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五章</h1>
小镇生活
长大以后,我依然是一个常常会做梦的女子。在夜雾弥漫的大街上奔跑,混乱的心跳,却不清楚在身后驱赶着的力量和想要的方向。看着自己跑上一个山路盘旋的峰顶,仰起头,天空是鲜血般的赤红,云层迅速从头顶飞过。看着它,心里有了坠落的恐惧。
看过很多关于析梦的书籍,看着看着就会索然寡味。弗洛伊德不会做和我同样的梦,而我,也不会像他那样把梦当一只青蛙解剖。湖水,洞穴,滑过手指的水滴和始终面目模糊的男人。这样的场景重复出现,渐渐让我相信,不管是在白天,还是黑夜,它们是在我的心脏最深处长出的一株植物,开着迷离花朵。
某些个晚上,会迫不及待早早上床。在被窝里期待黑暗能够让我重入梦境。我独自在空荡荡的房间睡觉,没有电话,也不看电视。半夜醒来,只看见放在床边的一杯清水。
我常常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每一次入学,老师要求新同学彼此自我介绍。听着别人流畅自如的演讲,却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激烈的跳动中钝痛。终于轮到我了。我站起来,嘴唇干燥地黏在一起,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终于我说,我是安蓝。
报出名字后,脑子一片空白。我不清楚为什么要向他们倾诉爱好、性格和感想。我没有被赋予和缺乏训练的基本能力,是一种倾诉。
梦不需要语言。它们是灵魂深处的花园。所以有时我觉得,梦才是属于我的现实,有清醒的感受,有释放的生活,有对远方和未知的探索。梦魇是一种真实,而清醒似乎是沉睡。就好像黑夜是我的白天,白天是我的黑夜。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一、呼吸空气中的灰尘味道
和林相见的前一个小时,我做了一个陌生的梦。在此之前,没有先兆预料我和他的邂逅。我们在各自的生活范围里生活,是两条各自摇晃着前进的鱼。
和任何一个男人的关系,都突如其来。和罗的相识,是在机场的候机大厅。春节,我去北方看冬天的大海,他是回北方的北京男人。牵系着我们的是冬日田野和一次即将起飞的夜航。空荡荡的大厅,能听见落地玻璃窗外风的回旋。我把羊毛手套脱下来,抚摸冰凉的手指,一根一根抚摸过去,听见薄薄皮肤下面,血管突突跳动的声音。这个男人微笑地看着我的手指。
他有一双属于中年男人的洞察人心的幽暗眼睛。被窥探的一刻没有让我感觉局促,我抬起头看他,他听到了我内心找不到表达方式的语言。他说,把自己看得变成一朵水仙,是因为心本来就是一朵清香洁白的花。我有点喜欢这个男人,他不需要我艰涩的语言,他自问自答。让我感觉放松。
那时候,我已经毕业,在一家大机构工作。每天穿着打领结的白衬衣,深蓝的窄身裙子和高跟鞋,对见到的客户,微笑说你好,然后圆滑应对。空调房间的沉闷空气里,有越来越浓的灰尘味道。我对同事琳梅说,我喘不过气来。琳梅习惯我有时候突然订张机票就去了远方,也习惯我在一大帮同事谈论着电视连续剧的时候神情冷淡一言不发。
我喜欢清凉猛烈的风。每一次飞机呼啸着冲上天空的瞬间,我都会屏住呼吸,深切体会到离开的纵情。
直到我遇见了罗。
他给我在北京找了工作。他说,找到适合的土壤才能开出花朵。我辞掉了工作,和家里发生冲突。搬出来以后,住进殷力的单身公寓。
