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3节</h1>
已经死了?
怎么死的,与她无关!
回想昨晚树下略过的几道黑影,长笙隐隐有些猜测,只要不是她害死的就成,她便不需要承担人家的因果,可以潇洒自在。
长笙退回到少女身边,抬起少女袖子擦了擦她沾满血污的脸蛋,再次细细地探了探——这姑娘是真的已经死了。
于是向后退开几步,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猛地提起最后剩下的所有妖力——
好姑娘,迫不得已才借用你的外貌。作为报答,化身之后我会替你们安身之处,好好安葬你们母子。萍水相逢,愿你们在天之灵能得到安息……
周身绽开耀眼的银白光芒,光团越变越大,慢慢地从拳头大小变成了模糊的人形……等光晕渐渐退去,便是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亭亭玉立,面容娇俏,肤若凝脂……竟和血泊中的少女分毫不差。
呃……要说区别还是有的,至少人姑娘可不是长笙这般光溜溜赤条条的……
长笙抖着她赤/裸/裸的小身板,在瑟瑟的秋风中天人交战,半晌后终于蹲下身去解少女的大氅,不是故意对逝者不敬,原谅她实在没有丁点儿多余的法力去连人带衣服一起变出来了。这片密林人迹罕至,总不能让她光着身子去城里找人借衣裳吧……就算是在深山老林生活了五百年的妖怪,那也是有羞耻心的。
——轻轻解下少女压在身下、血迹斑斑早已看不清本来面目的大氅裹在自己身上。就在此时,一只苍白纤细的手紧紧攥住了长笙垂下的衣角。
长笙:……
“救……救救我的孩子……”微弱破碎的喊声。
不是没呼吸、没心跳、没脉搏吗?不是说好的要入土为安吗?尼玛这又是怎么回事?诈尸吗?她可是把自己最后所有的老本儿都赔上了,姑娘你要是还活着就早早地喘个气儿给人提个醒啊,你这不是坑妖的嘛!土狗血淋淋的教训就在眼前摆着,长笙简直要崩溃了……
白锦珈艰难地撑起眼皮,模糊中看着这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有些诡异的少女,她仿佛用尽了此生所有力量:“孩子……求求你……求你救救我的孩子……”
无论你是人是妖,是仙是魔,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哪怕是用灵魂为交换,灰飞烟灭也在所不惜,只求你能救救我的孩子,救救他……我愿穷尽所有,只愿他平安喜乐,一生顺遂……
长笙真真是欲哭无泪啊,如果她现在当做什么没有发生过,散手遁走的话,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呃
大概、好像、也许已经来不及了——
抬起头,透过树木枝丫的缝隙可以看到刚刚还旭日通红的天空迅速暗了下来,长笙清晰地看到大片雷云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找这边靠拢过来。
长笙:……
这小姑娘的执念还真不是一般的深啊,她都还没怎么样呢,就只是想想罢了,这天雷未免也太尽责了吧!
“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吧……求求你救救他,救救他……”白锦珈咬牙撑住最后一口气苦苦地哀求。
腿间的孩子如感应到了母亲椎心泣血的求救一般,小身子本是早已冰凉,此时竟奇迹般的又发出了几声啼哭……尽管很脆弱很微小。
长笙有点懵,原来这娘俩儿都还活着啊……但是,怎么就,她所有的法力都用来化人形了,丁点儿不剩,难道要……
怔愣间头顶上方已经有银紫色的闪光乍现,碎裂在黑云中,弯弯曲曲。紧接着便是令人心惊胆寒的霹雳声——
——轰隆!
长笙瞬间回神,飞快抱起地上的小娃娃,搂进怀里,小家伙的气息越来越微弱——
我救,救还不行嘛,不但救还定会将他养的白白胖胖健健康康,将来还给他娶个小媳妇生个胖儿子,老天爷喂,这样您满意不?
