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与牛顿同一个大学的高富帅校友。
往复杂里说其实也挺简单的,金发碧眼的兰瑟出生于一个大贵族家庭,俊秀不凡又天资聪颖,温文尔雅且学识过人,曾是整个伦敦所有名媛淑女嫁人的终极目标。
而就是这样一位王子似的人物,却对牛顿这个因为辍过学而要比所有人都大上几岁,来自偏僻乡下不得不寄宿在别人家的穷小子另眼相待。打从第一次见面,互相介绍了名字之后,兰瑟就对牛顿很热情,甚至可以说是热切的不那么正常,令牛顿惶恐不安了很久,经过很长时间他才确定了对方真的没有恶意,只是想和他交个朋友。
两个年轻人一起上学,一起下学,一起研究牛顿最感兴趣的科学实验,一起学习神秘的天朝文化,兰瑟处处体谅,面面照顾,无条件的信任着牛顿,只要是牛顿提出的他就绝对不会反对。面对这样一个无微不至的完美人物,一无所有又严重缺爱的牛顿不陷进去才怪呢。
然后他们就在暧昧中度过了四年大学时光,牛顿和兰瑟都正式获得了学位,本来牛顿是打算留校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的,但剑桥大学却因为伦敦大瘟疫而不得不关闭了。
兰瑟对牛顿发出邀请,请牛顿留在伦敦在他家里继续完成牛顿的数学研究,牛顿欣然应允。
于是此后的四年,牛顿就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在兰瑟的私宅里,专心致志的研究起了微积分和万有引力。那是他一生中最完美的日子,最好的朋友和恩人住在隔壁,而最爱的人就在右手边,他能够心无旁骛去做他最想做的研究,还有什么会比这更幸福的吗?
就在一切你好我好大家好,郎有情来妾有意的关键时刻,一盆狗血终于姗姗来迟。
“兰瑟失踪了?”胤祚几乎是下意识的开口道。
“是的,1669年,我永远都忘不了的日子,那一年是那位有名的穆图夫人来到伦敦的第二年,也是艾萨克得到卢克斯教授席位的幸运年。”凯瑟琳缓缓回忆。
……
金发碧眼的英俊青年身着一身圣洁的白袍,正在与另外一个埋首在案的邋遢青年道别:“抱歉,艾,我必须要离开一下,这是我不能逃避的使命,我能否回来本来是在五五之数的,但你马上就要获得卢克斯教授席位这份荣誉,我绝对不要错过你人生中辉煌的开始,所以相信我,哪怕是死,我也会赶回来看到你获奖再死。”
“你烦不烦啊,要走就快点走,别打扰我。”彼时牛顿的人生中只有科学研究,他好像哪怕是一秒钟都懒得分心给外物,脾气糟糕极了。
“抱歉,打扰你了,我这就走,但在走之前我还是想跟你说,要记得按时吃饭,每天必须保证八小时的睡眠质量,要适量运动,以及在出门与接待外客的时候记得打扮得体,你是最好的,我不想他们讥讽你。不许偷懒,我会拜托凯瑟琳来监督你的。”
“知道了,知道了。”牛顿更加不耐烦了。
“我……只是舍不得你。”
“那就不要走!”牛顿终于说出了他的真实想法。
“不行啊,我要去挣钱,要努力爬到更高的位置上去,这样才能保证你无忧无虑的生活,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回来之后,能,能,我还是回来再跟你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