从梦里醒来,发现是在客厅长沙发上。窗外夜色深浓。国庆的漫长假期,对殷力和我来说,都是折磨。卸掉乏味沉重的工作,也失去稳定的物质支撑。父亲等着我的妥协。我无法马上离开去北京开始新的生活,在电台为一档音乐节目兼职写稿。每天深夜,放着一张张的CD,天昏地暗地写稿子,一边写一边跟着Tori Amos的伤感腔调放声高歌。而殷力好不容易有假期特别想睡觉。有时他会气得拖条毯子把我的头蒙住。他奇怪我为什么没有朋友,也没有社交活动。但此时,我看见他对我走过来脸上露出笑容。
刚才有一个同事找你,叫你出去吃饭。他报给我回电的号码,殷勤地递给我手机。
是同事琳梅的男朋友。他在一个喧闹的地方,手机里的声音模糊不清。安蓝,出来吃饭。半小时后我们在丽都门口等你。他的手机断掉了。
我站起来开始飞快地穿衣服。殷力说,终于有请吃饭的人撞上门来了。他靠在一边坏坏地看我。
我说,是琳梅。就是那个小镇里来的女孩。
殷力说,你这种人也只能和淳朴的女孩做朋友,因为她知道如何宽容你。别把我说得这么不堪,我还是比较可爱的。我打开衣橱,在他的抗议中把他的衬衣和牛仔裤翻得乱七八糟,然后套上一双球鞋就向外跑。
别吃得太多让我丢脸。殷力站在门口给了我最后的嘱咐。我知道他是高兴的。他希望我过有朋友的生活,希望我快乐,虽然我一直让他手足无措。
我在路上拦到了车。我对司机说,去丽都。我不知道它在哪里。这个城市给我的感觉始终陌生。我只喜欢它市区中心种满樱花树的广场。每年春天,樱花粉色的花瓣在风中吹得沸沸扬扬,飘落在人的脸上,肩上,头发上。那时在温暖的阳光下,路上的行人才会有柔软的笑容。我不常在外面吃饭。殷力偶尔心情好的时候,带我去的地方是高级酒店里的烧烤吧或西餐馆。他不带我去人多热闹的地方。因为知道我喝多一点酒,就会开始放肆。
嘿嘿,我听见自己干笑了几声。开车的司机飞快地扫了我一眼,他是一个年轻男人。对着反光镜看看自己的脸,因为来不及化妆,脸色和嘴唇有点苍白。用牙齿咬一咬,用力地抿紧嘴唇,再看它的时候,已经是一朵鲜艳湿润的蔷薇。司机轻轻咳嗽。整个车厢的空间,都被浓烈的香水味道充满。那是殷力的Kenzo男用香水。我喷得如此凶猛,以至发梢都是湿漉漉的。
心里突然有了奇怪的预感。
二、来自小镇的男人
马路对面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他盯着那辆车,慢慢地从靠着的墙壁上直起身体。这条市区中心的繁华大街,一到晚上霓虹闪烁,人群涌动,就像一条沸腾的河流。人们面目模糊地出来活动,是在黑暗中彼此靠近而盲目的鱼。他看着那个女孩关上车门,穿越车流和人群,向这边走过来。她的出现让他听到河水动荡发出的声音。
她四处张望的样子有点可爱。跑过来的时候还在摇头晃脑。身上的衣服穿得很不羁,一条仔裤又旧又宽,裤腿太长翻了好几层,有点高低不齐。上面是同样偏大的白棉布衬衣,袖口也是卷着的。一头长发浓密散乱地披在肩上,穿一双球鞋。
琳梅对她举起手,安蓝。她大声叫她。女孩晃了晃手,跑到栅栏那里。她翻身爬上去再跳下来。琳梅轻轻地骂,还是老样子,从来不知道遵守交通规则。女孩气喘吁吁地抱住了琳梅和她的男友,把头凑到琳梅男友的怀里不停地顶。那个破手机,害得我赶得这么急。她的声音是甜美而快乐的。
认识一下新朋友,林,我们从小的朋友。现在在镇上的中学里教美术。琳梅把他拉过去。他灭了手里的烟头,走到前面。风吹在脸上,有些寒冷。他对她说,你好。她抬起眼睛看他。夜色中,那是一双水光潋滟的眼睛,眼神直接。她的脸上没有任何化妆,没有口红,苍白的肤色。一个小小的瞬间,他在她的笑容后面,感受到一种抑郁的东西。应该说,是非常抑郁的东西。她淡淡收回了眼光。
