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凤还想怎样,有人说警察来了。人们闪开一条缝,其中一个警察说:“是谁报的警?”
我赶紧走过去,说是我。警察问了半天才明白,他指着小凤说:“有什么事到派出所去说,人家的婚礼你闹什么闹?”
小凤一见警察有点害怕,看警察说话和蔼可亲,就又开始发彪,我不忍卒听,警察也有些束手无策。小凤变得歇斯底里起来,我看着她被带走的身影,想起也就是三年前的她,还是山泉里的水,山野中的风,如今贪婪又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依不饶死缠烂打。不是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吗?怎么到了金钱这里,这话就变了味呢?
就是在这样喧闹场合里,我的思绪有些飘忽,我的心里总是保留在我最初见到她时的懵懂时期久远却美好的情愫里。如果她沉溺于曾经的美好,她的生活是否富足安定?可她偏偏不,我想她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已经如同沙漏一般,进入了倒计时的时间里,还有多少美好值得她如此挥霍?正如她一再强调的那样,我是不是帮凶呢?
为了配合小凤的调查,苏丽雅与老周也一同去了派出所,我相信他们之间能解释清楚。
据后来苏丽雅给我讲,小凤在路上就大吵大闹的,还一个劲地要求老周说句公道话。老周除了躲避她,一言不发。后来苏丽雅曾跟我说过,她说男人就这德行,有了事就知道猫到幕后,两头都不想得罪。
到了派出所依然如此。正当警察要做深入调查的时候,苏丽雅说:“小凤,你别闹了,我决定起诉你,你有什么委屈,或者觉得我确实还欠你钱,我们法庭见。”
警察听她这么说,立刻松了一口气,对还在‘表演’的小凤说:“你从现在开始老老实实的,你不是说她还欠你十五万元吗?你不要再骚扰她,不然我们对你不客气,你也可以以起诉的方式对待她,但别再无理取闹了,我们这里不是你表演的舞台。”
小凤站起来说:“告就告,她就是欠我的钱,我早就打听好了,市面上就是四十万。”
苏丽雅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的疾言厉色,她平静地说:“我们可以相互起诉,我告你敲诈,你告我什么都行,我们法庭见,我这就回去准备诉状。”
警察把苏丽雅送走,又关了小凤半个小时,才把她放掉。
一周之后,一张诉状就落到了小凤的手里,那时候她已经不在她自己开的中介所里。左右邻居证明她确实犯了事。她的中介在介绍楼房的时候,打了折扣在里面,让人家给告了,她也就大伤了元气。在邻居的指点下,送达人员在一个破旧的小平房里见到了邋里邋遢的小凤,还有两个同样灰头土脸的女娃……
小凤消失了,在起诉书到达的第三天之后,人们再也没见过这个刚刚二十一、二岁的,有着青春美好年华的女孩儿。有人说她跑了,跟一个卖大米的,也有人说她回了老家,跟男人种地去了,还有人说她竟然把自己的女儿给卖了……没人真正关心她的死活,而苏丽雅本就不想打官司,听说她跑了,觉得也是去了一块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