长笙是真的被逼急了,她沉下心神,催动元丹。银白色的元丹从身上缓缓浮出,一分为二,一半又落回长笙体内,二另一半则融入了小家伙的身体里。
银光在渐渐消散的同时,小家伙皱巴巴的小脸蛋上慢慢有了血色,哭声也平缓下来,小家伙砸吧砸吧仍有些青紫小嘴。透过肌肤的贴身解除,长笙能清晰地感应到那小小的心脏正有力地跳动着……
雷声弱了下来,长笙这才长舒一口气,她和这小家伙算是都得救了。
元丹是妖精们成精后形成的,代表着妖精们的本体,失去元丹的要虽不至于丢了命,但会回归到原始状态,如普通的飞禽走兽、花草树木一般,连灵智都不会再有。
长笙以损失半枚元丹为代价,保住了一条小命,她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沮丧,化形后她再无多余的法力,要救这濒死的孩子,唯一的法子只有动用她的元丹。如今的她与凡人无异,且接下来她必须十二万分的小心谨慎,若是再失了另一半的元丹,那她就真的只能任人煎药、泡茶、炖鸡汤了……
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嘤嘤嘤
长笙将小家伙往风氅里拢了拢,而后蹲下身来,露出他的小脑袋去给那血泊中挣扎期盼的女孩瞧,“你的孩子已经得救了,从今以后,我会代替你做他的母亲,会尽我所能抚养他长大”长笙向白锦珈郑重承诺。
那攥住衣角的手终于松开了,无力地垂下。少女得到想要的答案后再也支撑不住了,缓缓地合上了双眼,嘴角尤带着微笑,终是没了呼吸……
长笙怔怔地看着少女安详的面庞,这难道便是人类所谓骨肉亲情吗?
长笙自有意识起便长于山间,她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不知自己到底有没有父母,人的有些情感,她似懂非懂……
怀着莫名的心情,长笙简单地安葬了死者,怀抱着幸存的这个歪歪扭扭地超前走去——原谅她还暂时没习惯人类的双腿走路,还赤着脚丫,所以初始之时走得东倒西歪。
这下可好,也不必再纠结是回云岐山还是去找狐狸了,乖乖替人养儿子吧,天雷的滋味她可不想再尝第二次了。想她“黄花闺女”五百年,一朝下山,连个男人的小手都还没牵过,就白得一便宜儿子。曾经,狐狸在回云岐山时给她讲过不少男人绿帽戴顶喜当爹的故事,没想到还有喜当娘这种操作……
低头瞧瞧怀里的便宜儿子,没想到小家伙竟在此时睁开了眼睛,黑葡萄般的小眼珠一瞬不瞬。长笙默然与之对视半晌,撇撇嘴——红通通,皱巴巴,脏兮兮,还肿着眼皮,胎发一撮一撮的,像只没毛的小猴子,真丑……
第4章 白锦珈(捉虫)
北疆的深秋冷得特别快,屋子里的暖炕烧得暖烘烘的,长笙斜斜地倚靠在绣花方枕上,从手边的矮几上捻一小块山药枣泥糕丢进嘴里,好不惬意。
怪不得那么多精怪都拼了命的向修成人形,这做人果真是比做妖逍遥自在多了……
嚼吧嚼吧嘴里的枣泥糕,长笙无所事事地从衣襟里侧掏出一块貔貅羊脂白玉吊坠,放在指尖把玩。这是那天在安葬原主时从她颈间摘下来的,本想给小家伙留个母子间的物什做纪念,拿到手里才发现,这玉坠本是一块上好的古玉,且大约是原主从小就贴身佩戴的缘故,沾着不少原主的气息,竟也有了些灵性。长笙通过玉佩凭着妖的本能感受到一些原主生前的回忆——
原主名叫白锦珈,盛京崇宁侯府嫡女,今年正好是及笄之年,生母难产早逝,留下一个年幼的妹妹,对于这个妹妹,长笙能从玉佩中清晰的感应疼惜和挂念……
得……看来她不但要替人样便宜儿子,还得姊妹情深做个好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