜,年轻时也是港城阔少争相追逐的对象。
沈荷也谈过几场恋爱,也有两任男友求过婚。
都被沈荷拒绝了。
怎么说呢,那几年,她看惯了身边嫁出去的小姐妹在婆家那些,狗血淋头的破事儿,真的是够够的了。
嫁人有什么好呢,嫁到富豪家,数不清的小三情人私生子,跟许多女人勾心斗角的,抢一个早晚会秃头大腹便便的男人,想想都糟心。
嫁到普通人家,柴米油盐酱醋茶,生子婆媳妯娌小姑子还有无数的家务事,这样的生活,沈荷想想都要哭了。
就这么着,沈荷就剩下家里了。
眼瞅着嫡亲的妹妹都嫁人小侄子都能满地跑了,沈家母亲也只能对着女儿摇头叹道,这女孩子啊还是要早些嫁人,年岁越大看透的东西越多,最后谁还想结婚?
要这些个玩意儿干啥,自个儿过一辈子不是挺好?
好在沈家家业丰厚,多年后父母接连故去。
嫡亲妹妹也走了,沈荷当了一辈子的时髦阔老太,到九十岁寿终正寝,在孝顺的侄儿的陪伴下,心满意足闭眼,就等着投胎了。
没想到.........
眼睛一闭一睁,她居然穿到了看过的一本年代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