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哪个年纪的男人,某方面的尊严都是不允许挑衅的。闫肃从小就混在农场的那群莽汉子堆里,荤话听得多多了,他们可不会顾忌边上还有个小男孩,因此在某些方面,闫肃算是比较早熟的。
他想了想以前大人聊得段子,坚信自己应该是能让甜甜将来既幸福又性福的男人,因此对于爸爸不真实的指控,他必须要予以反驳。
“什么跟什么啊。”
闫雷霆挠了挠头,往外走了好长一段路才意识到儿子这是在别扭他刚刚的嘲讽呢,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
“臭小子,发育够早的。”不过摸了摸下巴想想,他十六岁的时候都已经和孩他妈亲小嘴了,这么一比,还是他这个老子比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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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惜了。”
凌国栋是真心想认闫肃这个干儿子的,他们家男人都太阴,就缺一个阳气重点的。说起来凌国栋也有些纳闷,他身子骨柔弱是因为魔核的缘故,注定他强壮不起来,壮壮年纪还小,被一家人宠着,性子有些爱娇,这也是常态。
可海叔那是老教授啊,凌国栋敢用人格发誓,他好几次看到海叔翘兰花指了。
“没有干亲这层关系咱们两家难道就不能好好走动了,只要你不嫌我们父子烦,隔三差五我就带闫肃来你们家改善改善伙食。”
闫雷霆笑的豪爽,心里头心虚极了。
刚刚为了守住他未来的孙子孙女,他骗凌国栋说以前遇到过一个算命大师,是真的有本事的那一种,因为早些年打击封建迷信,那人的日子不好过,他爸曾经给路过他们闫家的大师递了一碗水,送了一个馒头,那个大师心里头感激,就提点了他们一句。
大师说他爸那个孙子,也就是闫肃那孩子不能认干亲,说是这孩子亲缘薄,干亲会占原本属于他子嗣那脉的位置,恐怕将来会绝后。
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闫家现在就闫肃这么一个男丁,闫雷霆又没有再婚给他生个弟弟妹妹的打算,难免在这方面就谨慎了些。
这种话别人不一定信,凌国栋是绝对会信的,魔武大陆的人都坚信他们体内的魔核和武魂都来自上神,凌国栋不清楚为什么来到了异世,木之女神的魔力依旧眷顾着他,可不妨碍他坚信华夏的神魔体系,对于所谓的命理玄学,他不懂,却带有崇敬的心理。
“你说的不错,我看闫肃很有大哥哥的架势,就冲他今天保护甜甜他们的那个劲儿,就是不认干亲,几个孩子也能当兄妹走动。”
凌国栋连连点头,闫雷霆在一旁呵呵呵笑着,娇娇和壮壮也就算了,另外一个,他那好儿子估计不愿意当兄妹处。只求儿子给点力,不要到时候真让他们老闫家绝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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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甜同学,我能问一下你决定报考哪个大学吗?”
校园的林荫道下,正值青春的少年少女相视而立,微风拂过,带落片片树叶,美的就和画一样。
路人甲男面带羞涩,鼓起勇气终于像自己喜欢的姑娘问出了准备了好些天的问题。
“咱们甜甜考哪个大学,你和有什么关系吗?”
