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第一次见到路易斯安娜是在迪奥的高定秀上。
她那时候还是个小女孩儿,胸乳只鼓出一点,却穿了一条金色的吊带长裙,开叉到大腿,每走一步都露出大片雪白肌肤。低垂的宽帽遮住她半张面容,只露出一张红唇。
她带着长长的白色手套,扶着楼梯慢慢走下来,帽沿被抬起,她露出桀骜而睥睨的眼神,好像古希腊的神祗,诱惑、神秘而危险。
她漫不经心的眼神扫过,他的呼吸停了好几秒。
秀结束以后,他在人群中看见她,她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搂在怀里,他轻轻捏了一下她的屁股。
Lee通常对性不是很感兴趣。他是一个古怪的、天才的设计师。
但那一晚,Lee发现美是霸道的,那个女孩击中了他的灵感和每一个夜晚。
后来,他知道了那个女孩儿的身份,还有那个年轻的亿万富翁。他们从非洲回来以后,女孩儿安娜变成了路易斯安娜。
她如路易十四一般盛开,眼里却有化不开的浓雾。
或许她的情人很多,朋友很少,所以自私的安娜不愿意多一个情人,少一个朋友。
他也是自私的,他想要永远地陪伴在她身边。
自私是痛苦的。
曼哈顿的城市落日下,她和一个橄榄球运动员接吻,他幻想搂着她腰肢的人是他。
音乐会上,她被主唱偷亲了一口,台下粉丝起哄,主唱干脆将她抱在怀里转了一个圈,他们在舞台上拥吻。
其实他也曾经在黑暗的卧室里抱起她转圈,她紧紧抱着他,尖叫带着迷醉与狂乱,他们大笑着倒在床上。
黑暗中的亲密感和不可预测性让他屏住了呼吸。他感到她也渴望贴近、再贴近一些。
他们之间只隔了薄薄的布料,他的欲望勃发,她的双腿紧紧缠着他。
她的喘息声,她的手臂,她的嘴唇,这一切都紧紧缠着他。
他们轻轻地接吻了,仅仅是嘴唇与嘴唇触碰,就让他从尾椎股泛起一阵麻来。
他的手从吊带下摆伸了进去,指尖颤抖,卷起衣摆,手掌擦过乳尖,她轻轻喘了一声,如同一把闪亮的鱼钩,将他的心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