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上镇闹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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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兰有些惊讶于蒋振南竟然会把自已的问题抛给她。

这可是他自已的脸,他自已的面子,他怎么会把问题抛给她呢?

林月兰有些不懂。

不过,林月兰很是认真的答道,“南大哥,男人身上有疤痕,那才是真正男人的表现。更何况你是一个将军,是天下人眼中的英雄,也是天下人眼里的战神,别说只是脸上有一条疤痕,就是把整张脸给毁了,在别人眼里真的丑陋不堪,那又如何,只要你问心无愧,只要你还是将军,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任何人都要敬着你,而无权对你的容貌的鄙视。”

说到这,林月兰停顿一下,再次抚摸着蒋振南脸上的这道疤痕,带着心酸和心疼的道,“当初,你一定很疼吧?”

蒋振南心头猛然一阵酸涩和,心中油然产生一种感动。

从他这道疤痕起,所有人眼里就是只有丑陋不堪,有凶神恶煞的模样,脸上露出惊恐害怕的的表情,眼底而是露出鄙视和轻蔑,却没有一个人关心过他。

林月兰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看到他的面容之后,不仅没有害怕和惊恐,反而是在她的眼里看到了心疼,看到了她为他抱不屈。

蒋振南突然有些庆幸,自已脸上有了这道疤痕了。

因为这道疤痕,让他见证了一个个的心,有黑心,恶心,也有真心。

这样的真心,也让他值得一生真心去对待。

真心换真心,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人世界最难得的真心之情。

林月兰没有发觉蒋振南脸上表情的恍惚,她继续有些为他抱不平的说道,“疼过之后,留下的痕迹,却成了天下所有人伤害你的利器。这疤痕虽说是英雄的象征,但是,我更不愿意,让它成为人人伤害你的利器!”

意思很简单:就是想让蒋振南袪除这道疤痕。

蒋振南听罢,瞳孔猛然一缩,揭开面具之后的神情突然变得分外的激动和感激,他不油然的伸出本是抓着面具两只手,紧紧抓着林月兰,带着些失措激动的说道,“月儿姑娘,谢谢你!”

林月兰看着蒋振南,露出真心的笑容,说道,“南大哥,谢什么。我们现在不是已经成为朋友了嘛。所有人都说,要为朋友两肋插刀,上刀山下火海,而却我只是为朋友袪个疤痕而已嘛。咝……”

林月兰“咝”的一声,蒋振南猛然觉到,他竟然抓着林月兰的手。

他一个大男人,竟然去抓了一个姑娘的手。

这又让他瞬间惊慌失措起来,立刻又惶恐不安迅速放开林月兰的手。

他觉得他自已真是太唐突了。

一个女孩子的手,是他一个大男人能随便抓的吗?

万一被别人看见,那姑娘的清誉和名节,不是被他给毁了吗?

他这是真的感激她,还是害她啊?

他立刻对着林月兰很是懊悔和愧疚的说道,“对……对不起,月儿姑娘,我……我不应该抓着你的手?抓疼你了吗?”

说完,他又立刻想给自已一个巴掌,他这张嘴真是越来越不会说话。

这话如果被人突然听去了,没事也会变成有事了。

因为这可是赤裸裸的证据啊。

蒋振南在懊恼,林月兰却觉得好笑。

她当然知道蒋振南在顾忌什么。

在这男女授受不清,发乎情,止乎礼的古代,别说紧紧抓了手,就是轻轻碰了一下,就会演变成清誉被毁,

清白就变成了不洁水性杨花的女子,轻者嫁与毁她清白的男人,重则则直接浸猪笼。

不过,她林月兰可不是正统的古代女子,她可不奉行那一套。

你那些与男人谈天说地,拼酒吃饭之类的,她可不会压制自已。

当然了,她也有自己的底线,可不能让自已成为随随便便的女子。

林月兰笑着摆手道,“南大哥,没事。我们不是朋友吗?朋友之间,有必要和计较的这么多吗?”

呃,林月兰也简直想咬掉自已的舌头。

这是什么话啊?这话不是明显有着暗示性啊,朋友之间,就可以牵手之类的啊?