丽都里面热气沸腾,人声喧哗。他们要了啤酒。琳梅和她的男友说很多的话,他们是快乐的人。而那个刚认识的女孩,她看起来本来就很快乐。说着快乐的话,有快乐的笑容。但他并不觉得她是个容易快乐的人。
琳梅曾对他说,她是辞职的同事。她的确不像是适合在大机构里工作的女孩。她没有专业的职业气息。她好像是随波逐流的人,只能跟着心的方向走。她在那里自嘲,她说,我是被装错线的木偶。她笑的时候,散乱浓密的长发都在抖动。是很放肆的笑容。
林和她喝酒。林知道琳梅约他一起出来吃饭,就是为了让他喝酒。她给他找来一个会喝酒的女孩,因为这个女孩也许和他一样需要酒精暂时麻醉。她仰起头一饮而尽,他能听到她的喉咙发出寂寞的声音。他们喝掉四瓶啤酒以后,女孩的脸颊开始晕红。眼睛水汪汪的,像闪烁的泪光。她把他手里的香烟拔了过去,放在唇上,一边大声地拍着桌子,再来再来。
有人说,水会让人越喝越冷,而酒会越喝越暖。清醇浓郁的酒精,给空虚的胃带来安慰。
他把酒瓶拿过去,她的手伸过来碰到他的手指。可是她的手指冰凉。她说,喝完酒再去跳舞。她的眼睛在灯光下看着他,似乎泪眼模糊。
到Blue的时候,已是深夜十点多。阴暗拥挤的酒吧里,她伏过来轻轻地对他说,我们再去喝好不好。Disco酒吧里沸腾的音乐混杂着浓烈的烟草味道,琳梅和她的男友已挤入了狭小的舞池。他和这个女孩走到吧台旁边,她熟练地问老板要了两个玻璃杯和一瓶红色的酒。
她说,这是他们自己调的烈性酒,名字叫火焰。这个比啤酒过瘾。她轻轻碰他的杯子,为往事干杯。苦涩的酒精在他的身体里燃烧起一片灼热的火焰,那种猛烈的灼热把他吞噬。他用手抵住自己的胸口,有一个瞬间,发不出声音。再抬起头的时候,他看见她在阴暗中的脸。她平静地看着他,声音突然有点冷漠。
她说,其实任何一个人离开我们的生活,生活始终都还在继续。没有人必须为我们停留,我们也不会为任何人停留。想清楚了,不会有任何怨言。
他看着她。他确定琳梅并没有对她说过他的故事。
他说,你不了解。
她说,不需要了解。你只要能够感觉好一点就可以。人生得意须尽欢,其实失意的时候,更需要纵情。因为快乐可以有人分享。而痛苦却没有声音。她又问他要烟抽。舞池里爆发出一段激烈亢奋的电吉他前奏。她把烟夹在手指里,一只手抓住椅子,随着音乐开始猛烈地摇头。她仰起脸,闭上眼睛深深沉溺,直到电吉他的Solo结束。她用力吸了一口烟,无限快慰吐出烟雾。
这是恐怖海峡的Money for Nothing。她说,我最喜欢的一段电子音乐。
他看着空下去的酒瓶。他感觉到胃里的翻江倒海。她迅速地扶住他,她说,洗手间在外面。他刚冲进里面就吐了。他扭开水龙头。冰冷的水冲到脸上的时候,有一刻让他窒息。他看着镜子里那张虚脱的脸。他对自己说,其实你并没有你想象中的坚强。
泪水终于滑落下来。
三、追寻想去的地方
凌晨三点多,走出Blue。扑面而来的冷风让我浑身颤抖。我张开手,一边大声尖叫一边朝空荡荡的大街跑过去,梧桐树的黄叶在风中飘落,轻轻打在脸上。清冷的雾气弥漫寂静无声的城市。这个场景似曾相识。我感觉自己是在梦中。
林在出租车里睡着。他醉得一塌糊涂。琳梅说,你应该手下留情,今天他爱的女孩和别人结婚了。我说,难受的时候,喝醉睡觉是最好的选择。我看着这个男人。他的脸很清瘦,嘴唇和下巴的线条显得忧伤,穿着干净的蓝格子棉布衬衣和灯芯绒裤子。脸上有长期在小镇生活的人那种略显谨慎的神情。但他应该在大城市里读过大学,并生活了很长时间。
