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如今这小小的庄子上,不过二十余人,竟然有这般令人满意的。
宁宁到底用的是何种法子?
四爷挥手,便有人将最后头的小贵子提到人前,他看着这个不起眼的小太监,吩咐道,“去,如同平日一般”。
小贵子面上恭敬应是,心中却难掩激动,走路深一脚浅一脚的,甚至将直路走出了蜿蜒曲折的感觉。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按照时刻表,今日应当是操练,需得从这里一路跑到山脚下。
“照例,今日第一个跑到终点的队伍,额外赏赐一刀五花肉”,小贵子清了清喉咙,正色道,“至于落在最后的那个人,早膳减半”。
众人闻言,都拿不服气的眼神去瞅成娃子,足足三日,都是成娃子带的队得了这个赏赐。
一刀肉虽然不是多么贵重的赏赐,但对庄稼人来说已经不少,兑上些素菜足以一家人美美的吃上一顿。
但除了吃之外,还有个顶顶重要的作用———提着这刀肉经过众人回家的必经之路。
这肉是拿红纸包着的,通红通红的,格外惹人眼,到现在,甚至有人还专门等在路旁,就是为了看头名的人经过。
也就是说———这带回家的就不仅仅是一刀肉,更是彰显了拿肉之人的能力,主子的看重,家里人的体面。
众人摩拳擦掌,这几日成娃子几乎成为全庄子上最厉害的后生,他娘跟他妗子走到哪里,头都抬得高高的,他舅舅还端着肉菜专门在人最多的地方吃饭。
这种露脸的事儿,绝不能叫他那一队独占,总得给旁人些机会才是。
一群人如同牛犊一般冲出去,个个都是咬着牙,仿佛没有比那刀肉更重要的东西。
小贵子也将袍子系在腰间,陪着众人跑在中间,片刻后,他又折返回来,“主子爷,要不给您牵匹马?”
他们跑起来甚是不雅,想来,主子爷应当是不会陪着他们一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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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清宁正趴在床上,徐嬷嬷的手艺当真是越来越好了,力道适中不说,手掌还格外热,酸疼的腰背被热烫的手掌抚过,简直比泡温泉还要舒服。
除了,屋子里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子马燥味儿。
难不成,甯楚格一大早就去骑马了?
“甯楚格又跟着去拉练了?”耿清宁一面闭着眼享受这片刻的悠闲时光,一面闲聊家常,“今日可是丁小队头名?”
“丁小队?”熟悉低沉的男声从耳边传来,带来阵阵痒意,“是那个黑乎乎的人领头的吗?”
耿清宁一惊,侧头一看,正是四爷在给她按摩,她捂住胸口,“你、你怎么还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