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慢慢地走进去,弯腰自地毯上拾起织锦和水獭皮毛,眯眼审视。断裂口平整,毫无疑问是用利刃割裂的,而且还是个精於用刀的武者。脚边散落着几颗镂银红珊瑚珠,那是猪猡头上的发饰,镂银的红珊瑚珠能将她粉嫩的清秀小脸衬托得更加俏丽动人。
那个不省心的家夥——难道从在议事厅中看到猪猡的第一眼起,就存了掳走她的诡心?昨晚设置在清洗过程中的迷障不止是源於其恶劣的嗜好,还因为要拖延他回宫的脚步?!
心又沈又冷,如坠冰窖。双手不觉紧握成拳,手里的织锦和皮毛在强大的握力下碎成残渣,纷纷洒落地毯。他又弯腰拾起脚边的那几颗镂银红珊瑚珠,小心翼翼地擦拭一遍,摊放在宽大的手掌中。铜褐色的粗砺掌心中,珍贵的红珊瑚珠在柔和明亮的珠光中莹润鲜艳,美不胜收。
穆赤?昆绛桑波,小了他七岁的同母异父的阿弟,不热衷权势,不贪恋富贵,不追逐名利,却自小就喜欢和他、和烈抢权势富贵名利之外的东西。举凡他们略微看上眼的东西,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没有生命的,他都喜欢抢。等抢到手了,他的兴趣又会立马消失,将抢到的东西彻底破坏。如果,猪猡是被他掳走了,那麽──
眯起的鹰眸冷鸷尖锐,摊开的大掌轻轻合拢,用力一握,再慢慢摊开,掌心里已是一堆红色和银色交杂的粉屑。
“王,请看这个。”身侧传来烈的声音。
赞布卓顿微微转眸,见递到面前的是一张写满字的羊皮卷,而烈的表情异常古怪。他接过羊皮卷,淡淡一扫,半眯的鹰眸霍然睁大。再细细逐条看去,本是沈冷拧紧的心顿时腾烧出三丈烈焰。
“——第二条,王经常把我甩出去当空中飞人;第三条,王让我和獒犬吃一个食盆的食物;第四条,王撕破我手臂上没长好的伤疤,流了满手臂的血;第五条,王时时当着我的面惩罚宫奴宫侍,恐吓我;第六条,王掐破我的舌头,把我的血当酒喝;第七条,王强迫我舔舐他布满污秽的性器;第八条,王强暴我,害我差点丧命;第九条——”
羊皮卷上,“王的不好”林林总总罗列了上百条,而“王的好”不过才区区三条,两相对比下,更令他生出将猪猡宰杀而後快的狂怒。
☆、(17鲜币)第二百五四章不省心的家夥(三)
“该死的女人!”他三两下将手里的羊皮卷揉成团,捏成粉!英俊凌厉的五官扭曲狰狞,杀气腾腾地切齿低咆,“猪猡,等我抓你回来後定要砍断你的脚筋!锁了你的脖子!把你像狗一样随时拴在身边!”
“——王,您别太生气,我在小猪猡心目中的印象也不太好。”释迦闼修摸摸鼻子,看了看变成粉末的羊皮卷,苦笑劝道。小猪猡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竟然在明知会被王砍断脚筋的情况下悍然出逃。
赞布卓顿闻言,微垂的头倏地抬起,一双威煞十足的血红鹰眸残酷阴戾地盯住他,森然道:“烈,你的好比我多了六条,不好比我少了整整六十二条。”
这个——面对王指出的事实,释迦闼修内心其实也有那麽一丁点开心。这证明什麽,证明王比他更遭小猪猡怨恨,证明他会比王更容易走进小猪猡的心。不过,心里的丁点高兴他是半点也不敢显露在被醋意淹没,被怒火焚烧得快要失去理智的王面前的。唉,小猪猡逃就逃吧,有必要写下这些东西来气王麽?呃,不对,这字迹一看就是那个不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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