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解开,”他挑了挑眉,略略一顿,语调很有意思,说讽刺吧,却比讽刺更多了些说不清的亲昵,“哥、哥。”
孙翔愣了愣,消化完周泽楷说的每一个字后,脸瞬间爆红,恨不得一头钻到地缝里。
“我错了,您才是哥哥!”他错开视线,盯着远处路面上的落叶,嘟囔道,“还有,你什么审美,裹球呢,胖死丑爆。”
然而抱怨归抱怨,动作上,孙翔却充分展现了什么叫做口嫌体正直——三两下便把领口和围巾的缝隙挡好。
“走吧。”周泽楷率先转身,仿佛没发现某人的小动作。
孙翔不由自主松口气,偷偷缩起脖子,蹭了蹭围巾。太舒服了,这条围巾,带着残留的体温,暖得恰到好处,羊绒超级软,又足够挡风,若非顾忌面子,孙翔恨不得直接埋进去。
周泽楷余光瞥见,在孙翔看不到地方,勾了勾唇角,刻意放慢脚步:“嗯?”
“来了来了!”孙翔追上周泽楷,“对了,你怎么突然想起给我电话?”
他试图憋着疑问,但在这种抓心挠肺的状态下能憋得住,就不是他了。
“哦,”周泽楷漫不经心地回答,“夜宵点多,吃不完。”
对于周泽楷给出的理由,在之后的半分钟步行里,孙翔始终觉得不大对劲,原因是他并不认为自己和周泽楷有熟到“想要分享美食时,第一个找你”的程度。但如果只考虑最近同住同吃夜宵的背景,似乎又有那么一点顺理成章。
可惜酒精影响了他的思维能力,不然孙翔还能找出更多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直觉。类似,点多了的夜宵可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美食。它更深一层的含义叫“剩饭”。你会和谁分享“剩饭”?并且绝不担心对方的嫌弃?
……
最后,孙翔思考了半天的结果是揉揉太阳穴:“帮你吃夜宵?当然可以。但没必要特意跑一趟,跟我说声不就好?”
他们正好走到车前,周泽楷没有立即回答。他转到副驾驶一侧,拉开车门,示意孙翔钻进去。
孙翔疑惑地看周泽楷一眼,乖乖照做。
等周泽楷也坐进车里,孙翔刚想提醒对方回答问题,又听周泽楷指挥道:“安全带。”
孙翔默了默,系好。
这时候,周泽楷才投来满意的一眼:“喝酒不能开车。”
孙翔一愣,反应过来周泽楷的潜台词:他不放心孙翔开车来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