如果不是一个英俊的男人,我也没有耐性陪他喝酒。第一眼看到他的嘴唇,我就想,这样的嘴唇,天生就是用来亲吻的。
等在洗手间门口,听到他剧烈呕吐,我想他也许会好一点。流泪,呕吐,都会让身体里隐藏的灵魂更快地空洞下来。当他打开门出来,我握住他的手指。我们转到一个黑暗偏僻的墙角里,他拥抱住我。他的脸埋在我的脖子里。他低声地说,到底有没有爱情。我闭上眼睛,没有发出声音。
在殷力的公寓楼前,我下车。琳梅和她的男友和我道别。这个男人还在沉睡中。走出电梯,拿出钥匙开门。殷力从他的房间探出头来,他说,回来了。
回来了,我懒懒地推开他,一边朝卫生间走去,一边奋力地脱掉大衬衣和厚厚的牛仔裤。
天知道,这都是这个一米八的大个子男人的衣服。殷力皱着眉头把手挥了挥,满头的香烟味,真难闻。他说,应该把你赶回自己家里去。
我顾不上和他较劲。等浴缸泡满热水,我一下就把脸沉在了水里。殷力还在门口唠叨,今天罗打了我的手机。他要你打电话给他。
现在不想打。
这件事情,你不应该拖太久。
知道了,我听见自己从水里冒出来的闷闷不乐的声音。或者早点回去上班,或者早点去北京,任何事情都是早做决断好。就像殷力重复过好几遍的,你要么起步行走,要么躺下来。但你不能蹲着。
走出卫生间的时候,看到殷力严肃地坐在那里。他说,你这样飘荡不定,我很不放心。
放心,在你出国之前,我肯定会得到结局。我拍拍他的头发,穿着玫瑰红的小碎花睡衣蹦到沙发上。我说,今天在Disco听到恐怖海峡的曲子,很酷哦。我蹲下身做了一个抱电吉他的姿势,放开嗓门模拟了一段旋律。
殷力的脸上有了快乐而无奈的笑容。就算你是聪明的女孩,可你也不能对自己的生活没有预算。
我们可以对生活抱任何期待吗,我说,生活给我们的答案永远都是离奇。
殷力开始睡觉。我打开电脑,先放了一张CD进去。看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五点多了,天色开始发白。离休息结束还有最后两天。两天以后,我在电台兼的那份工作也该发薪水了。写了整整一个月的稿子。那个主持音乐节目的主持人,连开场的问候也要我替她写好。我受够她的愚蠢和做作,却不能有怨言。
除了写稿,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就像我对罗曾经说过,我的谋生能力并不强。可是我需要收入。百货公司里面那瓶纪梵希的小熊宝宝去看了好几次。如果没有离开单位,没有离开家,几百块钱一瓶的香水对我来说,从来不是问题。可是现在,最起码要写上一星期的节目稿子,才能换回来。还应该和殷力对分一半的电话费。虽然他不会和我计较。
想了一会儿现实的问题。如果生活中我有认真思考的时候,除了写稿,大部分也就是和钱有关了。可是这个问题到最后总是使人郁闷。比如王菲做个百事可乐的广告,就有上千万收入。我也许花上三生三世的时间写稿子,也赚不了那么多。所以她可以做出酷的表情,对任何人爱理不理。即使是唱片公司的老板,也不用看他太久的脸色。因为她说五年后就打算退休,足够了足够了。思路散漫地想了半天以后,我给了自己一个简单的结论:继续写稿。两天后去电台领稿费。
写完稿子是早上八点。一边打印,一边去厨房拿冰牛奶喝。然后把房间的窗帘拉严。灿烂的阳光和涌动的人群都不属于我。在床上躺下来以后,我把被子盖住头,回想了一下见到林之前做的那个梦。很奇怪,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是一条夜色中的河流。我站在旁边,看着它。它被茂盛的浮萍所遮盖,已看不到河水,只有浮萍开出来的蓝紫色花朵散发出光泽。我看着它们,内心被诱惑无法克制。于是我走了过去,脚下一片虚无。在浮萍断裂的声音中,我慢慢地下沉,腐烂芳香的气息和河水无声地把我浸润。可是我的心里却有无限快乐。