不过,好在,蒋振南没有反过来,或者带着些油腔滑调的那种男人,不然,他一定会说一句,“那我们以后就可以牵手了吗?因为朋友嘛。”

蒋振南带回面具,然后在皎洁的银色月光之后,一大一小的影子,往着家的方向而去。

当蒋振南和林月兰一起回到家时,郭兵小三小六和小十二啧啧了两声,然后是一幕已经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一般。

天知道,实际上,他们也才只是两次见过他们冷漠的头儿,和这个掉进钱眼里的林姑娘走在一快。

这第二次就包括现在。

林月兰看了一眼院子里摆放的一些枯草,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很快也放开了。

今天晚上,他们也就只能将就一下,明天得去镇上一趟。

林月兰看了五个男人一眼,然后,就看到靠在最里边的小十二,指着他道,“你,明天早上跟我上镇去。其他人,给我上山打猎去。”

“月儿姑娘,我去吧。”蒋振南对于小十二陪着林月兰上镇心里有些不舒服。所以,嘴就比心里快了一步。

林月兰直接决绝道,“不行!”

蒋振南是绝不能上镇上去,谁让他太扎眼了。

宁安镇对于京城人士来说,只是一个旮旯角落毫不起眼,很是贫困的一个小镇,但是,她却一点不敢小看古代人的八卦能力。

万一蒋振南这样一个人高马大,穿着银色盔甲,带着银色面具的人,太过让人印象深刻了,最最主要的是,他这个形象很是附和传言中的战神形象,十分附和,很难不让他人想到这人是传言中的战神,龙宴国的镇国大将军。

这样的风声传出去,那么京城那边也肯定会很快接到这样的消息。

因此,林月兰则是很明确的拒绝蒋振南。

蒋振南有些小委屈的看向林月兰,只是林月兰不看她,就只能狠狠的瞪了一眼小十二了。

只是小十二也很委屈好不好。

他宁愿跟着其他上山打猎去,也不愿意跟一个姑娘上镇去啊。

但是,他知道他没有拒绝的权利。

第二天,林月兰就带着小十二去镇上去了。

林月兰这两个月,也只是去了一次镇上,那是因为要补齐家里的一些生活用具。

这么说来,林月兰从穿过来,实际上,总共就去了两次镇上,一次卖老虎,一次是采买一些生活用具。

这一次,是第三次。

只是让小十二分外疑惑的是,从林姑娘家到村口,陆续遇见的村民,看到他们仿佛遇见了鬼一样,分外惊恐的让自已躲得远远的。

小十二摸了摸自已的后脑闪,很是不解和疑惑的问道,“林姑娘,我有这么可怕吗?为何那些人看到我就躲得远远的呢?”

小十二虽说才十四五岁,但当兵的人,尤其是做镇国将军属下的人,身体一般比较壮实,有一米七八的样子,而且小十二看起来是憨厚,但长相同样有些粗狂,所以,对于一般人来,像小十二这样的人,还真有点不好惹。

既然不好惹,那就躲开不是。

当然,这是小十二现在自已的想法。

他真还没有想过原因其实是在林月兰身上。

但是,接下来,他就看到林月兰的嘴角浮现一抹讽刺的笑容,声音有些冰冷的说道,“他们不是在害怕你,而是在躲我而已。”

这样的情形,从把李翠花四人扔到大拗山之后,就成了这样。

那些人,一见到她,就你躲瘟疫一样,立即惊吓的跑得远远的。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她的耳根清静,不会动不动就有些麻烦上门来。

小十二对于林月兰的话外分的不明白,不过,不明白就不明白,林姑娘不愿意说,他也不会过多问。

只是,他隐隐感觉到,这事或许是与那个里正提到的三年前之事有关。

小十二摸了摸头,继续跟在林月兰后面走。

到了村口,林大卫刚好提着一些猎物,带着他十四岁的儿子林家唯,从另一边过来。

“兰丫头,你今天也去镇上吗?”林大卫一看到林月兰,就开始大声说话。

林月兰冰冷的表情在看到林大卫时,有些缓和,她点头道,“是的,卫伯伯。”

随即对着跟在身后林家唯喊道,“家唯哥哥!”

林家唯是个同样是个憨厚的小伙子,虽没有比小十二强壮,但长相却也随了林大卫,脸黑,而且同样有些粗狂。

他对着林月兰笑着打招呼道,“兰妹妹,你也去镇上,我们一起,有个伴。”

说着,他很是好奇的看了一眼,跟在林月兰后面的男人。

怎么会有一个陌生男人跟着林月兰呢?要知道林月兰这个姑娘,因为有克星这个名声在内,在村里可是没有人愿意接近林月兰的。

林大卫当然也注意到了后面的小十二。

他笑着道,“兰丫头,这位小伙子是?”

