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宛边蹬自行车边给自己打气,女主妈都被自己干趴下了,还怕他一个男主?这回是不知道,下回自己能避开就避开,不行的话就当这人不存在。
反正是女主家先找事的,不赖自己。男主要是想为女主报仇,也得看看他有没有那个本事。
许向国也少有的有点郁闷,看样子,对方是认出自己了。
不应该啊,他之前顶着这张脸回洪山大队都没几个人能认出来。
自从答应了孙大炮之后,老爷子生活也好过了不少。出于安全考虑,孙大炮没有让人直接假扮他,而是安排了几个人扮做知青下乡到洪山大队。
知青人多了住不开,下来的几个人索性在离老爷子不远的地方也盖了几件草屋过渡用,勤等着农忙过去再让队里加盖知青点。
有人日夜守着,自己也能时常回去看,这样一来,许向国也放心不少。
孙大炮还跟他许诺,再过上些时候,就把老爷子换个大队待,他有个关系好的,转业之后当了大队长,到时候把老爷子送去,就不用再每天劳动了,方方面面都会安排妥当。
许向国最近也在熟悉报社的工作,他打的旗号是自己喜欢报社的工作才来的,自然事事都要图点表现,也被吴元看在了眼里。
本来觉得这个报社看着就是个倒闭样子,自己装一装就罢了,谁知道自己才来没多久就碰上了俩副主任斗法,斗赢的这个显然是要撸袖子大干一场,在一堆老油子里把还算勤奋的自己挑了出来。
许向国现在联系吴元说的话,想明白是乐宛给吴主任指的一条明路。
好是好,就是把自己给坑里头了。
到现在,许向国也不得不疑惑。
乐宛太奇怪了,说是善良,又带着些世故。说世故,又有点不符合现实的天真。能耐的确大,看外表却看不出来。整个人矛盾又神秘。
一路上,除了蒋曼曼还有功夫说几句话,乐宛和许向国都各怀心思。吴元则是累的半死,光蹬自行车就去了半条命。
这个开办厂子的公社叫顺风公社,依着个小山坡。
公社从去年就开始养猪,养出来的猪卖掉一部分,剩下的都进了这个下乡的知青郑敏敏牵头建的食品加工厂。说是厂,实际上就是个作坊。做的都是熏肉,包装好销到外面去。
也许是她有什么独门的秘方,做出来的熏肉风味独特,能吃上三五个月都不会坏。
吴元偶然吃到之后就很难忘这个味道,再加上乐宛的启发,索性就去调查了一番这个肉的来源。顺理成章找到了第一个选题。
几个人到了就先去找公社,公社书记还吃了一惊,没听说有记者要来采访啊?但看对方挎着相机又拿了工作证,一时也慌了手脚。
“同志,我们今年的工作没出什么大问题啊!就算有些小错误,也不至于就惊动你们了吧。”
吴元赶紧解释:“不是的,我们这次来,是想采访一下你们这儿的食品加工厂厂长郑敏敏。”
对方松了口气:“郑敏敏啊?没问题没问题,你们早说嘛,她这时候应该在厂里呢,我带你们去瞧瞧。”
公社书记姓闫,知道乐宛一行人不是来找事的,神色就更加和煦。边走边跟他们介绍。
“郑敏敏可是个好同志啊,她为社员们考虑,建起了这么一个小厂子。咱们去年还是第一年,养的猪出栏之后就开了单。熏肉卖到梧市去了,可了不得……”
乐宛认真听着,间或跟蒋曼曼交流两句,直接忽略了旁边的陈栋。
等到了加工厂,外头看上去就是一个简单的小院,门口挂着牌子,写着是公社所办的厂子。
进去之后,乐宛就更赞叹。里里外外进出的工人都是穿着干净衣服,脸上还围着白布条,头上带着白帽子。
闫书记赶紧介绍:“这也是郑同志的要求,说是做吃食,首要就是干净。做的不干净,人家吃出来什么东西就把整个公社的名声给坏了。”
蒋曼曼赶紧拿出来自己的小本本记上,吴元说了,这次让她跟陈栋一起出稿,一个写一个拍。
往里头去,就是三间工作间,人也不多。
闫书记让人去叫郑敏敏,自己挖空脑子介绍:“还有人在山脚那头的猪圈忙着呢,去年生意好,今年就想多做点,所以就多养了点猪。等到入了秋就能做起来了。”
这时候,郑敏敏抱着孩子就过来了。
闫书记赶紧给两边介绍。
“来来来,郑同志,这是咱们梧市早报的记者同志,说是来采访你的。”
“这就是郑敏敏同志,你们有啥还是问她,她知道的比较清楚。”
郑敏敏还有些懵,抱着女儿站在一边。
她女儿看着瘦瘦小小,脸颊却是圆圆的。看见人也不认生,咧出一个笑脸对着乐宛。
乐宛一个没忍住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糖塞给她,自从开始带娃,她就跟个拍花子的一样,兜里一掏就是糖。
郑敏敏看着女儿美滋滋的踅摸着嘴里的糖,脸上的笑涡都深了,她有些紧绷的情绪也放下来不少。
她年龄不大,看上去左不过二十出点头,皮肤有点黑,五官秀丽。
“你们好,我是郑敏敏。”
吴元赶紧挨个介绍,说想了解了解厂子的情况。
“厂子是去年办的,因为不能以个人名义来,所以是公社出面牵头的。”
“一般旺季就是过了秋天,一直到春上。农忙时候就不行,没人卖猪。”
“现在是在做准备,有些材料需要先买,而且也要联系一些厂子和供销社商店,等出了样品拿过去让人家尝尝。”
“是我家里的老方子,改良了一点,梧市这里好像没有吃熏肉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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