那个男人的眼睛一闪而过。在他无助而粗暴地把我拥在怀里的那一刻,我听到他的心跳。我闭上了眼睛。
四、这是一个空城
早上一醒来就觉得心情不好。首先是父亲打了一个电话过来。一开始口气是好的,叫我回家,说如果真不想回去上班,就重新替我找工作。我说,不用你管,我想好是要去北京的。
不许去北京。父亲说。
你没有权利限制我的生活。电话断了。父亲还是沉着的。最起码他想到,如果我身无分文,最后还是得回去。可是我一直都在想着摆脱这个家。这个家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但是我呢,我是连钱也没有。
我在殷力的衣橱里找了一件黑色的长袖T恤。他的衬衣都可以做我的外套。然后拿了一个苹果,去地铁坐车。要交稿子,要拿薪水。虽然我一点也不想看到那几张讨厌的脸。
在地铁车站,我又遭受一次打击。碰到高中时的男友和他的妻子。那时我刚好蹲在候车站台上啃苹果。我喜欢看到陌生人,看他们一群群从我身边走过。我们之间的距离最近的时候只有两厘米,可彼此的灵魂却相隔千里。城市生活给人的感觉总是冷漠。而我是个好奇的人。小时候,我常常一动不动地看着别人的眼睛。别人对我父母说,这个女孩子一点都不怕生。长大以后,有很多人提醒过我,不能放肆地看别人的眼睛,尤其是对男人。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可能是种诱惑。我常常想,那个被我看着的人,他是不是会走过来和我说话。我希望他能够把我带走。
然后一个高个子的男人走过来叫我,小安。我的嘴张了半天,终于叫出他的名字,你好你好。一个穿着粉红色毛衣的女人微笑着跟在他的身后,他说,我的妻子,我陪她去医院。我看到她的肚子。我连忙又说,恭喜恭喜。太客套了。我几乎不想说话。最起码有六年我没有和他相见。失去了缘分的人,即使在同一个城市里也不太容易碰到。
他认真地看了看我,他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他把手搭在女人的腰上,扶着她慢慢地走了。我想起来的是十六岁的时候,看完夜场电影,他送我回家,在楼道上他的亲吻。所有的温柔甜蜜终于凝固成脑海中一个平淡画面,而且轻易不会想起。时间让爱情面目全非。或者这并不是爱情。
我放手离开的那份感情,并不是我理想中的爱情。
那个醉酒的男人林,在把脸埋在我的脖子上的时候,曾轻声问我,到底有没有爱情。我无言以对。如果我没有和他分手,我是否会和那个穿粉红毛衣的女人一样,温柔平和的脸,被好好地照顾着。而现在的我,啃着一个苹果,四处奔波,一无所有。
去北京,罗带我出去逛街。过马路,他在人群中轻声叮嘱我要小心。从车里出来,把手放在我的头顶,防止我的头被撞痛。这些温暖妥帖的细节给了我感动。
从小我是寂寞的孩子。父母忙碌于事业,常年在外。作业本上的签字都是保姆的。我从来不幻想任何安慰和陪伴。可是我答应罗。答应这个开始歇顶的中年男人,我可以去北京。有时候,做出一个决定的理由可以是这样的简单和轻率。
