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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乔帆几乎可以想见。还在读书的时候,孟修还戴着金属耳钉,眉目漆黑,身材纤细,时常微笑,待人周到,动起手来反差极大,比任何高大的同龄人都更具有切实的威慑力,外加他那种若即若离,让人很难捉摸的性格。

沦陷的难度确实不高。

“但你也知道,你现在的行为并不恰当吧?”乔帆说,“越是这样,反而越难和他变成恋爱关系。”

没有想到,赵直敏居然哭了。她哭得肩膀抽搐,泪流满面:“我知道,我也知道。我知道孟修是那种很难跟谁谈恋爱和结婚那种人。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

“我觉得你还是改掉这个习惯比较好。”

她们一直谈论到半夜,乔帆又放心不下赵直敏一个人,硬是步行把她送回了家。两个人又喝了一场酒,赵直敏发誓痛改前非,她才准备回家。

等待出租车的过程中,赵直敏的闹钟突然响了。乔帆还没搞清楚情况,只听她惊喜地大叫一声“孟修交班了”,随即立刻开始狂打孟修电话。乔帆看得目瞪口呆。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

天蒙蒙亮,她跌跌撞撞进的电梯,很巧的是,里面竟然是刚下晚班的孟修。

他帮忙按住门,随口问她:“喝了多少?”

乔帆反常的过度兴奋,扑上来打招呼:“孟修!好久不见!想不到你也沦落到要去相亲!大家都不过如此!”

被这样挖苦,孟修也只是笑,伸手搀住她,好脾气到极点地附和:“对对,大家都不过如此。”顺便向电梯里晨练打太极回来的老夫妇微笑致歉。

进了家门,孟修去给乔帆倒了点温水,顺便连带着压舌板也翻了出来,交代她“想吐的话要说”。

乔帆难得喝醉,又有点潜意识里的借酒发疯,踩在地板上张开手臂说:“孟修,你知道吗?我觉得你烦的地方,有这——么多。”

“是吗?”孟修完全没在听。

他把水端过来时,乔帆又软绵绵地坐下来,抬手用食指和拇指无限接近,笔出一截微乎其微的距离。她仰起头,红扑扑的脸颊上沾满了甜蜜的笑意:“我喜欢你的地方,就只有这么点。只有这么一点点而已。”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孟修正在她面前俯身,游刃有余拆开解酒的口服液,插好吸管,才递到她唇边,淡淡地回答她:“那太好了,还有这么多。”

迷迷糊糊,乔帆总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上幼儿园的年纪,还没上小学,每天上下学都能不带钥匙。她接过解酒灵,喝着喝着,把头倚靠到沙发上。孟修坐在她身边。

“你只有一点喜欢我,但我很喜欢你。所以,”他说,“我们也还是挺配的。”

第24章26她是个无聊的人。

从初中认识孟修起,乔帆从他口中听到过的喜欢对象不说上百,几十肯定绰绰有余。

这种数量,想也知道和爱情无关,含义大概更近似“感兴趣”。那时候,乔帆不像江荣一样独孤求败强无敌,也做不到和百里颦一般沉迷于孰强孰弱的混战。她的想法普普通通,在叛逆的少年少女当中平凡到不起眼。乔帆只想有些朋友,上课以外的时间有地方可去,可以合群地跟着伙伴们做点什么。

她是个无聊的人,性格没什么趣味,不懂得说俏皮话,也不擅长和人交往,更不用提讨异性喜欢的方法。染金发,也只是当时一种力所能及的弥补罢了。

乔帆没有什么特点。

正因此,孟修“喜欢”的□□很少花落乔帆家。

她并没有什么想法。毕竟,就算让乔帆评价自己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她自己也说不上来。再说了,被孟修感兴趣也不一定就是好事。他就像有反社会倾向的罪犯,自顾自编排评选着适合成为自己国民的成员,说白了,被喜欢也只说明你不正常的指数比较高。

这么觉得的不只乔帆一个人。

高中的时候,有段时间,孟修和百里颦的男朋友走得近。百里颦像女人指猫一样指着孟修痛骂:“你就是嫉妒他长得比你帅!”

旁听的乔帆甩着辫子跳出来插嘴:“那我倒没觉得。孟修没什么人性,但脸还是没话说。”

百里颦坚持恋爱脑:“我老公更帅。”

她那时候习惯称呼她男友为“老公”。

乔帆深感被背叛:“颦,你不觉得你上高中之后就变得重色轻友了吗?”

后来她还义形于色瞥了眼自始至终旁观她俩争论的孟修,一本正经强调说:“一天是兄弟,一辈子是兄弟。”

她对他初中时不少临阵倒戈搅屎棍的行径始终耿耿于怀,虽然事后孟修经常冠冕堂皇解释“我这是希望他们懂得打架没意义”。

孟修低着头,她感情上很希望他是羞愧,但理性上也完全清楚他肯定是在憋笑。他笑着,用那张好看的脸对她说:“乔帆,搞不好我其实挺喜欢你。”

那好像就是第一次。

她清楚地知道,在那之中,他没有注入恋爱感情。

这段回忆浮现在眼前时,乔帆已经渐渐醒了酒。

她躺在孟修的床上,不觉得暧昧,因为小时候朋友们都这样,横七竖八四五个人睡一张床,都是前一晚唱完卡拉ok回来打扑克、下飞行棋直接玩到睡着的。只不过,孩子们都长大了,呼朋引伴三三两两的人数也减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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