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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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转念一想,知道温明曦也是乡下来的,要在她们面前讨个好脸色,自然得送礼。

四个人也是很久没聚在一起,江红立和邱小兰是家里亲戚介绍的,婚礼酒席就在过年前摆,请所有人都去喝。

韩羡骁算了下,觉得那阵子温明曦应该不是临产就是在坐月子,最后大概只能他自己去。

另外三人自然都去,陈宝树得去给兄弟凑热闹,龚有财算着份子都出了,哪有不去吃回本的道理,自然得把媳妇儿带过去。

吃饭间,龚有财也拿起酒杯,跟众人宣布了一个消息,“我和牡丹要去工具厂上工了,就在近郊,骑车半个小时,以后不当守门员了,去搞生产搞建设。”

说得好听,但在座的人都心知肚明,在自来水厂当看门的,一个月才多少钱,就是个混日子的活儿,去工具厂干活,一个月能多出不少。

陈宝树先是祝贺,韩羡骁的意思也是让他好好干,毕竟以后要养娃养家,不能总扒着父母吸血。

江红立却是出乎意料来了句,“你不是有病?”

当初龚有财没去插队,没去当知青,就是因为家里搞了一张医院的证明,证明他“有病”,才成功留城的。

城里现在,哪有那么多活给年轻人干,去乡下插队,那才是有大作为!

显然没人料到平日里最实在的江红立会说出这话来,一时间桌子上静默了两秒。

不过正是因为江红立平日里过于实在,龚有财也没想到他是故意的,以为他是口直心快,说话不过脑子,“我这叫水往高处走,去工具厂穿工作服,把自来水厂的工作留给年纪大的,年轻嘛,总得干干活,为四个现代化做贡献。”

江红立喝了口小酒,其实他就是故意的。

他只是实在,却不是傻,苏牡丹看邱小兰什么眼神,对她什么态度,他看得明白清楚。

没指望铁公鸡送礼,但赤裸裸的瞧不起,让江红立为自家媳妇儿难受。

也是小兰人单纯,没看出来,不然闹得太难堪,江红立真是掀桌的心都有了。

一个门卫,当自己多大根葱呢,不都是海军家属院走出来的吗,占着自己爹娘在后勤部是个小领导,真把自己当棵菜了。

要说骁子这种家世,却比谁都实在,一点不摆谱,也不知道他在自豪个什么劲。

把辣辣的白酒咽下喉咙,江红立又说,“你要去的工具厂,活可不好干,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整个车间都是粉尘,还要戴劳保眼镜,捂得严严实实的。”

江红立和龚有财碰了杯,“工具抛光分工序,上头手快,你也得手快,不然得窝工。哥,你记得捂严实点,那生产环境,对身体不好,别病得更深了。”

这下谁都听得出江红立是故意在顶龚有财了,龚有财脸上有点好看。

陈宝树见状,赶紧开始打马哈哈,“大家都是这么干的活儿,红立也是关心有财,到时候记得走好工序,有财才多大,年轻人,能做好的。”

龚有财说:“工具厂也是铁饭碗,工资也比水厂多,我就准备在那里干一辈子了。”

听到这话,又知道龚有财是什么品性的人,不想工作只想偷懒,温明曦不由就想劝两句,“以后也不一定,水厂是永远都缺不得的,工具厂现在瞧着好,以后发展起来了,还得看效益,稳定不如水厂。”

韩羡骁差点被自家媳妇儿的话给呛着,她倒是有想法,就是没眼力见。

不过龚有财惧着韩羡骁,心里纵有不满,觉得这个嫂子乱说话,也不敢说什么,骁子揍人,是很疼的。

陈宝树却听进去了,回去的路上,还在跟韩羡骁说,“嫂子真有见识,不愧是读书人。”

说着说着,又说,“我以后要是也能找到个这样的媳妇儿,我就心满意足了。”

韩羡骁闻言,腰板都直了,只不过面上不显,跟陈宝树说,“有缘分,总能找到的。”

今天是星期天,也是和祝招君约好来家里的日子。

所以韩羡骁和温明曦没逗留太久,便回了家等着迎客。

祝招君和林天平没有住在学校的领导家属宿舍,他们俩都是金城人,祝招君家里条件也好,在学校附近就有房子。

刚回家没半个小时,祝招君就和林天平一起来了。

林天平拎着一袋小衣服,祝招君走在前面。

温明曦连门都没关,两人认着门牌号过来,但祝招君还是讲究的,站在门口“扣扣扣”敲了门,这才走进来。

祝招君眼尖,看见门边墙角的牛奶瓶,“你们家还订牛奶的,很讲究啊。”

温明曦捧着肚子过来迎她,“是羡骁订的。”

“这一看就是只给你喝的吧,只有一瓶。”

温明曦点头说是,祝招君没意思要坐,好奇地在屋子里参观。

听见温明曦的话,回头看了林天平一眼,“你看看你学生,给媳妇儿订牛奶呢,咱们家。”

又看向温明曦,“我们家也订牛奶,不过只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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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孩子喝。”

林天平摸摸鼻子,“比这些干什么,你想喝咱回去就去订。”

祝招君看都不看他,对着温明曦说:“你瞧瞧,还要我申请的。”

温明曦笑眯眯地说,“林主任一定没少问你,是你要留给孩子吃的吧。”

“真会说话,你媳妇儿。”林天平跟在后面,对着韩羡骁说。

走到床边,祝招君又一眼看到被温明曦放在桌子底下的画,“这是你们俩的画像吗?我能拿起来看一看吗?”

