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活我去帮就成了,自家人用什么工资。”万多禄说话磕磕绊绊的,连连摇头。
“现在外头市区招工就是这么个价,你不去,姐找别人来也得出这笔钱,你先好好想想,最好回去和爸妈商量一下,要是去了市里,公社的活就不能干了。”
万金枝拍了拍小弟的肩膀,也因为今天来的是多禄,要是换成其他几个兄弟,她也不一定会提起这件事。
离开的时候,万多禄手里捏着一张抄了电话号码和地址的纸条,脑袋里晕晕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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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里还招人吗?”
万金枝正帮一个买蹄髈的顾客切好肉,就看到一个二十七八岁,穿着一身虽然打着补丁,却干净整洁的衣裳的年轻妇人站在柜台外,略带拘谨地向她问话。
招工告示贴出去已经有两三个礼拜了,倒也有几个人来问过,只可惜都是一些游手好闲的人物,一点都不像是能正经干活的,万金枝就都给拒了。
至于自家小弟那儿已经决定过来了,这些天先把手头的活干完,收拾收拾东西,估计下礼拜就能来上班。
帮着做卤味和搬货的人有了,店里还缺一个看店的帮手,万金枝打量了一番来人,身量不高,皮肤略黑,不过看上去挺淳朴的,看双手,有些粗糙,一看就是干惯农活的。
“我看外头帖的告示了,我力气大,剁肉剁骨头都成,以前念过四年的小学,光是收钱找个零我也中。”
张红在这一片转悠了有些日子了,原本她是为了找负心的丈夫才来到江浙省的,可来之后,她才发现外面的世界太广阔了,如果她是李衢山,或许也不愿回那个贫瘠的乡村。
在处理完和李衢山的事后,张红想了许多。
他们那个村子的思想是很保守老旧的,即便李衢山是做错事的一方,可要是他抛弃了他们母子的事被村里人知道,等待她和孩子的只会是所有人的指指点点。
还有她娘家的大哥和嫂子,张红比任何人都知道他们的为人,有钱他们会把她当祖宗供起来,可要是没钱,估计下一刻就会把她和孩子扫地出门,不留任何情面。
张红是个母亲,还是个疼爱孩子的母亲,为母则强,为了孩子,她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来到了陌生的城市,也为了孩子,她用自己不多的见识,想要给他们撑起一片广阔的蓝天。
家乡是待不住了,张红学历不高,除了地里的活干的麻利,几乎没有拿得出手的特长,不过她发现江浙这一片开始兴起了不少私人的小工厂和一些私人的店铺,有不少小工厂在招工,给的工资比不上正规的国有场子,可比在地里种田赚的多多了。
张红算过账,在李衢山大学毕业前每个月能给她十块钱,如果她能找到一份月薪二十左右的工作,她就能把虎子和猫妞接到身边来。
租一间普通民居一个月只要五六块钱,加上孩子念书的钱,只要省一些,他们母子三也能过得下去,更重要的是远离了家乡,孩子们就不用忍受同龄人的指指点点,嘲笑他们是被亲爹抛弃的孩子。
前些天,张红去了一趟李衢山的家,当着他们家那些邻居的面借口把孙子孙女的照片给李家二老戳破了他在乡下已婚的事实,虽然现在两人分开了,可离婚有子的名头也算是在李衢山头上挂牢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天在场的人不少,以后就算还有人给李衢山介绍对象,也得掂量掂量他这情况。
出了口气的张红现在着手找起了工作,一口香卤味店给的工资比她预期的还高了十块钱,要是她能应聘成功,立马就能回乡把孩子一块接来城里了。
万金枝不认识张红,不过她看张红挺顺眼的,就想着让她先在店里试试,如果不出错,就把人留下来。
第57章 老父亲(捉虫)