不认识的,那肯定不是本村的。

不过,他也听说了,昨天傍晚,这丫头可是带了五个人高马大的陌生男人进村。

之后,里正直接找上门,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通知大家,他认可了这些人暂时呆在林家村,至于原因,他没有说。

只是说,这五个人绝对不会做危害林家村或许伤害村民的事发生。

林大卫是相信里正的。

林月兰应道,“大卫伯伯,他是我从大拗山救下来的其中一个孩子,现在无家可归,被我收留!”

林大卫好笑的道,“你这丫头,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还叫别人孩子呢?”

之后,林大卫也不再过问林月兰和那五个陌男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他相信,从阎王殿回来的人,会有自已的分寸的。

一行人,也算是说说笑笑的来到镇上吧。

尤其是小十二和林家唯因为是年龄相仿,个性相仿,很快两人就成了朋友。

来到了镇上,林月兰和林大卫就分开走了。

林大卫是去酒楼,而林月兰则是去布料铺。

林月兰这两个月虽说只来过两次镇上,但是第一次一个孩子扛着大老虎上镇之事,让人过于印象深刻,所以,很多人记住了这个孩子。

对这个孩子,很多人既好奇又有些疑惑不解。

因而,在在林月兰第二次上镇时,不管林月兰是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有些人很是热情的上前给她打一声招呼,叫着一声道,“扛虎小姑娘,你上镇了?这次我怎么空着手上镇来了?”

这些陌生人都给了她笑脸,林月兰也就冷冰着脸只是点头应了一下而已。

因为,她知道,这些人也只是暂时给她笑脸而已。

只是,这第三次……

小十二看着这一群那一伙,对着他们指指点点的人群,而且有些人,与林家村的村民动作如出一辙,这就让他更加的不解了。

他再次摸了摸后脑闪,眼底全部是疑惑的道,“林姑娘,难道我长得就真的这么吓人吗?为何他们看我的眼神都很是不对劲啊?”

那不是看你的眼神,看是看我看好神。

林月兰冷笑着道,“小十二,你仔细听听,他们说了些什么?”

反正,她是克星之事,也是瞒不过,也根本就不需要瞒着。

她还是那句话,只要这些那些人不惹到她的面前,对于那些闲言蜚语的,她根本就不放心上。

小十二既然能这么小的年纪就被蒋振南选中作为属下,除了体格,更重要方面,就是身手肯定不能低,不然,敌人杀过来了,怎么去保护蒋振南。

说白了,他们实际上就是蒋振南的近身护卫。

小十二施展了一些内力,然后,耳朵动了动。

片刻间,那些杂言碎语就传到了他的耳中。

一个站在卖菜摊边的两个中年胖胖妇人,指着林月兰的方向说道,“听说,上次那个扛着老虎来卖的孩子,是林家村的克星扫把星,只要谁接近了,就会倒霉出事。”

“这事,我也听说。听说,是一个道士一口断言她是克夫克亲的扫把星。”

“啧啧,你说这个孩子,以后谁敢娶啊?”

接着,一个酒楼门口站着的两个年轻看着十五六岁的男人,身着些着褴褛,对着林月兰的方向说道,“哥哥,那个不是上次来卖老虎的孩子吗?上次她一只老虎听说散卖都卖到了三百八十两,这么多钱,一辈子就可以不愁吃穿了。”

谁知,他话音一落下,就被年纪微微大的男人,拍了一下脑袋,厉声的说道,“你现在竟然还想打着那个主意,你是不是不要命了?我跟你说,林家村的人,都说她是一个克夫克亲命的人,谁娶了她,就得死,而且还会连累家族的人,都有可能死。所以,你最好,把她娶回家,就拥有三百八十两的主意,给我从脑袋上抛开。你想死,我还不想死呢。”

兄弟两都是个穷人,而且都还是年纪不大,正是可以娶妻的年龄。

只是,因为太穷,村里和附近的村里的姑娘都没有人愿意嫁给他们,因此,在上次看到林月兰提着一只老虎来卖,还卖到三百八十多两银子时,他们的眼前一亮,对视一眼,立马就有了主意,那就是与这个孩子套近乎,然后娶了她。

但是,他们不曾料到,这个孩子一眨眼就不见了。

他们后来一直在镇上晃悠,就是想要一次机会见到她,好实施他们的计划。

可这一晃悠,竟然就晃悠出,这人竟然是林家村里出名的克夫克亲命。

他们立马打了退堂鼓。

即使在有钱,也要有命花才行啊。

被训的弟弟,立马打了一个机灵,摇了摇头,“不会,不会,我绝对没有这样的想法了。”

“哼,这就对了。”那个哥哥很是不屑的说道,“就算我们再苦再穷,也不可能娶个克星扫星进家门来祸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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