见温明曦点头,祝招君蹲下去把画像拿起来,“画的真好,彩色的就是比黑白照有看头哦,是你画的吗?”

祝招君看向温明曦,这话其实也是尝试着问,一方面,经过这些天和温明曦的相处,觉得她做得出这种事情,另一方面,又知道他们之前去照相馆拍过结婚照,说不定是照相馆的人画的。

温明曦点点头,“照片是黑白的,总感觉以后回看,看不出拍照时的心境,我就闲来无事把照片画下来了,趁着还记得。”

画像中,两人对着镜头微笑,都穿着绿军装,温明曦扎着两条辫子,韩羡骁那阵子刚剃了头,整个人分外利索,背后墙上,是一个大“囍”字,而原本白色的墙,被温明曦处理成粉调。

“瞧着就让人喜欢。”祝招君说。

勉强算是领导家属,祝招君没来过学校的家属宿舍,但是宿舍嘛,总归不会太大。

家属宿舍的条件其实算不错,但对于家庭来说,也是小了,但这么小的空间,却被温明曦安排得像模像样的。

这幅画指定准备挂到墙上,阳台上还种着花,椅子上也铺着花边垫子……祝招君吃惊之余,有些佩服。

想想她条件比她好不少,但却没有她这么热爱生活,对!就是热爱生活,祝招君可算看明白了,自己近来喜欢和她打交道,就是觉得她身上有旺盛的生命力。

人走后,温明曦便把小衣服拿到卫生间去洗,等洗完晾干叠起来,到时候要用就能直接拿了。

韩羡骁把人送到楼下,回来时看见她在卫生间里忙活,赶紧把人给撵出来。

“我来洗,你出去出去。”

“你洗?”

“对,以后衣服都我洗,你这个肚子,洗什么衣服。”

“真的?”

“洗衣服还能假。”

温明曦半信半疑地出来,因为卫生间小,放了盆怕水溅到外头,得把门关上。

温明曦走到阳台看天色,想了想,又往回走。

打开门一看,果然,是用脚踩的。

温明曦叉着腰看他,无语了。

韩羡骁一脸有什么问题的表情,还在笑,“我洗了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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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的冬天, 说来就来。

刚过了十月,温度就跟倒挂的水桶似的,哗啦啦往下掉。

树叶已经枯黄, 天空中刮起风, 把路边的枯叶扫得时而凌乱, 时而工整,时而凌空。

寒风钻过窗户缝隙进屋,怕冷的人已经穿上冬装,街上不乏裹着薄棉服,蹬着笨重的大头鞋的行人。

从降温第一天的早晨, 冷冷的空气钻进鼻子里,韩羡骁就翻箱倒柜地,把温明曦的冬衣掏出来给她穿。

不过神奇的是,本来是往常怕冷怕得不得了的人, 今年的温明曦却意外的不怕冷,手脚浑身都是暖烘烘的, 也不会像往常一样, 半夜脚冷得睡不着。

她说不穿, 怕热, 韩羡骁还不信, 过去摸摸她的手, 又拉起她的脚握在手里, 还真是跟小火炭似的。

也是因为没怕冷,身体暖和,怀孕后才会一直气血这么好, 白里透着红。

温明曦一脸你别不信, 很骄傲, “比你还热吧,我就说肚里这个宝宝,是疼妈的。”

疼妈?韩羡骁挑眉一笑,想说你忘了他之前是怎么折腾你的?

孕妇健忘,先前折腾得她干呕酸疼浑身不得劲,这会儿却又是捧着肚子喊宝宝了。

不过看她摸着肚子一脸满足的孩子气模样,摸摸鼻子,没舍得反驳她。

行吧,疼妈就疼妈。

温明曦现在的肚子已经涨得像个大气球,有重量的气球。

坐在床上的时候,她喜欢一只手撑在身体一侧,分担身体的重量,另一只手摸着肚子,自娱自乐和肚子里的孩子说话。

每天晚上都要说好一会儿,把白天的琐事都细碎地说一遍,有时候还爱念家里写的信给孩子听。

每当这个时候,韩羡骁就总觉得自己是多余的,自从有了孩子,温明曦空闲的时间都用来和孩子说话了,把他晾在一边。

温名生和陆英子十分关心这个外孙,可惜都不在身边,只能让儿媳妇张清霞写信,事无巨细都要写给温明曦听。

温明雪也是,毕竟作为姐妹里唯一生过娃的人,温明雪有一堆经验,她说倒是很想来给温明曦坐月子,但孩子离不开,温明曦这里也没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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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明雪的信是和家里的一起寄的,所以每次收信,都有厚厚一叠。

而温明心在厂里,是自己跟温明曦通信的,她说林家知道温明曦有了孩子,也希望她和保实早点要个孩子。

但温明心在信里说了,厂里刚刚给她提了干,她暂时还不想要孩子,最近正在跟林保实商量。

温明曦心里谢天谢地的,恳求温明心千万别怀上孩子。

也不知怎的,肚子里的孩子像是有回应似的,在肚皮上踢了个一脚,活泼得很。

“是吧宝宝,妈妈说得没错吧,再踢一次。”

然后韩羡骁便看着肚皮上又浮起一块,宝宝又在肚子里游泳了。

温明曦开心地笑了,抬头得意地看向韩羡骁,“看到没,孩子跟我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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