凌国栋夫妻一开始在选铺子的时候,考虑到万一到时候生意太好,铺子有扩张的需求,在买铺子当初买下的就是两大间的店面,自从卤味铺到底名声传开后,除了慕名而来的顾客,也有不少周边大学里的学生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店里能卖盒饭,既能选择堂吃,又能打包带走的那种。
万金枝思索了一番,觉得这个建议还真有实施的空间。
首先店里的熟食都是现成的,改成套餐也就是多加一分饭的事,夫妻俩商量了一下就决定把当初没用上的隔壁铺面打通,重新装修摆了几张桌子。
因为是初步试营,可选择的套餐种类不多,可以选择全素套餐,也可以选择荤素搭配的套餐,价格也在七毛钱到一块五之间徘徊,不便宜,但也绝对称不上贵,加上店里吃饭不需要粮票肉票,生意也渐渐做起来了。
打包带走的以学生为主,一开始大学生比较多,后来渐渐的附近的中小学也开始有学生来店里打包盒饭了,毕竟常常吃食堂总有吃腻的一天,对于孩子家长都舍得花钱,卤味店的熟食好吃现在也算是远近闻名的了,偶尔让孩子开开荤,家长也是愿意的。
也正是如此,万金枝才想着多招了两个人手,等生意再忙一些,或者说等有开分店的打算,这人手还得再增加。
当初买铺子的时候买的是沿街的小二楼,一楼做生意,二楼原本就是主人家的卧室。
张红的情况万金枝还是在凌国栋来店里的时候才知道的,听完张红的打算后,她就把楼上最大的那间房空了出来,以后张红接了孩子过来,也住的开。
至于万多禄,等他来了再做考虑。
凌国栋买的三合院占地很大,不然当初也不会要两万块的高价,别说多住一个人了,再来几家人都绰绰有余。不过万金枝不觉得她小弟会乐意和他们一块住,在收拾房子的时候在隔壁铺子的二楼也给他收拾出来一间房,到时候就让他自己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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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
凌娇站在妹妹凌甜的教室外,今天爸爸和妈妈要去城西看房子,原本是让她和妹妹回家吃饭的,可是妹妹忽然想吃食堂了,今天两姐妹干脆就不回家,午饭在学校解决了。小弟有海爷爷和兰奶奶,怎么都饿不着。
“大姐,我叫向宝璐,以后你叫我璐璐就成了。”
看到自己的偶像向宝璐尖叫着冲了上去,别看她年纪不小,搁后世绝对是十足的追星狂,这才八十年代初,向宝璐就很有本事的搞来一个录音机,还有好几盘港城那儿流行的磁带,她那本随身携带的小本本上贴满了港星的小像,邓莉珺,许笑凤,凤菲菲……一个个都是她的女神。
当然,现在离她最近的女神就是凌娇了,谁让她既是自己同桌的大姐,还是她身边唯一一个作品上过报纸的名人呢。
作为一个空有一腔追星心,现实却无星让她追的狂热粉,向宝璐只能将一腔热忱全寄托在凌大姐身上了。
凌娇看着妹妹跳脱的同桌,有些怀疑这真是妹妹嘴里很照顾她的好朋友吗,看她这样子还没她七岁的弟弟来的稳重呢。
不过作为大姐,凌娇很稳得住,虽然她记得妹妹似乎说过,她那个同桌生日比她还大了几个月,可依旧接下了大姐这个称呼,说说笑笑的,三人一块朝食堂走去。
向宝璐爸妈都是工人,三班倒,常常顾不到她的三餐,通常情况下午饭她都是在学校解决的,至于晚饭,要么去姥姥姥爷家,要么去爷爷奶奶家,原本她有每天相约吃饭的同伴,可既然今天自己的小同桌和她的偶像要在食堂吃饭,她自然就抛下了原本的小伙伴,来当电灯泡来了。
凌娇紧张妹妹,和向宝璐谈论的最多的就是关于妹妹凌甜的事,别看妹妹年纪小,可青春的躁动可不会因为你年轻就放过你,自古早恋都是家长避之不及的大事,作为长姐,凌娇觉得自己有必要替妹妹挡掉所有不怀好意的大灰狼。
两人在前头聊得火热,凌甜这个话题的中心倒像是充话费送的了,鼓着包子脸跟在后头,跟受气的小媳妇似得。
“大姐,我等会想吃糖醋肉。”
凌甜走在后头朝大姐说了一句。
“好好好,等会儿有就给你买。”凌娇点点头,又朝边上眨着星星眼看着她的小迷妹问道:“刚刚说到甜甜的语文作文,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