说来也是缘分,这么些年初中也好,高中也罢,向宝璐和凌甜都幸运的分在一个班,有因为两人的身高差不多,每次排座位,两人也是坐在一块的,越发形影不离了。
尤其随着凌娇越发出众谣言后,作为她的脑残粉的向宝璐更是成了她忠实的眼线,把软包子凌甜护得牢牢的,借此在偶像面前邀功。
一眨眼,六年的时间过去了,凌娇高考成绩足够上华国最好的大学,不过她为了不要离家人太远,选择了江浙大学,也是江浙省最好的学府,现在马上就要成为大二的学生了。
凌甜正念高三,马上也要面临高考了。
这么些年,她的样貌没有太大差别,就是个子抽条了一些,一米六出点头,在南方小姑娘里这身高不算矮,或许是因为喜欢吃的缘故,脸上的婴儿肥就没彻底下去过,不过她五官长得好,脸颊嘟嘟的,看上去只让人觉得她可爱,而不是觉得她胖。
肌肤雪白,娇娇俏俏,在这个荷尔蒙萌动的年纪,不知招了多少青春少年的眼。
“向宝璐同学,我问的是凌甜同学,又不是你。”路人甲男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怒视向宝璐,怎么可爱的凌甜同学总喜欢和凶巴巴的向宝璐待在一块呢,一定是向宝璐逼她的。
这个时候金镛和骨龙的武侠小说正在内陆风靡,十几岁的孩子最是喜欢模仿和冲动的年纪,当下勇气豪情万丈,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即将把美丽温柔的小姐从她身边的恶嬷嬷手里抢走的人。
说起来向宝璐长得也不难看,本来就是最青春的年纪,尤其她比凌甜还大了两岁,早就发育完全了,该凸的地方凸,该瘦的地方瘦,身材高挑健美,别提让凌甜多羡慕了,就是她太崇拜凌甜的大姐凌娇了,性子上也模仿着凌娇来,可惜模仿的不像,人家那气势是两辈子堆叠起来的,她就学了个皮毛,底气不够,光让人觉得她太泼辣,并不会因此而怕她。
“这位不知名的同学,我觉得咱们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学习,至于报考什么大学,我还没想好呢。”
凌甜委婉的拒绝了一朵桃花,挽着向宝璐的手离开。
“这都是第几个了,男生是不是都喜欢你这样看上去就甜美可爱的小姑娘。”向宝璐凑到凌甜耳边问道,最后还不忘跟上一声哀叹。
“不过我觉得那几个都不好,别说闫大哥了,就连凌小弟也比不上。”
向宝璐可是看出来每天跟在甜甜后头那个木头脸的心思了,也就甜甜那个不开窍的,还当人家是哥哥。
“二姐,璐璐姐。”说曹操曹操到,凌壮背着书包从对面的初中出来,隔着马路朝凌甜和向宝璐招手。
凌壮也是初一的学生了,他的个子应该算是三姐弟里窜的最快的,尤其是这一两年,十三岁的孩子都比大姐凌娇还高了,一米七冒头了,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的,仔细想想,他们家也没有高个的基因啊。
皮肤白净俊秀的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黑西裤,清瘦修长,手指骨节分明,眉眼清俊,微笑的时候仿佛眼底有星光。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以老。”向宝璐忍不住篡改了一下古诗,每次看着凌甜的姐姐弟弟,她都忍不住感叹这一片的风水估计都跑凌家去了,一个个都那么优秀。
和凌甜待一块而,每天看着她家那个鲜嫩可口的小弟弟,她得有多坚定的道德观念,才不对这颗水灵灵的小白菜下手啊。
第71章 福利(捉虫)
“甜甜,你大姐估计再过一小时就该到站了,带的东西不少,闫肃说了等会儿会来家里接你开车一块去接你姐。”
六年的时间在万金枝的身上没什么变化,一定要找一个变化出来,估计就是她越发美艳风韵了吧。现在流行大波浪,万金枝也在凌国栋的撺掇下去卷了一个,好不容易养长的头发烫了个大卷,披散在身后,韵味十足。
凌国栋这些年迷上了打扮自己的媳妇,早些年穿点艳色的衣衫就会被人说不正经,现在风气开放了,凌国栋当然是怎么喜欢怎么来了。
万金枝对这方面的事不敏感,她的梳妆柜和衣柜几乎就是凌国栋一手操办的,哪个牌子新出了茉莉花香的脂膏,哪个牌子的口红颜色最正,凌国栋比正常女人还懂一些。
就拿万金枝今天的打扮来说吧,因为肌肤足够无暇,只抹了一些润肤的脂膏,眉毛是凌国栋早上起来帮她画的,配着她的性格微微画出了一些眉峰,看上去利落大方,脸上微微扫了点胭脂,鲜活好气色,加上出挑的大红色口红,和漂亮的复古红无袖长裙,就和画报里走出来的女演员似得,一点都看不出她已经是四十一岁的年纪了,和凌娇走在一块就跟两姐妹似得,没人会把她们当母女看。
“妈,你又和爸看电影去啊?”凌甜嬉笑着扑到亲妈的后背,撒娇着问道。
一般情况下万金枝是不会这么打扮的,她不怎么习惯穿裙子,下边空荡荡的总让她觉得万一要动手的时候不方便施展拳脚,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她才会穿上这几件她夫郎最喜欢的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