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哇,冬至了,明天要吃饺子了。【我站玉米鲜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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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封景荣忙于事务,洛华也没玩乐的心思,遂和巧红先行回了屋。谁想赵管家正立在莲里苑外恭敬地候着,洛华少年心性,对其不喜也不遮掩,径自走开,跟在后面的巧红见赵管家惶恐不安,故留下与其寒暄了一二。
因午间那事,赵管家方晓自己有眼不识泰山,万不该怠慢了这位小祖宗,心中忐忑,生怕这事真传进主子耳中,回去后连忙自己添了银两送来了不少花样糕点和几匹上好彩缎,巧红被拉着话语了好久,方将人送走,抱着东西,应付回来。
“小公子,你在做什么呢?”素日这个点,少年大多是躺在太师椅上百无聊赖,今儿却瞧见对方正伏在桌案边,规规矩矩地摆放着文房四宝,有模有样似在写些什么。
“我在习字。”收了笔锋,少年皱起眉头,轻咬了下笔杆,又伏身下去。
“习字?”巧红听了疑惑,这实在是件稀奇事,虽不知缘故,但少年既然有这份上进心思,她心里自也是为之高兴的,遂走上前瞧了瞧。
铺开的宣纸之上,肆意布满了臃肿赘疣的大字。
“巧红,荣荣的名字好生难写。”少年叹了口气,有些垂头丧气,“为何他的名字比我的名字难写这么多,特别是那个‘封’字要写好多道横,都快糊在一块,摆不下了。”
“小公子,你这笔尖上的墨吃得太足了,镇纸也没放上,自是笔落纸上易出‘墨猪’了。”巧红的祖父是一位教书先生,故其虽未女子,但也如大家闺秀一般,懂些书房里的东西。
“原是墨多了。”少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我自小帮过祖父研墨,小公子让我在旁伺候吧。”巧红握起墨锭,瞧着少年苦恼之色,回忆着过往自己习字的经历,说道,“贪多嚼不烂,小公子不如一个个字练,从易至难,先将着‘荣’字写端正了,再学下一个,如何?”
“巧红,你好聪明。”少年毫不吝啬夸赞道。
“小公子谬赞了,奴婢这些都算不得什么,公子才是聪慧,以后必定前程似锦。”
这番话倒是一片肺腑之言,眼下少年固然所知不多,但学以致用,一日千里。谁能料到几日前,对方连话都说不连贯,如今却连笔都能握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