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再度蹿了出来,对着墙角快速绝伦的连打三枪。
杀手只觉得手臂一阵剧烈疼痛,沙漠之鹰唯一的两个优点那就是外型够酷,破坏力强,轻易的穿透墙壁打中了他的手臂,于是想也不想的有样学样的对着墙壁连打三枪。
可惜,他忘记了,作为一个像他这么出色的职业杀手,选择小型武器时,是不可能二逼到去选择沙漠之鹰的之类的除了外型够酷,破坏力强外一无是处的重火力手枪的。
而他选择的是一把适合近距离枪战,拔枪速度起码要比用沙漠之鹰快了零点三秒的小巧玲珑的七七手枪,大家不要小看了这零点三秒,在狭路相逢的时候零点一秒都是制胜的关键。
最主要的是,如果是近距离强战的话,这把能够在五十米的距离内可以穿透人体的七七手枪跟沙漠之鹰其实是没什么区别的。但是……如果要想穿透墙壁,那就只有做梦了。
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个冲动的举动才是他真正的致命错误,可惜枪还没来得及收回来,一个精壮的上半身已经从门口的地板上滑了出来,一颗高速旋转的子弹从对方的枪口中飞出,狠狠的戳进了他的眉心之中。
呃——
杀手的双眼顿时睁得大大的,一脸不甘的倒在地上。
罗旭慢慢的爬了起来,根本不用去再去补第二枪,也不用去判断对方是否已经死亡。
同样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明白要想瞬间射杀敌人的话就得朝眉心射击的道理,只有这个部位才能瞬间致敌死亡,哪怕就是打中了心脏,敌人依然还有八到二十秒的喘息时间,这个时间……足够对方朝你发动一次完美的逆袭了。
看了看倒在地上的杀手,那张脸他并不陌生,因为在半个小时之前,他才从照片上看到过。
袁修贤!
一个优秀而倒霉的杀手。
倒霉是因为他遇上了罗旭。
一切都似乎在冥冥中自有天意一样。
可惜,他甚至都没来得及看清自己的对手长相,就去见了阎罗王。
罗旭却有很多时间打量他。
对方有着一张还算好看的脸,但是线条模糊,立体感不强,看过一眼很容易忘记。
真是一张天生的杀手脸!
罗旭暗自感慨,突然,眉头一蹙,蹲了下来,翻开了对方鲜血模糊的发际线仔细的看了看,然后再翻开对方的鼻孔和已经睁得很大的眼睛,那举止就跟个变态似的。
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必然会吓个半死。
也只有他才敢把一具尸体如此的不当回事。
看了半晌,他的嘴角渐渐勾起一抹苦笑,暗道原来如此。
然后,耳边传来了呼啸的警笛声。
十数个警察分别从各个方向冲了进来,大喊着不许动。
罗旭果断的把枪一扔,高举双手:“别开枪啊,我是好人,地上那个才是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