感伤的心情在领到稿费以后,开始有些好转。一千五百块。虽然写的字足够抵得上一部长篇。自己也算不清楚的,这些就这些吧。反正字是非常廉价的。这种兼职也不知道有多少中文系的学生想要来做,电台根本不愁没人来写。气愤的是无意间看到的一个报告。这档音乐节目要拿出去参加评奖,用的稿子是我写的关于中国摇滚乐的现状。我查了多少资料,听了多少CD才码出来的字,居然只署了主持人的名字。办公室里一片寂静,我知道他们都在装糊涂。不就是因为她是市里某个领导的亲戚吗。除了念几句普通话,她懂什么音乐。
我微笑着看着那个报告,心里迅速地盘算着。没有了这份工作,估计我的日子在一段时间会比较难过。但如果忍受这种轻视,我的日子会一直都比较难过。我拿着报告走到那个主持人面前。她把头埋在一本音乐杂志里面。
我说,这稿子是我写的,应该署上我的名字。
台长说了,大家都有功劳。如果评了奖,奖金不会少你的一份。她没有抬头,懒懒地打发我。
我想他大概从来没有搞清楚过,你的这一档节目里面,连问候语都不是你自己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她也许从来没有受过这种语气。她说,想给我的节目写稿的人多的是。
这是你的自由。微笑着看她。我的意思只有一个,我凑近她看着她的眼睛,你很愚蠢,你知道吗。你这样愚蠢,但你却比我幸运。把报告轻轻地盖到她的脸上。我优秀的文字不想来衬托你这样的傻瓜。我走了出去。
在大街上逛了一圈,买了几份报纸。然后去麦当劳排队买了午餐。薯条,辣翅,还有橙汁。我给殷力打手机,他的手机关掉了,却吃了我好几个硬币。在广场花园里,挑了一棵樱花树坐下。一边啃辣翅,一边仔细浏览报纸上的招聘信息。广告公司倒是挺多。我不是没去试过。第一个公司我干了一个月。那个很赏识我的部门经理对我说,只要你不怕这些东西会把你写得残废掉。我知道他担忧我的前途。那些减肥品,美容胶囊,一律得按照公司倾销式的模板写,然后在晚报上大幅刊登。
终于还是走掉。
电台的兼职也很累人。但最起码,对象是我热爱的音乐。只是音乐是美好的,音乐之外的人却依然不美好。这个世界始终不符合梦想。我躺倒在草地上,把报纸蒙在脸上。阳光是这样灿烂,我身边还有一千多块钱,骂了人之后心情舒畅无比。除了前途有些坎坷。
也许真该早些去北京了。罗替我在那里找了工作,一家报纸的编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拖在了这里。父亲的阻拦是强大的理由。另外的呢,是否还有我内心的犹豫。他是一个已婚男人,我清楚自己也许会付出的一些代价。但是他的确是一条通道,能把我带出这个俗气无比的南方城市。千里之外的那个北方城市,有一个男人脆弱的诺言。
安蓝走在繁华街区拥挤的人群中,手臂下夹着几份报纸。她蹲在百货公司的香水柜台面前,认真地看着一瓶纪梵希的香水。出售香水的小姐把香水试用装喷在她的手腕上,安一边走一边抬起手腕闻着它。街上暮色迷离。安靠在大街的一个玻璃橱窗上,散乱着长发抽烟。她疲倦地走出电梯,拿出钥匙开门。门是反锁着的。她脸上暴躁郁闷的表情。她明白了他的手机为什么打不通。
她用力地拍门。殷力,殷力,你给我开门。歇斯底里的声音在空荡荡的走廊上回响。
门打开了。殷力穿着一件白衬衣,衣服扣子没有扣好,头发有些乱。拜托别叫得这么响,像个病人。
你才有病呢,天还没黑,发什么情。她一脚踹开了门。一个穿着黑裙子的年轻女孩,微微有些拘谨地站在那里。安沉默地看着她。女孩向门口走出去。
殷力关上门。他的表情是生气的。我想我应该有保持自由和隐私的权利吧,这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